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417|回复: 0

天合光能: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复制链接]

天合光能: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小白菜 发表于 2021-7-3 00:00:00 浏览:  417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原则,对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根据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审议公司新增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及《关于审议为公司开展合约购业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新增的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并且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公司对上述议案的审议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该项议案的内容,并同意将上述两项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 根据董事会提出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铜川光伏发电技术领跑基地宜君县天兴 250MWp 光伏发电项目”、“年产3GW 高效单晶切半组件项目”、“研发及信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将进一步充盈公司主营业务的现金流,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所审议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____________刘维
独立董事签名:____________江百灵
独立董事签名:____________黄宏彬
2021年 7月 1日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5-6-18 17:41 , Processed in 0.274845 second(s), 51 queries .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