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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 307 号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8月 25日,你公司披露《关于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被动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关于莱士中国有限公司被动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称,你公司控股股东之一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瑞天诚”)因质押违约,于 2021年 8月 16日至 8月 2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被动卖出 107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02%;你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莱士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士中国”)因质押违约,于 2021年 8月 23日完成 4800万股司法过户手续,占公司总股本的 0.71%。本次被动减持后,你公司控股股东科瑞天诚及其一致行动人、莱士中国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由 26.81%降至 26.10%。公司第一大股东GRIFOLSS.A(. 以下简称“基立福”)持有公司 17661658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20%,你公司控股股东科瑞天诚及其一致行动人、莱士中国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低于基立福。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核查并作出书面说明:
1、请你公司结合相关股东持股比例变化情况、股东承诺履行情况、公司董事会成员构成情况,详细说明公司控制权是否(拟)发生变更,如是,请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
2、请你公司补充说明本次被动减持后对公司生产经营、三会运作的影响,以及为维护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相关各方拟采取的措施。
3、你公司认为应予说明的其他事项。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 2021年 9 月 2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1年 8月 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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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崇惟志,业广惟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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