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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禧科技:关于公司与胡恩赐、陈智勇的诉讼判决生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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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禧科技:关于公司与胡恩赐、陈智勇的诉讼判决生效的公告

财大气粗 发表于 2021-7-22 00:00:00 浏览:  32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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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21 证券简称:银禧科技 公告编号:2021-86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胡恩赐、陈智勇诉讼判决生效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起诉兴科电子原股东胡恩赐、陈智勇的诉讼情况
2021年6月28日,公司收到了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东莞中院”)就公司与胡恩赐、陈智勇的诉讼案件出具的(2019)粤19民初113号《民事判决书》与
(2019)粤19民初55号《民事判决书》,东莞中院对公司与胡恩赐、陈智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的诉讼作出一审判决。具体详见2021年6月28日对外披露的《关于公司起诉兴科电子原股东胡恩赐、陈智勇的诉讼进展公告》。
2021年7月22日,公司收到东莞中院出具的《生效证明书》:“东莞中院关于原告银禧科技与被告胡恩赐上市公司收购纠纷一案的(2019)粤19民初113号民事判决书已于2021年7月17日生效。”“东莞中院关于原告银禧科技与被告陈智勇上市公司收购纠纷一
案的(2019)粤19民初55号民事判决书已于2021年7月14日生效。”
二、风险提示截至目前,胡恩赐剩余现金补偿金额与应退回分红款合计114534368.28元,陈智勇应支付现金补偿款金额与应退回分红款合计178184828.49元,如公司收到胡恩赐、陈智勇上述业绩承诺补偿款及退回分红款将冲减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对公司业绩有正面影响,但具体影响及会计处理仍需以年度审计机构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将积极跟进胡恩赐、陈智勇业绩补偿的进展,并敦促胡恩赐、陈智勇依法履行业绩补偿义务。虽然上述案件判决已生效,但不排除胡恩赐、陈智勇依旧不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可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效证明书》特此公告。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7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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