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证券代码:688559 证券简称:海目星 公告编号:2021-040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员充分履职,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因该事项与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因此全体董事、监事在审议本事项时回避表决,该事项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方案
1. 投保人: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 被保险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员;
3. 赔偿限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4. 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 50 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5. 保险期限:12 个月(后续可按年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责任险方案框架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额、保费及保险合同相关其他条款;选择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商谈、修订、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处理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届满前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的相关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2 日 |
|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