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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飞光电: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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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飞光电: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苏晨曦 发表于 2021-8-21 00:00:00 浏览:  46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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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03 证券简称:聚飞光电 公告编号:2021-053债券代码:123050 债券简称:聚飞转债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芜湖聚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聚飞”)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更好地满足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芜湖聚飞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授信额度,期限 1 年,用于日常经营事项。此次授信由公司对 1.2亿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事项以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芜湖聚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5 年 06 月 11 日住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鸣湖北路 71 号(申报承诺)法定代表人姓名:李丹宁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光电器件、发光二极管、电子器件应用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
投资兴办实业;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人力资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
单位:元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393207629.19 385551502.62
银行贷款总额 80000000 8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141557970.55 148678641.29
净资产 245776695.09 231253149.33
项目 2021 年半年度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137614645.85 240840219.63
营业利润 16770383.93 17269885.97
净利润 14523545.76 16015474.94
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公司为其进行担保将不涉及公平、对等问题。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名称: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被担保方名称:芜湖聚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人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1.2 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自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四、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 2021年 8月 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芜湖产业园区,实现了公司在华北、华东片区的生产基地布局,为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芜湖聚飞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经营的需求,更好地促进公司业务全面发展。因此,同意为上述全资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议案中涉及的担保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芜湖聚飞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无偿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有利于促进子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减少子公司发展过程中的资金压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截至目前为止,全资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且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在可控范围内,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审议通过该议案。
3、独立董事意见全资子公司芜湖聚飞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为上述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 2021年 8 月 20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12000万元人民币,占 2020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4.8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亦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和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本议案中涉及的担保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8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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