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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柴动力: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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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柴动力: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鉴证报告

豫,谁争锋 发表于 2021-7-31 00:00:00 浏览:  286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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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
鉴证报告
和信专字(2021)第 000287 号
目 录 页 码
一、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自筹资金鉴证报告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报告 3-6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正文关于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鉴证报告
和信专字(2021)第 000287 号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自 2020年 12月 24日至 2021年 5月 11日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
况的报告(“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报告”)进行了鉴证。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编制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情况的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编制,反映了贵公司自 2020 年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正文
12月 24日至 2021年 5月 11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作其他用途使用。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济南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1年 7 月 30日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报告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报告
自 2020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1 年 5 月 11 日止
一、编制基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报告是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编制的。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07 号),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793387389 股新股。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 792682926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16.40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12999999986.40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用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1942705.93 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988057280.47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亦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德师报(验)字(21)第 0021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三、募集资金投向承诺情况根据 2020 年 12 月 25 日公布的《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预案》(以下简称“发行预案”),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30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投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 募集资金拟投
项目名称 子项目名称 额 入金额
燃料电池产业链建设 氢燃料电池及关键零部件产业化项目 71228.10 50000.00
项目 固态氧化物燃料电池及关键零部件产 151250.00 50000.003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报告
募投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 募集资金拟投
项目名称 子项目名称 额 入金额业化项目燃料电池动力总成核心零部件研发及
147927.00 100000.00制造能力建设项目
全系列国六及以上排 新百万台数字化动力产业基地一期项
562585.00 300000.00
放标准 H 平台道路用 目
高端发动机项目 H 平台发动机智能制造升级项目 110000.00 100000.00
大缸径高端发动机实验室建设项目 139500.00 107500.00大缸径高端发动机产
自主品牌大功率高速机产业化项目 99842.00 68500.00业化项目
大缸径高端发动机建设项目 184784.00 124000.00
全系列液压动力总成和大型 CVT 动力总成产业化项目 313407.61 30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 100000.00
合计 1880523.71 1300000.00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本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的差额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解决。
四、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自 2020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1 年 5 月 11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合计人民币 45649.92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投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项目名称 子项目名称 金额 (2020.12.24-2021.5.11)4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报告氢燃料电池及关键零部件产业化
50000.00 4087.05项目
燃料电池产业链 固态氧化物燃料电池及关键零部
50000.00 196.94
建设项目 件产业化项目燃料电池动力总成核心零部件研
100000.00 8344.64发及制造能力建设项目
全系列国六及以 新百万台数字化动力产业基地一
300000.00 1129.82
上排放标准 H 平 期项目台道路用高端发
H 平台发动机智能制造升级项目 100000.00 3093.91动机项目大缸径高端发动机实验室建设项
107500.00 9007.07目大缸径高端发动自主品牌大功率高速机产业化项
机产业化项目 68500.00 3393.97目
大缸径高端发动机建设项目 124000.00 11413.01
全系列液压动力总成和大型 CVT动力总成产业化项目 300000.00 4983.51
合计 1200000.00 45649.92
五、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本公司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第五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本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5649.92万元。本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募投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置
项目名称 子项目名称 (2020.12.24-2021.5.11) 换金额氢燃料电池及关键零部件产业化项
4087.05 4087.05
燃料电池产业链建 目
设项目 固态氧化物燃料电池及关键零部件
196.94 196.94产业化项目5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报告
燃料电池产业链建 燃料电池动力总成核心零部件研发
8344.64 8344.64
设项目 及制造能力建设项目
全系列国六及以上 新百万台数字化动力产业基地一期
1129.82 1129.82
排放标准 H 平台 项目道路用高端发动机
H 平台发动机智能制造升级项目 3093.91 3093.91项目
大缸径高端发动机实验室建设项目 9007.07 9007.07大缸径高端发动机
自主品牌大功率高速机产业化项目 3393.97 3393.97产业化项目
大缸径高端发动机建设项目 11413.01 11413.01
全系列液压动力总成和大型 CVT 动力总成产业化项目 4983.51 4983.51
合计 45649.92 45649.92
六、本公司以募集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审批情况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已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经本公司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第五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并批准。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2021 年 7 月 30 日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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