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433|回复: 0

斯莱克: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复制链接]

斯莱克: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万家灯火 发表于 2021-8-24 00:00:00 浏览:  43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2021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相关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和《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斯莱克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经认真审核后,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在报告期内(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6 月 30 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是否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以及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公司已制定《对外担保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报告期内除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
二、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独立意见经核查,2021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规范,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本专项报告。
三、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根据现行有效的《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结合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对照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进行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规定,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和要求。我们同意该议案相关内容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本次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涵盖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限售期、公司滚存利润分配的安排、上市地点、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募集资金投向等基本事项,发行方案全面、完整,安排合理,具有可操作性。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相关政策以及公司的发展方向。本次发行完成后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相关内容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本次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独立意见公司为本次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编制的《2021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融资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充分论证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要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以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等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相关内容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2021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论证分析报告》结合了公司所处
行业和发展阶段、融资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论证分析切实、详尽,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我们同意该议案相关内容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未来公司
整体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并使用后,有利于改善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提升盈利水平,推动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我们同意该议案相关内容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财务指标影响进行了
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相关内容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我们认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相关内容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设立本次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设立本次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符合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相关内容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公司制订的《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符合公司可持续性发展要求,可以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该规划进一步完善和健全了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引导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我们同意该议案相关内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上述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张秋菊、叶茂、罗正英2021 年 8 月 23 日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5-7-15 10:43 , Processed in 0.251712 second(s), 51 queries .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