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拟发起设立广州智光吉富壹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现发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与其他合作方设立创业投资基金,该基金规模为 10100 万元,投资方向为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设计等相关产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上述所涉及的事项向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询问和了解,认为公司此次投资事项符合公司“产品+服务+投资”的业务战略布局,利于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综合竞争力与综合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认可该项关联交易,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张德仁 邵希娟 潘文中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1 日 |
|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