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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仪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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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仪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小白菜 发表于 2021-8-20 00:00:00 浏览:  516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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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皖仪科技《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皖仪科技”)的独立董事,本着真实、忠诚及勤勉的工作态度,基于独立、认真、谨慎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对《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审查后,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进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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