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441|回复: 0

林海股份: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中的独立董事意见

[复制链接]

林海股份: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中的独立董事意见

隔壁小王 发表于 2021-8-5 00:00:00 浏览:  44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中的独立董事意见
一、说明公司为减少关联交易、维护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已采取的主要措施,以及拟采取的经营性安排。请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所发生的大多数关联交易都是在产品购销业务往来中形成的,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市场准则,均能够充分体现有利于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原则,按照有关的合同或协议操作,交易行为公平、公正、合理,对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同时,我们一致认为公司关联交易是历史上已形成并延续下来的客观情况,在当前公司经营情况下,若停止关联交易,将对公司经营造成较大的冲击,也不利于相关方从根本上解决关联交易,给公司和股东造成实质性的损害。
二、结合目前销售模式和定价、行业销售情况,分析相关关联交易是否具有可替代性。请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关联交易是历史上已形成并延续下来的客观情况,公司的关联交易按照相关合同或协议操作,交易行为公平、公正、合理,对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在当前公司经营情况下,若停止关联交易,将对公司经营造成较大的冲击。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彬、陈武明、邓钊2021年7月31日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5-6-24 01:17 , Processed in 0.348583 second(s), 50 queries .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