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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石网科: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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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石网科: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占云 发表于 2021-8-14 00:00:00 浏览:  42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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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定,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切实可行,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要求,有利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鉴于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已调整,公司董事会根据前述调整对《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进行了相应的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鉴于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已调整,公司董事会根据前述调整对《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进行了相应的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鉴于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已调整,公司董事会根据前述调整对《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了相应的修订,公司编制的《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对于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等做出了充分详细的说明,有利于投资者对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全面的了解;
5、鉴于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已调整,公司董事会根据前述调整对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
响的分析、相关填补措施及承诺进行了相应的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及其他相关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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