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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 2021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27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1年 1 月 4 日,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4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5.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190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908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728200000.00 元,另扣除审计费、律师费、股票登记费及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9260399.63 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18939600.37 元。上述事项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1 年 1 月 8 日出具的天衡验字(2011)001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20 年之前使用募集资金 70855.53 万元,2020 年使用募集资金 588.79 万元,2021 年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458.32 万元。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 4209.69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经公司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前述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豫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宿迁宿豫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西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南京城西支行”,现已更名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珠江路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南京珠江路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长乐路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南京长乐路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 2011 年 1 月 27 日和保荐机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分别与上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 2016 年 6 月注销光大银行南京长乐路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实施“家电玻璃生产线项目”,在四川省遂宁市设立全资子公司四川泳泉玻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泳泉”),并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城南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遂宁城南支行”)设立了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2011 年 7 月 8 日,公司、华泰证券、四川泳泉与建设银行遂宁城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项目已于 2013 年中期完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零。四川泳泉于 2013 年 9 月注销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对应与秀强股份、华泰证券、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终止。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353 号、证监许可[2011]1354 号文件核准,华泰证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业务进行整合,华泰证券不再从事证券承销与保荐等投资银行业务(承销国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除外),相关业务、资产和人员由华泰联合证券接收。因此公司持续督导业务转入华泰联合证券。
2011 年 12 月 2 日,经公司、华泰证券、华泰联合证券协商,就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豫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西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长乐路支行签署了《关于的补充协议》、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城南支行签署了《关于的补充协议》(以下均简称“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规定公司、各专户存储银行和华泰证券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中约定的华泰证券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华泰联合证券,华泰证券不再履行原协议的任何权利义务。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建设“年产 30 万平米家电镀膜玻璃生产线项目”,并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雨花支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南京雨花支行”)设
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2 年 5 月 25 日,公司、华泰联合证券与江苏银行南京雨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项目已于 2016 年 4月 22日召开的 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 2018 年 3 月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建设江苏秀强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秀强新材料”)作为公司无机非金属新材料的研发基地,并在江苏银行南京雨花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2 年 9 月 29 日,公司、华泰联合证券、秀强新材料与江苏银行南京雨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7 年 11 月 1 日,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签署了《关于和的终止协议》,解除华泰联合证券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义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之持续督导工作转由东北证券承接。公司、东北证券与工商银行宿迁宿豫支行、兴业银行南京珠江路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秀强新
材料、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协议和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在履行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制度并严格执行,以保证专款专用。同时根据《监管协议》的规定,本公司(或子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 1000 万元和募集资金净额的 10%之间确定)的,专户存储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持续督导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116030429000196088 募集资金活期存款专户 8293395.28
司宿迁宿豫支行[注]
兴业银行南京珠江路支行 409460100100177947 募集资金活期存款专户 33785250.25江苏银行南京雨花支行
31170188000176761 募集资金活期存款专户 18289.52
[注]
合 计 42096935.05
[注] 2019 年 11 月 11 日,因玻璃深加工行业市场变化加之公司发展战略调整,从审慎、高效用好募集资金的原则考虑,为使募集资金能够实现最优配置和最大效益,经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江苏秀强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变更为“智能厨电玻璃项目”。子公司江苏秀强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由江苏银行南京雨花支行
31170188000176761 账户转入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豫支行1116030429000196088 账户,公司、东北证券与工商银行宿迁宿豫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三、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四、2021 年半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4 日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 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募集资金总额 71893.96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58.3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9351.1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1902.6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3.01%是否已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
承诺投资项目 变更项 调整后投资总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实 是否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是否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金额 (%) 可使用状态日
和超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 额(1) 投入金额 现的效益 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总额 (2) (3)=(2)/(1) 期
分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 150 万平方米彩晶玻
否 4000.00 4000.00 - 4299.30 107.48 2011-1-1 403.84 是 否璃项目
2.薄膜太阳能电池用 TCO 导
是 8436.62 4651.32 - 4651.32 100.00 2012-12-31 - 不适用 是电膜玻璃项目
3.玻璃深加工工程技术研究
否 4000.00 4000.00 - 3426.10 85.65 2012-12-31 - 不适用 否中心项目
4.苏州盛丰源新材料有限公
是 - 3785.30 - 551.08 14.56 2019-12-31 -1.9 否 否司
5.项目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
否 - - - 2425.46 100.00 2016-4-22 - - -流动资金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6436.62 16436.62 0 15353.26 401.94
超募资金投向:
1.年产 120 万平方米玻璃层
架/盖板和年产 150 万平方米 是 5000.00 2000.00 - 2000.00 100.00 2012-12-31 22.8 是 否彩晶玻璃生产线
2.年产 1000 万平方米增透晶
体硅太阳能电池封装玻璃生 否 9336.00 9336.00 - 7744.56 82.95 2013-4-30 0 否 否产线
3.年产 30 万平方米家电镀膜
否 4496.00 4496.00 - 4767.70 106.04 2013-4-30 437.43 否 否玻璃生产线
4.江苏秀强新材料研究院有
是 7000.00 4434.20 - 4752.55 107.18 2013-12-31 -104.49 不适用 是限公司
5.180 万平方米彩晶玻璃生
否 2923.00 2923.00 - 2942.50 100.67 2014-6-30 399.99 是 否产线
6.大尺寸高透射可见光 AR
否 10870.00 10870.00 - 8212.36 75.55 2015-3-31 -558.69 否 否镀膜玻璃项目
7.智能厨电玻璃 是 - 2565.80 458.32 1742.84 67.93 2020-6-30 -39.49 不适用 否
8.项目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
否 - - - 3386.87 - - - - -流动资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否 11000.00 11000.00 - 11000.00 100.00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10000.00 10000.00 - 10000.00 100.00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60625.00 57625.00 458.32 56549.38 - - 157.55 - -
合计 77061.62 74061.62 458.32 71902.64 - - 559.49
①薄膜太阳能电池用 TCO 导电膜玻璃项目:在项目建设论证时,薄膜太阳能电池市场前景看好,但后期因市场需求持续不足,项目年产 30 万平方米生产线建成后,一直未有批量生产,因此未继续扩产。为减少资产闲置损失,该项目前期建成的 30 万平方米生产线,公司已安排生产其它玻璃镀膜类产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变更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3785.30 万元,用于收购并增资苏州盛丰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②江苏秀强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因玻璃深加工行业市场变化加之公司发展战略调整,从审慎、高效用好募集资金的原则考虑,为使募集资金能够实现最优配置和最大效益,公司决定变更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2565.80万元用于“智能厨电玻璃”生产线项目建设。
③苏州盛丰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因盛丰源核心技术专家为境外人员,2020 年以来爆发的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对与境外人员的跨境项目合作带来了巨大的挑战,目前项目推进较为缓慢。
①薄膜太阳能电池用 TCO 导电膜玻璃项目是在国内光伏行业快速发展的情况下立项,但之后受国内光伏行业产能过剩的影响晶硅电池组件的价格持续处于低位,导致薄膜电池组件产品的价格失去优势,市场需求也持续不振,公司薄膜太阳能电池产品的市场开拓受到严重影响,导致项目生产线建成后一直未有正常生产。权衡 TCO 导电膜项目所处行业面临的现状,公司决定暂缓实施 TCO 导电膜项目,未来公司会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及公司经营的实际需求来逐步调整实施进度。公司使用薄膜太阳能电池用 TCO 导电膜玻璃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3785.30 万元,用于收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购并增资苏州盛丰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盛丰源主要从事光伏电站表面玻璃清洁抗灰尘涂层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累计向苏州盛丰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投入 551.08 万元。
②江苏秀强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为了解决公司在无机非金属新材料(玻璃材料)领域的基础和应用研究缺
乏前瞻性和原创性,后因玻璃深加工行业市场变化加之公司发展战略调整,从审慎、高效用好募集资金的原则考虑,为使募集资金能够实现最优配置和最大效益,公司决定变更新材料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2565.80 万元用于投向智能厨电玻璃项目。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累计向智能厨电玻璃项目投入 1742.84 万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27 号文核准,秀强股份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4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3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819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0006.04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1893.96 万元,超募资金为 55457.34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1 年 1 月8 日出具的天衡验字(2011)001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①2011 年 5 月 4 日,议案经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使用超募资金 5000 万元建设家电玻璃生产线项目。2011 年 6 月 2 日,公司成立了全资子公司四川泳泉玻璃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的实施主体。2013 年 5月 8 日,经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四川泳泉玻璃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总额由原 5000 万元调整至 2000 万元,减少的投资额 3000 万元调整为未安排使用计划的超募资金。报告期该项目实现营业收入 2717.96万元。
②2012 年 1 月 9 日,经秀强股份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使用超募资金 9336 万元建设年产 1000 万平方米增透晶体硅太阳能电池封装玻璃生产线、使用超募资金 4496 万元建设年产 30 万平方米家电镀膜玻璃生产线。报告期内该项目实现销售收入 1705.62 万元。
③2012 年 8 月 15 日,经秀强股份 201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使用超募资金 7000 万元在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秀强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无机非金属新材料的研发基地。子公司于 2012 年 8 月 28 日在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营业执照。报告期江苏秀强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因玻璃深加工行业市场变化加之公司发展战略调整,从审慎、高效用好募集资金的原则考虑,为使募集资金能够实现最优配置和最大效益,决定变更新材料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2565.80 万元用于投向智能厨电玻璃项目。
④2013 年 7 月 30 日,经秀强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使用超募资金 2923 万元在公司厂区内扩建年产 180 万平方米彩晶玻璃生产线。报告期该项目实现销售收入 7699.74 万元。
⑤2011 年 1 月 27 日,经秀强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使用超募集资金 11000 万元偿还银行贷款。此笔款项于 2011 年 1 月底偿还银行。
⑥2012 年 2 月 14 日,经秀强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使用超募资金 10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⑦2014 年 6 月 12 日,经秀强股份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使用超募资金 10870 万元在公司“光伏工业园”内建设大尺寸高透射可见光 AR 镀膜玻璃项目。2014 年 7 月 17 日,秀强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项目资金的 1000 万美元购买项目所需的设备。报告期该项目实现销售收入 269.60 万元。
⑧2016 年 4 月 22 日,经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年产 150 万平方米彩晶玻璃项目”、“玻璃深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年产 120 万平方米玻璃层架/盖板和年产 150 万平方米彩晶玻璃生产线”、“年产 1000 万平方米增透晶体硅太阳能电池封装玻璃生产线”、“年产 30 万平方米家电镀膜玻璃生产线”、“180万平方米彩晶玻璃生产线”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⑨2017 年 5 月 24 日,经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大尺寸高透射可见光 AR 镀膜玻璃项目”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⑩2019 年 11 月 11 日,因玻璃深加工行业市场变化加之公司发展战略调整,从审慎、高效用好募集资金的原则考虑,为使募集资金能够实现最优配置和最大效益,经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变更“江苏秀强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剩余募集资金 2565.80 万元,用于“智能厨电玻璃”项目。报告期该项目实现销售收入1478.92 万元。
公司超募资金已全部安排使用计划。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2011 年 1 月 27 日,经秀强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 6166.25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入募投项目年产 150 万平方米彩晶玻璃项目 3654.01 万元、薄膜太阳能电池用 TCO 导电膜玻璃项目 2512.24 万元的自筹资金。
①2011 年 7 月 22 日,经秀强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使用 4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全体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2012 年 1 月,公司已按期将此笔款项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②2012 年 2 月 14 日,经秀强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使用 4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全体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2012 年 8 月,公司已按期将此笔款项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③2012 年 8 月 15 日,经秀强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使用 4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全体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2013 年 2 月,公司已按期将此笔款项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部分已结项的项目产生节余资金主要原因是募集资金的利息收入以及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在遵循项目可行性预算规划的基础上,严格控制募集资金投入,本着合理、有效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合理配置资源,对项目的各环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节进行优化,节约了项目投资,同时在项目各个环节实施中加强对项目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了项目整体投入金额。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专户存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本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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