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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嵘控股:国盛证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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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嵘控股:国盛证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

换个角度看世界 发表于 2021-7-20 00:00:00 浏览:  30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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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湖北华嵘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委托,担任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盛青松、谭庆忠、无锡申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鼎晖云正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鼎晖创泰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无锡瑞熠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瑞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无锡市申瑞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瑞生物”)
8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依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年)》《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规规范要求,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并作出如下承诺:
1、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2、已对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进行充分核查,确信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3、基于所获取的信息及履行的尽职调查,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委托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核查意见的交易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有关本次交易的专业意见已提交本独立财务顾问内核机构审查,内核机构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5、本独立财务顾问在与上市公司接触后至担任独立财务顾问期间,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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