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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平股份:关于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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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平股份:关于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chen 发表于 2021-8-3 00:00:00 浏览:  334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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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证券代码:300074 证券简称:华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051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大事项基本情况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的议案》,经公司与上海浩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振投资”)协商一致,公司将持有的上海华师京城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师京城网络”)的 30%股权作价 1.15 亿元人民币转让给浩振投资。浩振投资于本次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两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支付500万元人民币,并于 2016 年 3月 31日之前支付 5500 万元人民币,余款 5500万元人民币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结清。相关股权转让手续已于 2015 年 12 月办理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对参股子公司上海华师京城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额进行调整并出售其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512-107、201512-109)。
公 司 于 2020 年 1 月 17 日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1-006),截至该公告日,浩振投资尚有 2650 万元未能按期支付。
2020 年 12 月 8 日,公司收到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通知书》(案号:(2020)沪 0110 民初 22684 号),公司起诉浩振投资一案,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已于 2020 年 12 月 1 日立案受理。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0 年 12月 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重大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2-151)。
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通知,公司与各被告方达成一致意见,于 2021 年 7 月 29日签署了《和解协议》。
(一)协议各方
原告: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一:上海浩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被告二:龚浩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被告三:马喜华被告四:上海华师京城高新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五:马爱军
(二)《和解协议》主要内容
1、被告上海浩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应支付原告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3500000 元,该款,被告上海浩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应于 2021 年 8月至 2022年 6 月,每月 25 日前支付 2000000 元,余款 1500000 元应于 2022 年 7 月30日前付清。
2、被告龚浩应支付原告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0 元,此款,被告龚浩应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支付原告 1500000 元,自 2021 年 8月至 2021年 12 月每月 30 日前支付原告 300000 元。
3、若被告上海浩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被告龚浩累计两期未按照上述第 1项、第 2 项付款义务履行,则原告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就剩余未付款项一并申请执行。
4、若被告龚浩累计两期未按照上述第 2 项付款义务履行,原告有权就被告上海浩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质的上海华师京城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股
权拍卖、变卖、折价后优先受偿。
5、若被告龚浩累计两期未按照上述第 2 项付款义务履行,原告有权就被告龚浩出质的被告上海华师京城高新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13.42%股权拍卖、变卖、折价后优先受偿。
6、若被告龚浩累计两期未按照上述第 2 项付款义务履行,原告有权就被告马喜华出质的上海华师京城高新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1.58%的股权拍卖、变卖、折价后优先受偿。
7、各方确认,在被告依约履行本调解协议约定的全部义务后,各方之间就本案再无其他争议。
8、案件受理费 166800 元,减半收取计 83400 元,由被告龚浩、上海浩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9、本协议自被告龚浩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支付第一笔 1500000 元起生效。
(三)协议履行进展
1、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经收到龚浩支付的 1500000 元,和解协议生效。
2、经各方一致协商,已提请杨浦区人民法院出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民事调解书》。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和解的达成可避免因仲裁程序过长带来的不利影响,若本次和解顺利执行,将加快应收款项回收,提高公司资产流动性。
四、备查文件
1、《和解协议》。
特此公告。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月 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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