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作为中微半导体设备(上
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微公司”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并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45号),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80229335股,每股发行价102.29元人民币,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206658677.15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8496236.0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下称“募资净额”)为人民币8118162441.14元。上述募资资金已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普华永道
中天验字(2021)第0638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金额的调整情况根据《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总投资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序号 项目(万元) (万元)
1 中微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317732.66 317000.00
2 中微临港总部和研发中心项目 375582.35 375000.00
3 科技储备资金 308000.00 308000.00
合计 1001315.01 1000000.00
由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206658677.15元,扣除发行费用88496236.01元,净额为人民币8118162441.14元,低于《募集说明书》中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投资的金额1000000.00万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分配如下:
调整前募集 调整后募集资项目总投资序号 项目 资金投入(万 金投入(万元)
元) (万元)1 中微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317732.66 317000.00 317000.00
2 中微临港总部和研发中心项目 375582.35 375000.00 375000.00
3 科技储备资金 308000.00 308000.00 119816.24
合计 1001315.01 1000000.00 811816.24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公司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
(三)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公司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决定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
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吴志君 孙剑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
|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