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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亿纬锂能股票代码:300014信息披露义务人: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218弄1号2楼215室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5号中青旅大厦1301股份变动性质:减少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八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目 录
释 义 ..................................................3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3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4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5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6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7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亿纬锂能、上市公司 指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汇安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汇安基金-汇鑫 3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汇安基金汇鑫 4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汇安基金汇鑫 49 号资产管理计划 指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汇安基金汇鑫 50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汇安基金廊坊 1 号资产管理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亿纬锂能的股份比例由 5.12%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变为 4.99%
本报告书 指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人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简介
企业名称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218 弄 1 号 2 楼 215 室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刘强
成立日期 2016 年 4 月 25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9MA1G53X258公募基金管理(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经营范围 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联系电话 010-56711604
经营期限 长期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股东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汇安基金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比例
1 何 斌 40.60%
2 秦 军 35.50%
3 郭小峰 4.90%
4 戴新华 4.90%
5 刘 强 4.50%
6 郭兆强 4.50%
7 尹喜杰 3.30%
8 王福德 1.8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其他国家或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地区居留权
何 斌 董事长 男 中国 北京 无
刘 强 董事兼总经理 男 中国 北京 无
戴 樱 董事 女 中国 上海 有
李海涛 独立董事 男 美国 北京 有
余剑峰 独立董事 男 中国 北京 有
黄 磊 独立董事 男 中国 山东 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亿纬锂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系投资管理需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021 年 5 月 20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了《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87),拟在减持计划披露的减持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49413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0.13%)。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汇安基金汇鑫 49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完成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249413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0.13%);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汇安基金廊坊 1 号资产管理计划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完成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0.00001%)。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股份权益发生变动的可能;若发生相关
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汇安基金汇鑫 49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汇安基金廊坊 1 号资产管理计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完成本次权益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亿纬锂能96748718 股 A 股股份,占亿纬锂能总股份的 5.12%。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亿纬锂能股份 94254385 股 A 股股份,占亿纬锂能总股本的 4.99%,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股) (股) (%)
汇安基金-汇鑫 3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 57996339 3.07% 57996339 3.07%划
汇安基金汇鑫 4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 9688045 0.51% 9688045 0.51%划
汇安基金汇鑫 49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 9688045 0.51% 7193912 0.38%划
汇安基金汇鑫 50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 19376089 1.03% 19376089 1.03%划
汇安基金廊坊 1 号
200 0.00001059% 0 0%资产管理计划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 减持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方式 (元/股) (股)
汇安基金廊坊1号 集中
2021/05/06 人民币普通股 88.40 200 0.00001059%
资产管理计划 竞价
汇安基金汇鑫49号 集中
2021/07/13 人民币普通股 126.16 1036000 0.0549%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竞价
汇安基金汇鑫49号 集中
2021/07/15 人民币普通股 124.04 500000 0.0265%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竞价
汇安基金汇鑫49号 集中
2021/07/21 人民币普通股 123.31 758133 0.0401%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竞价
汇安基金汇鑫49号 集中
2021/08/16 人民币普通股 106.97 200000 0.0106%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竞价
合计 2494333 0.1321%
四、资产管理安排的主要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的相关情况如下:
(一) 汇安基金-汇鑫 3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资产管理方式 一对一资产管理计划
涉及的股份种类、数量及占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持有亿纬锂能 57996339 股 A 股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 股份,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为 3.07%管理费按前一日委托财产实收资本余额的 0.1%年费率资产管理费用计提
合同期限为 30 个月,若经合同当事人三方书面确认。
无异议,则自动顺延 1 年,以此类推,次数不限。资产合同的期限及变更
委托人、资产管理人和资产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1)合同期限届满而未延期的;(2)经合同各方当事
人协商一致决定终止的;(3)资产管理人被依法撤销
资产管理业务资格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且在 6 个月内没有新的管理人承接;(4)资产托管人被依法撤销基金托管资格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且在 6 个月内没有新的终止的条件
托管人承接;(5)计划投资目的已经实现或确定无法
实现的;(6)合同生效后,本计划未能成功投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且资产管理人决定本计划提前终止的;(7)未完成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导致本计
划提前终止的;(8)法律法规和资管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
资产管理计划终止的,管理人应对在发生终止情形之日资产处理安排
起 5 个工作日内开始组织清算资产管理计划财产。合同终止后,资产管理人和资产托管人应组成清算组,负责委托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确认和分配合同签订的时间 2019 年 4 月 17 日
(二) 汇安基金汇鑫 4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资产管理方式 一对一资产管理计划
涉及的股份种类、数量及占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持有亿纬锂能 9688045 股 A 股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 股份,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为 0.51%管理费按前一日委托财产实收资本余额的 0.1%年费率资产管理费用计提
合同期限为 24 个月,合同预期存续期满前 2 个月,委托人有权决定合同期限顺延,顺延时间以委托人届时书面通知为准
因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基金业协会的相关规定、要求发生变化必须变更合同的,管理人可以与委托人、托管人协商后修改合同,由管理人和托管人签署书面变更合同的期限及变更合同后,由管理人在变更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披露变更的具体内容。因其他原因需要变更合同的,经投资者、管理人和托管人协商一致后,采取签署书面变更合同形式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资产管理计划改变投向和比例的,应当事先取得投资者同意
(1)合同期限届满而未延期的;(2)经合同各方当事
人协商一致决定终止的;(3)资产管理人被依法撤销
资产管理业务资格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且在 6 个月内没有新的管理人承接;(4)资产托管人被依法撤销基金托管资格或者依法解散、被终止的条件
依法撤销、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且在 6 个月内没有新的托管人承接;(5)计划投资目的已经实现或确定无法
实现的;(6)未完成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导致本
计划提前终止的;(7)法律法规和资管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
资产管理计划终止的,管理人应对在发生终止情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开始组织清算资产管理计划财产。合同资产处理安排终止后,资产管理人和资产托管人应组成清算组,负责委托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确认和分配合同签订的时间 2020 年 9 月 30 日
(三) 汇安基金汇鑫 49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资产管理方式 一对一资产管理计划
涉及的股份种类、数量及占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持有亿纬锂能 7193912 股 A 股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 股份,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为 0.38%管理费按前一日委托财产实收资本余额的 0.1%年费率资产管理费用计提
合同期限为 24 个月,合同预期存续期满前 2 个月,委托人有权决定合同期限顺延,顺延时间以委托人届时书面通知为准
因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基金业协会的相关规定、要求发生变化必须变更合同的,管理人可以与委托人、托管人协商后修改合同,由管理人和托管人签署书面变更合同的期限及变更合同后,由管理人在变更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披露变更的具体内容。因其他原因需要变更合同的,经投资者、管理人和托管人协商一致后,采取签署书面变更合同形式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资产管理计划改变投向和比例的,应当事先取得投资者同意
(1)合同期限届满而未延期的;(2)经合同各方当事
人协商一致决定终止的;(3)资产管理人被依法撤销
资产管理业务资格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且在 6 个月内没有新的管理人承接;(4)资产托管人被依法撤销基金托管资格或者依法解散、被终止的条件
依法撤销、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且在 6 个月内没有新的托管人承接;(5)计划投资目的已经实现或确定无法
实现的;(6)未完成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导致本
计划提前终止的;(7)法律法规和资管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
资产管理计划终止的,管理人应对在发生终止情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开始组织清算资产管理计划财产。合同资产处理安排终止后,资产管理人和资产托管人应组成清算组,负责委托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确认和分配合同签订的时间 2020 年 9 月 30 日
(四) 汇安基金汇鑫 50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资产管理方式 一对一资产管理计划
涉及的股份种类、数量及占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持有亿纬锂能 19376089 股 A 股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 股份,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为 1.03%管理费按前一日委托财产实收资本余额的 0.1%年费率资产管理费用计提
合同期限为 36 个月,合同预期存续期满前 2 个月,委托人有权决定合同期限顺延,顺延时间以委托人届时书合同的期限及变更面通知为准。因其他原因需要变更合同的,经投资者、管理人和托管人协商一致后,采取签署书面变更合同形式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资产管理计划改变投向和比例的,应当事先取得投资者同意因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基金业协会的相关规定、要求发生变化必须变更合同的,管理人可以与委托人、托管人协商后修改合同,由管理人和托管人签署书面变更合同后,由管理人在变更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披露变更的具体内容。因其他原因需要变更合同的,经投资者、管理人和托管人协商一致后,采取签署书面变更合同形式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资产管理计划改变投向和比例的,应当事先取得投资者同意
(1)合同期限届满而未延期的;(2)经合同各方当事
人协商一致决定终止的;(3)资产管理人被依法撤销
资产管理业务资格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且在 6 个月内没有新的管理人承接;(4)资产托管人被依法撤销基金托管资格或者依法解散、被终止的条件
依法撤销、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且在 6 个月内没有新的托管人承接;(5)计划投资目的已经实现或确定无法
实现的;(6)未完成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导致本
计划提前终止的;(7)法律法规和资管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
资产管理计划终止的,管理人应对在发生终止情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开始组织清算资产管理计划财产。合同资产处理安排终止后,资产管理人和资产托管人应组成清算组,负责委托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确认和分配合同签订的时间 2020 年 9 月 30 日
(五) 汇安基金廊坊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资产管理方式 一对一资产管理计划
涉及的股份种类、数量及占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持有亿纬锂能 0 股 A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 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为 0.00%
委托财产管理费按前一日委托财产净值的 3%年费率计资产管理费用提。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 1 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1 年后的对日止(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合同期满前 1 个月,本合同各方可协商合同是否展期。
在合同各方当事人无异议的情况下,本合同自动顺延 1合同的期限及变更 年,以此类推,展期次数不受限制。资产委托人、资产管理人和资产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各方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资产管理人应当在 5 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资产管理合同报中国证监会或其指
定职能部门备案。对本合同任何形式的变更、补充,资产管理人应当在变更或补充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报中国证监会或其指定职能部门备案。
(1)合同期限届满而未展期的;(2)经合同各方当事
人协商一致决定终止的;(3)资产管理人被依法取消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4)资产管理人依法
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的;(5)资产托终止的条件
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而无法继续履行职责的;(6)当本计划触发止损线,资产管理人按本合同规定执行止损措施并终止本计划
的;(7)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签订的时间 2017 年 3 月 8 日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相关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亿纬锂能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情况。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买卖
亿纬锂能股票情况如下:
交易方 交易 交易数量 交易均价
股东名称 交易时间 交易比例(%)
式 方向 (股) (元/股)汇安基金
廊坊 1 号 竞价交 证券
2021/05/06 200 0.00001059 88.40
资产管理 易 卖出计划
竞价交 证券
2021/07/13 1036000 0.0549 126.16
易 卖出
汇安基金 竞价交 证券
2021/07/15 500000 0.0265 124.04
汇鑫 49 号 易 卖出
单一资产 竞价交 证券
2021/07/21 758133 0.0401 123.31
管理计划 易 卖出
竞价交 证券
2021/08/16 200000 0.0106 106.97
易 卖出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的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3、汇安基金-汇鑫 3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汇安基金汇鑫 4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汇安基金汇鑫 49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汇安基金汇鑫 50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汇安基金廊坊 1 号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管理合同4、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二、备查文件的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上市公司: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住 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七路 38 号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刘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上市公司所
上市公司名称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惠州市在地
股票简称 亿纬锂能 股票代码 300014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市
人名称 务人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 有无一致行
增加□ 减少 □ 有 □ 无 □
份数量变化 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人是否为上市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 是 □ 否 □
公司第一大股 上市公司实
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股票种类: 普通股 A 股 持股数量:96748718 股 持股比例:5.12%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 股票种类: 普通股 A 股 变动数量:2494333 股 变动比例:0.13%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后持股数量:94254385 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4.99%变动比例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时间:2021 年 5 月-2021 年 8 月 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是否已充分披不适用露资金来源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
来 12 个月内继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无明确的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是 □ 否 □月是否在二级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前六市场买卖该上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市公司股票(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刘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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