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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金城医药股票代码:300233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锦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 41号 17层 1706室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本报告书签署日期:2021年 08月 1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城医药”或“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
五、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 前 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1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北京锦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金城医药、上市公司、公司 指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锦圣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本次权益变动 指持金城医药股份的行为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
本报告书、报告书 指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锦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 41 号 17层 1706室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仇思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3066599086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经营期限:2014 年 8月 5日至 2024年 8月 4日主要股东: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2.485%
德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9.637%
上海祥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251%
上海盟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0.5%
达孜东方高圣秋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127%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 41 号 17层 1706室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在本公司任职情况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仇思念 男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中国 北京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形。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基金到期清算的要求,减持持有的金城医药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 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不排除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未来 12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如有相关情况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法定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本公司股份 47259748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12.20%。除此之外,未直接持有、委托持有、信托持有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持有金城医药的股份或表决权。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本公司股份 3225826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40%。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如下(说明:本公告中计算相关股份数量、比例时,总股本已剔除该计算时点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
份 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北京锦圣 合计持有股份 47259748 12.20 32,258,262 8.40
投资中心 其中:
47259748 12.20 32,258,262 8.40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合有限售条件股份
伙) 0 0.00 0 0.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金城医药股份322582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4%;所持有金城医药股份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为0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金城医药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情形。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 6个月内(2021年 2月-2021 年 8月)曾
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卖出 15001486股金城医药股票,具体如下:
交易日期 交易方式 卖出数量(股) 卖出价格区间(元/股)
集中竞价 ---- ----
2021年 2月
大宗交易 3170000 19.45
集中竞价 199700 22.80-25.17
2021年 3月
大宗交易 ---- ----
集中竞价 3339486 21.82-24.57
2021年 4月
大宗交易 4635000 22.21-21.82
集中竞价 304600 20.47-24.29
2021年 5月
大宗交易 3150000 20.47-21.61
集中竞价 258800 24.12-28.54
2021年 6月
大宗交易 ---- ----
集中竞价 250500 27.28-31.82
2021年 7月
大宗交易 2170000 27.28
集中竞价 693400 31.15-33.06
2021年 8月
大宗交易 ---- ----
合计 --- 15001486 19.45-33.06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2021 年 2月 4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于 2021年 2 月 23 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新后)》),其权益变动已累计达到 6.04%(以当时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计算)。自 2020年 7月 18日至 2021 年 8 月 17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累计减持 3838551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9995%。因此信息披露义务人已达到权益变动标准。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锦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仇思念签署日期:2021年 8月 17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所在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经济开发区上市公司名称
公司 地 双山路 1号
股票简称 金城医药 股票代码 300233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41号信息披露义务 北京锦圣投资中心(有限合 信息披露义务17层 1706室人名称 伙) 人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
有□无□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人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 人是否为上市
是□否□ 是□否□
公司第一大股 公司实际控制
东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可多选)
继承□赠与□其他□:大宗交易信息披露义务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47259748股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12.20%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后,信息披露 持股数量:32258262股义务人拥有权 持股比例:8.4%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数量:15001486股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3.91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个月内不会继续增持金城医药股份。
来 12个月内继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否□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北京锦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章):仇思念签署日期:2021年 08 月 17日(本页无正文,为《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北京锦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章):仇思念签署日期:2021年 08 月 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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