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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13 证券简称: 佳讯飞鸿 公告编号:2021-058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涉及金额仅影响 2020 年半年度及 2020年前三季度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不影响公司前述报告期末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及前述报告期间的利润总额、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1 年 8 月 20 日,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2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调整相关财务数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性质及原因的说明
根据2017年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按照新收入准则要求,在交易中承担代理人职责的业务应按净额法确认收入,公司2020年第四季度对业务进行了梳理和自查,并于当季进行了账务处理,故本次调整不影响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数据。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更为严谨的反映公司财务信息,公司对《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涉及的相关财务信息进行更正。
二、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2020年半年度报告》和《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报表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具体如下:
(一)、更正事项对2020年半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2020年半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项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一、营业总收入 446876163.35 -75947194.04 370928969.31
其中:营业收入 446876163.35 -75947194.04 370928969.31二、营业总成本 423066697.11 -75947194.04 347119503.07
其中:营业成本 287710299.97 -75947194.04 211763105.932、对2020年半年度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项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一、营业收入 328086385.39 -75947194.04 252139191.35
减:营业成本 223194372.38 -75947194.04 147247178.34
(二)、更正事项对2020年三季度合并财务报表及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2020年前三季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项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一、营业总收入 730006435.99 -75947194.04 654059241.95
其中:营业收入 730006435.99 -75947194.04 654059241.95二、营业总成本 668914355.61 -75947194.04 592967161.57
其中:营业成本 467030755.14 -75947194.04 391083561.102、对2020年前三季度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项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一、营业收入 478657795.77 -75947194.04 402710601.73
减:营业成本 324301015.74 -75947194.04 248353821.70根据本次财务信息更正要求,公司对相关定期报告的财务数据进行更正,更正后的定期报告详见更新后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涉及金额仅影响公司2020年半年度及2020年前三季度的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不影响公司前述报告期末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及前述报告期间的利润总额、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1、董事会意见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2、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3、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8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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