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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21年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拟转让江苏万邦微电子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转让参股公司江苏万邦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万邦”)所
持部分股权系基于江苏万邦的未来发展计划需要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求,有利于推进江苏万邦的资本运作工作并改善公司的现金流。交易价格基于专业机构出具的评估价格经交易三方友好协商确定,较为公平、合理、公允。本次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转让江苏万邦部分股权事宜。
独立董事:赵登平、黄文锋、胡左浩2021年8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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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崇惟志,业广惟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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