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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金健米业股票代码:600127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长沙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通讯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 218号市政府第二办公楼 7 楼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七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1、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其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金健米业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金健米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股东权益变动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长沙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其持有的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63%的股权无偿划转给湖南省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不变,不涉及要约收购。
5、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委托上市公司发布本报告书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6、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章 释义 ....................................................... 1
第二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2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2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 2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 2
第三章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3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3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安排................................................ 3
第四章 权益变动方式 ............................................... 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4二、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5三、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6
第五章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7
第六章 其他重大事项 ............................................... 8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9
第七章 备查文件 .................................................. 10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2
第一章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 指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由省管理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湘府阅〔2021〕6号)精神,湖南省国资委原则同意接收长沙市国资委无偿划转的湖南粮食集团4.63%的股权。股权本次权益变动 指
划转完毕以后,长沙市国资委直接持有湖南粮食集团48.37%的股权,湖南省国资委直接和间接持有湖南粮食集团51.63%的股权,湖南粮食集团的控股股东变更为湖南省国资委。
标的股权 指 长沙市国资委无偿划转的湖南粮食集团4.63%的股权
长沙市国资委、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长沙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省国资委 指 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金健米业、上市公司 指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粮食集团 指 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金霞粮食 指 湖南金霞粮食产业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格式准则第15号》 指报告书》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本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 2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机构名称 长沙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负责人 王雄文
住所 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 218 号市政府二办公楼
机构类型 机关法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30100765613925L
机构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 218 号市政府二办公楼
联系电话 0731-8548098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长沙市国资委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是否取得其它国家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或地区的居留权
王雄文 男 党委书记、主任 中国 长沙 否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金健米业外,长沙市国资委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公司有 5 家。
第三章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由省管理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湘府阅(2021)6号)的会议精神,调整湖南粮食集团管理体制、推进湖南粮食集团由湖南省管理,是湖南省委、湖南省政府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指示精神的重要决策,是提高湖南省农业产业化水平的重要途径,是推动湖南粮食集团深化改革、转型发展的重要举措,要通过管理体制调整,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没有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章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湖南粮食集团持有金霞粮食 100%的股权,金霞粮食持有金健米业 136932251 股股份,占金健米业总股本的比例为 21.34%,是金健米业的控股股东。长沙市国资委持有湖南粮食集团 53%的股权,湖南省国资委间接持有湖南粮食集团 47%的股权,金健米业的实际控人为长沙市国资委。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图列示:
本次权益变动后,湖南省国资委取得长沙市国资委持有的湖南粮食集团4.63%的股权,湖南省国资委通过湖南省现代农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湖南粮食集团 47%的股权。湖南省国资委从而间接控制金霞粮食所持有的金健米业 136932251 股股份,占金健米业总股本的比例为 21.34%,金健米业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湖南省国资委。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图列示:
二、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相关程序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批准情况列示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1、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由省管理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湘府阅〔2021〕6号)的要求,将相应调整湖南粮食集团的股权结构,确保湖南省国资委持有湖南粮食集团的股权比例达到51%以上。
2、2021年6月27日,湖南省国资委对长沙市国资委《关于将粮食集团部分股权无偿划转的请示》(长国资(2021)53号)出具复函,湖南省国资委原则同意接收长沙市国资委无偿划转的湖南粮食集团4.63%的股权。
3、2021年6月28日,湖南粮食集团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本次权益变动已经湖南粮食集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获得湖南省国资委批准。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流通股,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章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章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本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长沙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公章):王雄文签署日期:2021年 7月 7日
第七章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1、《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由省管理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湘府阅〔2021〕6号);
2、湖南省国资委对长沙市国资委出具的《关于将粮食集团部分股权无偿划转的请示》(长国资(2021)53号)的复函;
3、湖南粮食集团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4、长沙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5、长沙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备查地点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地点: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常德市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山办事处莲池居委会崇德路158号(本页无正文,为《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信息披露义务人:长沙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公章):王雄文签署日期:2021 年 7 月 7 日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湖南省常德市
股票简称 金健米业 股票代码 600127
信息披露义务人 长沙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 信息披露义务人 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
名称 督管理委员会 注册地 218 号市政府二办公楼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 益 变 动 方 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数量: 136932251 股上市公司已发行 持股比例: 21.34%股份比例
本 次 权 益 变 动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后,信息披露义 变动数量: 136932251 股务人拥有权益的 变动比例: 21.34%股份数量及变动 变动后持股数量: 0 股比例 变动后持股比例: 0%时间: 2021 年 6 月 27 日在上市公司中拥 方式: 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有权益的股份变 说明:2021 年 6 月 27 日,湖南省国资委对长沙市国资委《关于将粮食集团动的时间及方式 部分股权无偿划转的请示》(长国资(2021)53 号)出具复函,湖南省国资委原则同意接收长沙市国资委无偿划转的湖南粮食集团 4.63%的股权。
是否已充分披露
是 □ 否 □资金来源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否 拟 于 未 来
是 □ 否 □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
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 否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是 □ 否 □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 是 □ 否 □未解除公司为其
负 债 提 供 的 担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 否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1 3
(本页无正文,为《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长沙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公章):王雄文签署日期:2021 年 7 月 7 日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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