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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亚微透:泛亚微透独立董事关于于收购上海大音希声新型材料有限公司60%股权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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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亚微透:泛亚微透独立董事关于于收购上海大音希声新型材料有限公司60%股权的独立意见

fanlitou 发表于 2021-7-7 00:00:00 浏览:  296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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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收购上海大音希声新型材料有限公司60%股权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收购上海大音希声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60%股权的议案》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1、董事会对于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公司此次股权收购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本次交易有利于发挥业务协同效应,提升上市公司整体价值。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标的公司可共同分享市场渠道及客户资源,共享技术研发体系,形成良好的产业链协同效应,实现生产、工艺协同,达到优势互补,提升上市公司整体价值;
3、本次交易价格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协商确定,《资产评估报告》客观、独立、公正。公司按照资产评估价收购,交易定价原则谨慎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关于收购上海大音希声新型材料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系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收购上海大音希声新型材料有限公司60%股权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葛 鸿
陆 蒀许明强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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