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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华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负责杭华股份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
1 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划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保荐机构已与杭华股份签订《保荐协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2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案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不定期回访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3 方式,了解杭华股份的业务情况,对杭华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股份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2021 年上半年,杭华股份未发生按有关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4 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规情形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2021 年上半年,杭华股份未发生违法违5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保荐机构督导杭华股份及其董事、监事、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6 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保荐机构督促杭华股份依照相关规定健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全和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督7
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导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行为规员的行为规范等 范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保荐机构对杭华股份的内控制度的设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杭华股份8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与规则等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保荐机构督促杭华股份严格执行信息披9 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文件或重大遗漏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保荐机构对杭华股份的信息披露文件进10 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易所报告的情况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2021 年上半年,杭华股份及其控股股东、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11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未发生该等事项
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2021 年上半年,杭华股份及其控股股东、12
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2021 年上半年,杭华股份不存在应及时13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披露的信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
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
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2021 年上半年,杭华股份未发生前述情14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况
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
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
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15
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
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三)违规使2021 年上半年,杭华股份未出现前述情16
用募集资金;(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形期保值业务等;(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
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六)业
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 50%以上;(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公司的发展需要坚实的研发基础、持续的创新能力、优良的技术工艺、高效的运营管理和对行业发展的准确把握。但随着下游产业市场需求的不断变化,产业技术水平的持续提升以及市场竞争的加剧,公司的研发和持续创新能力也将面临挑战。同时新产品投放市场获得客户认同也存在一系列不确定性因素。因此,如果公司不能持续开发出新产品满足客户需要,将会面临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公司在研发过程中因技术更迭、产品更新换代或竞争加剧将可能导致公司市场占有率和用户规模下降、研发投入超出预期或进程未达预期、研发失败、技术未能形成产品或未能实现产业化,而面临被淘汰的风险。
公司技术研发与创新依赖于所拥有的核心技术以及培养和积累的核心技术人员,公司研发团队在油墨行业有着多年的从业经历,技术经验丰富,能否维持技术人员队伍的稳定并不断吸收优秀人才的加入是公司能否在行业内持续保持
技术领先优势所在。一旦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将对公司的产品研发及稳定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对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市场竞争加剧风险国内油墨行业属于充分竞争行业,目前市场参与者众多,各厂家市场占有率较为分散,市场集中度较低。未来,随着我国印刷工业的快速发展以及对环保要求的逐渐提高,将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参与到环保型油墨领域特别是 UV 油墨领域的竞争。报告期内,主要竞争对手加大对 UV 油墨产品的研发和市场开发力度,市场竞争逐步加剧。因此,公司面临行业竞争加剧带来的销售价格下降或市场份额下降导致增速下滑的风险。
2、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主要原材料为树脂、溶剂、颜料等,占生产成本比重较大,从而对产品毛利率水平产生影响。
2020 年四季度以来国际原油价格一路上扬,带动了大宗商品和部分石油化工材料类产品的价格上涨,进而对公司原材料成本有一定程度的传导效应。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单位成本受到原材料价格等因素影响而发生小幅上涨,导致产品整体毛利率水平略有下降。公司大多数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幅度主要受国内外宏观经济、供需状况等因素影响,若未来大宗商品和上游化工材料价格持续保持高位,特别是出现大幅上涨情况下,且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不能同步提高,将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环保风险公司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固体废弃物、废气等污染物。如果国家在未来进一步制定、实施更为严格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公司需新购环保设备、加大环保技术工艺改造或采取其他环保措施等增加环保投入运营成本,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同时,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如公司在环境治理、“三废”排放不能满足监管出台新的或更高的要求,将可能受到罚款、停限产等监管措施,从而给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影响。
4、安全生产风险公司生产的溶剂型液体油墨、松香加工副产品松节油属于危险化学品,需要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在生产和存放过程中存在一定安全风险。如果公司在相关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和交付任一环节操作失误,均可能发生失火、危险品泄漏等安全事故,给公司财产、员工人身安全和周边环境带来不利影响的风险。
5、关联交易和原材料供应风险鉴于 UV 油墨在国内发展时间较短,公司 UV 油墨产品的部分原材料供应商集中在日本,公司通过株式会社 T&K TOKA(以下简称“TOKA”)统一采购相应原材料,预计短期内无法完全通过国内供应商采购,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需求,公司与 TOKA 的关联交易短期内预计将持续存在,公司已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就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确保关联交易规范、公正、合理,符合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进行。
若未来 TOKA 不能按公司要求及时提供相关原材料,或提供的原材料性能不及预期,且公司也未能及时拓展在日本的直接采购渠道或未找到合适的替代品,公司短期内将面临相应原材料供应不足的风险。
6、下游行业波动的风险公司所处油墨行业的下游行业为包装印刷、出版物印刷、商业印刷等领域。
印刷行业发展与宏观经济的相关性明显,全球经济和国内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都将对我国印刷行业生产和消费带来影响。从国家统计局对全部工业中 41 个大类行业之一的“印刷及记录媒介复制业”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印刷业营收增速较上年同期相比从年初 40%以上增幅逐渐放缓至目前 20%以内,呈现逐月收窄之势,公司可能面临下游行业波动所带来需求下降的风险。
7、产能过剩风险公司主要油墨产品包括 UV 油墨、胶印油墨和液体油墨。目前,胶印油墨由于下游出版印刷行业需求疲软及市场竞争加剧,行业内产能利用率整体有所下滑;
液体油墨受下游包装行业需求旺盛影响发展较快;UV 油墨需求随着在多个领域应用的持续增长及对于传统胶印油墨替代效应而快速增长。油墨行业的发展与下游各应用领域发展态势息息相关,若未来油墨行业因需求不及预期,而其他生产企业扩张过快,将可能会面临整个行业产能相对过剩的情况。公司年产 5000 吨紫外光固化(UV)油墨和年产 1 万吨液体油墨项目已于 2020 年陆续投运,未来随着募投项目建成后,公司产能将大大提升,如果行业需求发生变化,或行业竞争激烈程度增加,公司市场拓展不力,可能面临产能过剩的风险。
(三)行业风险
1、我国近十年印刷行业增速较高,稳定高于同期国民经济整体增速,带动了油墨行业的同步增长。2019 年中国印刷业总产值已突破 1.3 万亿元,目前占主体的包装印刷行业整体较为景气,但新闻出版等下降显著,行业总产值增长率呈现小幅下滑趋势,如果未来行业增长率进一步下滑甚至出现负增长,可能对油墨行业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仍在制定中,未来对于油墨在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使用将更加规范,对食品包装印刷用胶印油墨和UV 油墨都将带来更为明确的技术挑战和不确定性;
3、LED-UV 印刷市场发展前景良好,市场规模迅速扩大,新的竞争者会随之出现,行业竞争日趋激烈。随着竞争对手的不断加入,印刷行业面临市场竞争不断加剧,油墨产品价格下滑从而导致利润下降的风险;
4、喷墨领域方面,公司在产品的品质方面得到了市场高度评价,实现了在这一领域较高的市场占有率,但是随着行业竞争逐步白热化,中低端产品的进入门槛逐渐降低,价格逐年走低,对于通过规模提升来控制成本,以及产品竞争力方面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四)宏观环境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外销业务占比较小,主要结算货币为美元;而在进口原材料采购中,公司主要结算货币为日元。未来若人民币对美元和日元的汇率发生较大波动将会对公司外销和采购业务产生一定影响,可能对公司的汇兑损益带来不确定性或产品在国际市场的价格竞争力将被削弱,使公司经营面临一定汇率风险。
2、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公司已于 2018 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有效期为三年。根据税法规定,公司企业所得税减按 15%的税率计缴,优惠期为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12 月 31 日。税收优惠期满后,如果公司不再被相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企业所得税即按应纳税所得额的 25%税率计缴,将会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目前公司正在按相关规定积极推进重新认定工作。
3、其他国家减税降费政策风险2020 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国家出台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的优惠政策,2021 年该政策的变化,将会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1 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1 年上半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元主要会计数据 2021年1-6月 2020年1-6月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534535503.37 416105216.17 28.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52588311.37 37068701.38 41.87%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42026563.47 31128854.48 35.01%
主要会计数据 2021年1-6月 2020年1-6月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60801727.95 34147679.63 78.06%流量净额本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主要会计数据 2021年6月30日 2020年12月31日减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321005360.61 1309952782.85 0.84%的净资产
总资产 1660983476.42 1659380065.91 0.10%
2021 年上半年,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所示:
主要财务指标 2021年1-6月 2020年1-6月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6 0.15 6.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6 0.15 6.6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0.13 0.13 0.00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96 4.29 减少0.33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3.17 3.60 减少0.43个百分点
净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3.76 4.36 减少0.60个百分点
上述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公司所处的行业本期持续恢复,印刷市场需求有效回升,公司绿色低碳市场推广计划顺利实施,带动各系列产品销售稳步上升,2021年上半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28.46%;同时,公司持续加大研发力度,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在面临各项费用增加及全球性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压力下,通过加强精细化管理,采取锁定原材料价格等多种方式,不断降低成本费用的不利影响,加之当期转让子公司投资收益及结构性理财收益增加,2021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41.8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35.01%。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符合国家环保战略方向的节能环保型油墨产品及数码材料、功能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客户提供完整的油墨相关产品和印刷解决方案,公司主要产品包括UV油墨系列、胶印油墨系列、液体油墨系列及其他产品。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建立了完备的产品体系,形成了较强的技术研发优势、市场服务优势、品牌和网络优势,持续创新能力和高效生产运行能力不断得到提升,构成公司核心竞争力。
2021年上半年,公司继续深耕节能环保油墨领域,持续开展新技术和新产品开发,保持原有竞争优势。
综上,2021年上半年,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公司积极布局研究新技术、新产品,建设新的生产线,储备公司发展新动能,持续投入较多研发费用。2021年上半年,公司研发投入为2008.1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76%。
(二)研发进展
公司践行绿色设计工作,引领油墨行业绿色发展。公司油墨产品入选了由中国印刷技术协会修订的《绿色原辅材料产品目录(2021)》。同时,公司参与制定多项国家和行业标准的编制工作,其中国家标准《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测定方法》(GB/T 38608-2020)和《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 38507-2020)已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国
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颁布,并分别于2020年10月、2021年4月起正式实施。
此外,公司参与编制的国家标准《油墨中部分重金属的限量》已经公示报批稿;
主持编制的行业标准《油墨中苯类溶剂含量测定方法》和中国轻工联合会团体标
准《绿色设计产品评价规范 油墨 第1部分:胶印油墨》正在制定中。公司目前共取得28项专利,其中17项为发明专利、10项为实用新型专利、1项为外观设计专利,尚有7项发明专利申请和1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提交审核中。
截至2021年6月末,公司主要在研项目进展顺利。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56 号),同意杭华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申请。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8000 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 5.3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26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5893.83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6746.17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12 月 4 日全部到位,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564号)。
2020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州杭华功能材料有限公司、浙江杭华油墨有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3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0408.36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杭华功材进行分批增资,用于“年产 1 万吨液体油墨及 8000 吨功能材料项目(二期工程)”。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除在董事会授权金额内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外,公司未开始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
技术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37.50%股份,杭州协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协丰投资”)持有公司4.00%股份,合计持有 41.50%的股份。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均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存在通过协丰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上述人员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人员性质 在协丰投资的份额比例
1 邱克家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6.64%2 龚张水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5.54%3 陈建新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5.54%4 林洁 职工监事 2.22%
5 王斌 高级管理人员 4.43%
6 马志强 核心技术人员 2.22%
7 沈剑彬 核心技术人员 2.22%
8 孙冠章 核心技术人员 2.22%
9 何铁飞 核心技术人员 2.22%
10 林日胜 核心技术人员 2.22%
合计 35.44%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与期初相比不存在变化,亦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王一鸣 潘 洵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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