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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洋停车:关于业绩补偿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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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洋停车:关于业绩补偿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枫叶 发表于 2021-7-28 00:00:00 浏览:  327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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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20 证券简称:五洋停车 公告编号:2021-045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补偿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交易概述
(一)华逸奇交易概述
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年 8 月 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现金收购北京华逸奇科贸有限公司 51%股权并对其增资的议案》,公司与自然人王爱珍、马立基、程志俐共 3人签署了《关于北京华逸奇科贸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和《关于北京华逸奇科贸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之盈利补偿协议》,公司通过支付现金方式以人民币 2075万元收购王爱珍、马立基、程志俐共 3 人合计持有的北京华逸奇科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逸奇”)51%的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及公司增资后,公司持有华逸奇 60.80%的股权,为华逸奇控股股东。
1、业绩承诺情况公司与自然人王爱珍、马立基、程志俐共 3人签署了《关于北京华逸奇科贸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和《关于北京华逸奇科贸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之盈利补偿协议》,约定华逸奇 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和 2020年合并口径预测归属于母公司所有的净利润分别为 550 万元、615万元、668万元、732万元和 741万元,业绩承诺主体承诺,华逸奇合并报表口径下 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和 2020年五年累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将不低于 3306万元。
2、华逸奇实际完成的业绩承诺与差异情况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年 4 月 23日出具的《关于北京华逸奇科贸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4314号),华逸奇业绩承诺期 2016年度-2020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为-489.17万元,未完成业绩承诺。
3、业绩补偿金额根据《盈利补偿协议》的约定,业绩承诺主体应当向公司支付的盈利补偿款金额计算方式为:(累计承诺净利润-累计实际净利润)÷业绩承诺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总和×收购股权交易总价,即(3306万元+489.17万元)÷3306万元×2075万元=2382.026万元。根据《盈利补偿协议》的约定,业绩承诺主体补偿上限合计不超过收购股权交易总价中归属于乙方的部分,即 2075.00万元。
经双方确认,根据《盈利补偿协议》的约定,业绩承诺主体应当向公司支付的业绩补偿款金额为人民币 2075.00万元。
(二)天辰智能交易概述
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济南天辰机器集团有限公司、侯秀峰、侯玉鹏等 44名自然人及法人持有的山东天辰智能停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辰智能”)合计 100%的股权,并向不超过 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 5700万元。天辰智能于 2017年 10 月 18日完成了资产过户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天辰智能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业绩承诺情况公司与天辰智能业绩承诺主体/业绩补偿主体济南天辰机器集团有限公司、侯秀峰、侯玉鹏签署的《徐州五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天辰智能停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济南天辰机器集团有限公司、侯秀峰及侯玉鹏之盈利补偿协议》,业绩承诺主体承诺:天辰智能 2017年度、2018 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的净利润分别为 2300万元、3200万元、3900万元和 4600万元,天辰智能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及 2020年度四年累计实际净利润将不低于 14000万元。
2、天辰智能实际完成的业绩承诺与差异情况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山东天辰智能停车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4313号),天辰智能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及 2020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1869.03万元、3711.01万元、4235.13万元及2117.25万元,前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 9815.17万元,完成前三个会计年度累积业绩承诺的 104.42%。天辰智能 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 2117.25万元,未完成业绩承诺。
3、业绩补偿金额根据《盈利补偿协议》2.4条、4.2条的约定,业绩承诺主体应向公司支付的现金补偿款为人民币 2482.75万元(应补偿金额=净利润承诺数—实际净利润数)。
二、 业绩补偿事项进展情况
(一)华逸奇业绩补偿进展
1、根据《盈利补偿协议》的约定及经双方协商同意,业绩承诺主体向公司支付补偿款的方式为股权抵偿+现金补偿。根据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21年 4月 23日出具的“沃克森国际评报字(2021)第 0518号”《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北京华逸奇科贸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北京华逸奇科贸有限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华逸奇股东全部权益 3714.94万元(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 12 月 31日)计算,业绩承诺主体持有的华逸奇 39.2%股权对应的权益价值为 1456.26万元,用以抵偿补偿款 1456.26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逸奇已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完成后,公司持有华逸奇 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有现金补偿款 618.74万元未支付。公司承诺将继续督促业绩承诺方尽快履行现金补偿义务,继续加强业绩补偿款的催收工作。
(二)天辰智能业绩补偿进展
1、公司已采取的措施2021年 4 月 29日,公司通过 EMS邮寄方式向业绩补偿义务人侯秀峰、侯玉鹏发送《关于山东天辰智能停车有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的通知》,要求业绩补偿义务人在收到通知的 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现金补偿人民币 2482.75万元。2021年 5月 1日,公司收到业绩补偿义务人侯秀峰、侯玉鹏发出的《关于协商调整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的函》,要求公司对补偿方案进行调整,充分考虑疫情的影响因素,适当减少 2020年对赌利润,调整后差额部分由现金支付方式调整为股份支付方式。
2021年 6 月 21日,公司通过 EMS邮寄方式向业绩补偿义务人侯秀峰、侯玉鹏发送《关于履行业绩补偿承诺的通知》,公司再次督促业绩补偿义务人在收到通知的 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现金补偿人民币 2482.75万元。2021年 6月 30日,公司收到业绩补偿义务人侯秀峰、侯玉鹏发出的《关于的复函》。
2021年 7 月 13日,公司通过 EMS邮寄方式向业绩补偿义务人侯秀峰、侯玉鹏发送《关于〈关于履行业绩补偿承诺的通知的复函〉的回复函》。公司再次督促业绩补偿义务人根据《盈利补偿协议》的约定尽快履行业绩补偿义务。
公司已数次向补偿义务人明确履行业绩补偿承诺的严肃性,要求补偿义务人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业绩补偿承诺。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现金补偿。
三、 风险提示
后续业绩补偿款收回的时间目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承诺将继续督促补偿义务人尽快履行业绩补偿承诺,继续加强业绩补偿款的催收工作,并在出现相关风险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诉讼等措施要求履约,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后续将根据业绩补偿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 7 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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