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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通控股:海通证券关于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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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通控股:海通证券关于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cat 发表于 2021-8-24 00:00:00 浏览:  42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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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专项核查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独立财务顾问”或“主承销商”)作为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安通控股”,股票代码“600179”;以下简称“安通控股”、“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及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主承销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本次拟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注:如无特别说明,本核查意见中的词语和简称与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各项词语和简称的含义相同。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郭东泽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92 号)核准,上市公司向郭东泽、长城国融发行 96418732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面值 1.00元/股,实际发行价格 7.2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70000.00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5635.27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4364.73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8 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验证,并出具会验字[2016]4554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浦发银行泉州分行、工商银行泉州鲤城支行提供的对账单及上市公司提供的银行回单等资料,2018 年,上市公司孙公司东南冷链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及经工程总包方、工程监理方确认的付款申请,向工程总包方中建恒杰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支付工程款 117704000.00 元。根据上市公司在 2020 年 4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确认及上市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该部分资金中的100704000.00 元实际上由下表所列相关方占有,并最终由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占用。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相关方名称[1] 占用起始日[1] 占用金额(元)[1] 还款金额(元)[1]
1 广西易通物流有限公司[2] 2018/2/27 4900000.00 未归还
2 泉州正升机械有限公司[2] 2018/2/28 4900000.00 未归还
3 泉州绿湾贸易有限公司[2] 2018/3/29 15000000.00 未归还
4 上海京兆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 2018/6/20 70904000.00 未归还
5 泉州天仁贸易有限公司[2] 2018/11/5 5000000.00 未归还
合计 - 100704000.00 -
注:
1、上表列示相关方名称、占用起始日、占用金额、还款金额均以上市公司公告(2020-028)确认的情况为准,相关资金占用、归还金额均未考虑自发生之日起的计息;
2、上述五笔被占用资金均为上市公司拟用于“场站仓储设备及冷链仓储设备”项目的募集资金。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5248 号),以及浦发银行泉州分行、工商银行泉州鲤城支行提供的对账单、上市公司提供的银行回单等资料,截至 2020 年 12 月18 日,该等资金占用款项已归还至安通物流募集资金账户。
(三)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1、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5248 号),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进度(%)
1 集装箱 不超过 48000 47999.15 100.00
2 商务物流网络及管理系统信息化 不超过 7000 4040.66 100.00[注]
3 场站仓储设备及冷链仓储设备 不超过 15000 2305.12 -
合计 64364.73 54344.93 -
注: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商务物流网络及管理系统信息化系统已提交上市公司正常使用。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5248 号),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安通物流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户名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余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17610154500000950 4.15
安通控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鲤城支行 1408010129008221251 0.70
安通控股小计 - 4.8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17610154740007456 1.31
安通物流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鲤城支行 1408010119601068939 10113.30
安通物流小计 - 10114.61
合计 - 10119.46
注:2019 年 12 月 18 日,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泉州中院”)依法裁定安通控股全资子公司安通物流进入重整,并指定安通物流清算组担任管理人。2020 年 9月 2 日,经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丰泽区法院”)同意,安通物流管理人依法将安通物流所持有的全资子公司东南冷链 100%股权和部分应收债权打包整体公开处置,该等标的物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被深圳前海航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竞得;截至 2020 年 12 月31 日,东南冷链不再纳入安通控股合并范围。
2、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根据上市公司的说明及浦发银行泉州分行、工商银行泉州鲤城支行提供的对账单、上市公司提供的银行回单等资料,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进度(%)
1 集装箱 不超过 48000 47999.15 100.00
2 商务物流网络及管理系统信息化 不超过 7000 4040.66 100.00
3 场站仓储设备及冷链仓储设备 不超过 15000 2305.12 -
合计 64364.73 54344.93 -
根据浦发银行泉州分行、工商银行泉州鲤城支行提供的对账单、上市公司提供的银行回单等资料,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上市公司、安通物流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户名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余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17610154500000950 4.15
安通控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鲤城支行 1408010129008221251 0.70
安通控股小计 - 4.8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17610154740007456 1.31
安通物流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鲤城支行 1408010119601068939 10193.58
安通物流小计 - 10194.89
合计 - 10199.74
注:2020 年 9 月 2 日,经丰泽区法院同意,安通物流管理人依法将安通物流所持有的全资子公司东南冷链 100%股权和部分应收债权打包整体公开处置,当时,安通物流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亦处于冻结状态;为了避免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损失,上市公司将东南冷链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募集资金约65.65万元暂时转入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泉州安通多式联运有限
责任公司开立的银行账户;截至 2021年 3月 31日,安通物流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解除冻结,上市公司将上述资金 65.65 万元转入安通物流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导致安通物流募集资金专户金额相应增加。
二、前次调整及延期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除本次拟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外,上市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集装箱购置费)合计 3 次,并延期 2 次,基本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第一次调整
2016 年 9 月 22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和
第六届监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购置集装箱并向安通物流增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购置集装箱并向安通物流增资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上市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购置集装箱已获泉州市丰泽区发展和
改革局核发的《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闽发改备[2016]C02043 号),项目法人为安通物流。
募投项目购置集装箱的类型及数量调整前后,标的公司募投项目情况如下表所示:
调整前 调整后
序号 投资项目 投资规模 投资规模数量(台) 数量(台)(万元) (万元)
1 集装箱购置费 -- 不超过 48000 -- 不超过 48000
1.1 20 英尺普通集装箱 9000 不超过 15300 3050 不超过 4000
1.2 40 英尺普通集装箱 3356 不超过 9700 1000 不超过 2200
1.3 40 英尺冷藏集装箱 1000 不超过 15000 1500 不超过 22500
1.4 20 英尺散粮集装箱 3600 不超过 8000 -- --
1.5 35 吨超宽敞顶箱 -- -- 1500 不超过 3300
1.6 特殊尺寸罐箱 -- -- 1000 不超过 9600
1.7 40 英尺超高加高箱 -- -- 1000 不超过 2800
1.8 常规尺寸罐箱 -- -- 400 不超过 3600商务物流网络及管
2 -- 不超过 7000 -- 不超过 7000理系统信息化场站仓储设备及冷
3 -- 不超过 15000 -- 不超过 15000链仓储设备
3.1 场站仓储设备 -- 不超过 8000 -- 不超过 8000
3.2 冷链仓储设备 -- 不超过 7000 -- 不超过 7000
合计 -- 不超过 70000 不超过 70000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第二次调整
2017 年 8 月 14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购置集装箱。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购置集装箱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上市公司拟取消剩余 40 尺超高加高箱购置计划,拟取消剩余特殊尺寸罐箱与常规尺寸罐箱的购置计划,并拟增加购置冷藏集装箱。截至 2017 年 7 月 31日,募投项目购置集装箱尚有 11289.80 万元(不含 40 英尺冷藏集装箱和特殊尺寸罐箱的合同尾款)额度未投入使用。上市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购置集装箱的类型及数量调整后,该部分额度购置集装箱及支付相关费用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投资项目 数量(台) 投资规模(万元)
1 40 英尺冷藏集装箱 750 不超过 11150.00
2 造箱检验费用、标贴费用等 -- 不超过 139.80合计 不超过 11289.80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第一次延期
2017 年 10 月 19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延期的基本情况如下:
是否延长 原计划 调整后达到预计可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期限 完成时间 使用状态日期
1 集装箱购置费 是 2017年 2月 2017 年 11 月 30 日前
2 商务物流网络及管理系统信息化 是 2017年 3月 2018 年 6 月 30 日前
3 场站仓储设备及冷链仓储设备 是 2017年 8月 2018 年 8 月 31 日前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第三次调整
2017 年 12 月 13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场站仓储设备及冷链仓储设备”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进行变更,并对实施方式进行调整。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调整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东南冷链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冷链”)
实施主体 安通物流
(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安通物流之全资子公司)
1、场站仓储设备:海口、广州、泉州、青岛、营口;
实施地点 泉州
2、冷链仓储设备:海口、广州、泉州、青岛、营口、调整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上海。
1、分别于海口、广州、泉州、青岛、营口各建立一个 10000 平方米的集装箱场站仓储设施,总面积约拟于泉州市石湖港东南
50000 平方米;
实施方式 冷链的自有土地上建设
2、分海口、广州、泉州、青岛、营口及上海租建冷链仓储物流项目。
2000-4000 平方米不等规模的加工配送型冷库,总面积及总容量分别达 17000 平方米以及 35000 吨。
注:
1、上市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7 日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收购东南冷链仓储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同意上市公司作价 3300 万元,收购东南冷链 100%股权,并于 2017 年 11 月 27 日完成工商变更手续,东南冷链成为安通物流的全资子公司。东南冷链在泉州市石湖港区附近拥有约 67 亩的仓储用地。
2、上市公司上述调整已于 2017 年 9 月 30 日获得了石狮市经济局核发的《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闽发改备[2017]C07131 号),项目的实施主体为东南冷链。
根据上市公司的说明,调整后的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约 52000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 栋 5 层的综合办公管理中心;1 栋 5-8 层的精品加工与配送中心;1 栋高架全/半自动立体仓储库区;1 栋恒温仓储包装、加工车间以及检验检疫等相关配套设施以及约 11000 平方米的集装箱场站仓储设施;项目计划投
资金额约为 21000 万元,其中以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投资 15000 万元,剩余部分以上市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其中土建投资约 13000万元,设备投资约 5000万元,其他投资约 3000 万元。
2018 年 1 月 5 日,安通控股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孙公司注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决定由安通物流使用调整后的募集资金用来向安通物流的全资子公司东南冷链仓储有
限公司注资,本次注资总额为 12425.00 万元。
东南冷链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安通控股、安通物流、东南冷链、海通证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鲤城支行已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第二次延期
2018 年 8 月 24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东南冷链仓储物流项目延期,延期后全部工程计划在 2019 年 7 月底前完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三、本次拟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主要原因和计划
(一)拟终止的募投项目概述
“场站仓储设备及冷链仓储设备”项目中,上市公司拟投资不超过 15000万元,用于冷链仓储物流项目建设。
2017 年 10 月 19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将该项目完成的期限延长至 2018 年 8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13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对该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进行变更,并对实施方式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调整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东南冷链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冷链”)
实施主体 安通物流
(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安通物流之全资子公司)
1、场站仓储设备:海口、广州、泉州、青岛、营口;
实施地点 2、冷链仓储设备:海口、广州、泉州、青岛、营口、 泉州上海。
1、分别于海口、广州、泉州、青岛、营口各建立一个 10000 平方米的集装箱场站仓储设施,总面积约拟于泉州市石湖港东南
50000 平方米;
实施方式 冷链的自有土地上建设
2、分海口、广州、泉州、青岛、营口及上海租建冷链仓储物流项目。
2000-4000 平方米不等规模的加工配送型冷库,总面积及总容量分别达 17000 平方米以及 35000 吨。
2018 年 1 月 5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孙公司注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决定由安通物流使用调整后的募集资金用来向安通物流的全资子公司东南冷链仓储有
限公司注资,本次注资总额为 12425.00 万元。
2018 年 8 月 24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项目延期,延期后全部工程计划在 2019 年 7 月底前完工。截至 2019 年 7 月末,因上市公司现金使用紧张,项目未全部完工。
(二)终止募投项目“场站仓储设备及冷链仓储设备”,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主要原因
2019 年 12 月 18 日,泉州中院依法裁定安通物流进入重整,并指定安通物流清算组担任管理人。2020 年 9 月 2 日,经丰泽区法院同意,安通物流管理人依法将安通物流所持有的东南冷链 100%股权和部分应收债权打包整体公开处置,该等标的物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被深圳前海航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竞得。东南冷链投建的场站仓储设备及冷链仓储设备作为东南冷链之资产,连同东南冷链的100%股权一并被转让。
根据上市公司的说明及公告,上市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之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鉴于“场站仓储设备及冷链仓储设备”的实施主体东南冷链已被司法拍卖,为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阶段发展战略、满足经营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上市公司拟终止募投项目“场站仓储设备及冷链仓储设备”,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四、本次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保障措施
(一)剩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上市公司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场站仓储设备及冷链仓储设备”的后续实施,并使用该项目及已实施完成的募投项目“集装箱”和“商务物流网络及管理系统信息化”所剩余的募集资金总计 10199.74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最终金额以转账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剩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上市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
专户注销后,上市公司及安通物流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二)保障措施
上市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采取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合理使用的相关保障措施,承诺在本次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
高风险投资,从而保障并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同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将持续关注和监督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实际管理与使用情况,督促上市公司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
五、本次拟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影响
上市公司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场站仓储设备及冷链仓储设备”的后续实施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上市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章程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六、履行的相关程序
上市公司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场站仓储设备及冷链仓储设备”的后续实施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上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
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本次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因此,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尚需经过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综上,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上市公司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场站仓储设备及冷链仓储设备”的后续实施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上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
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经过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市公司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场站仓储设备及冷链仓储设备”的后续实施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本次拟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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