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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1-040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5月2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41号),公司于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108.34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7437.1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486.0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5951.06万元。截至2020年6月11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0年 6月 11日出具了 “容诚验字[2020]230Z0085号”的《验资报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3195.3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23640.31万元,其中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的余额为111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2640.31万元。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87437.10
减:发行费用 11486.04减:已使用募集资金 53195.30减:银行手续费 1.06加:银行利息 885.61减:扣除预提所得税 -募集资金余额 123640.31
减: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 111000.00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2640.31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同时,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管理,2020年6月,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相城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已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制度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
1 苏州银行相城支行 51981700000854 1730.26
2 浙商银行苏州分行 3050020010100309491 4608.04
3 宁波银行相城支行 75100122000239848 283.52
4 中国工商银行苏州黄埭支行 1102265519000071458 827.64
5 中国银行东桥支行 546974729552 675.79
6 浦发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 89010078801600004321 717.19
7 中信银行苏州木渎支行 8112001012400545532 206.60
8 农行苏州相城支行 10538901040105884 312.69
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 512902736810403 3278.57
合计 12640.31
三、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53195.3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6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156.6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苏州金宏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230Z1563号)。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5156.60万元置换公司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单位:万元先期投入
序号 先期投入项目 置换金额 置换日期金额张家港金宏气体有限公司超大规模集成电
1 966.09 966.09 2020.6.23路用高纯气体项目
2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 134.41 134.41 2020.6.23
3 年充装 392.2 万瓶工业气体项目 1022.86 1022.86 2020.6.23
4 年充装 125 万瓶工业气体项目 715.54 715.54 2020.6.23
5 智能化运营项目 1287.28 1287.28 2020.6.23
6 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 1030.42 1030.42 2020.6.23
合计 5156.60 5156.60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8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0年6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经公司于2020年7月8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 预计年化 存款期限
存放银行 存款方式 投资起息日 到期日(万元) 收益(%) (天)
苏州银行 结构性存款 1000.00 2020/7/14 2020/8/14 3.50 31
苏州银行 结构性存款 1000.00 2020/7/14 2020/8/14 3.50 31
苏州银行 结构性存款 3000.00 2020/7/14 2021/1/14 3.50 184
苏州银行 结构性存款 3000.00 2020/7/14 2021/1/14 3.50 184
苏州银行 结构性存款 5000.00 2020/7/14 2021/7/9 3.50 360
苏州银行 结构性存款 5000.00 2020/7/14 2021/7/9 3.50 360
苏州银行 结构性存款 21000.00 2020/7/14 2021/7/9 3.50 360
苏州银行 结构性存款 21000.00 2020/7/14 2021/7/9 3.50 360
宁波银行 结构性存款 2000.00 2020/7/15 2020/10/19 2.59 96
宁波银行 结构性存款 1000.00 2020/7/15 2020/8/17 3.28 33
招商银行 结构性存款 15000.00 2020/7/15 2021/1/15 3.60 184
宁波银行 结构性存款 8000.00 2020/7/16 2020/10/16 3.40 92
中国银行 结构性存款 11800.00 2020/7/20 2020/8/21 1.50 32
苏州银行 结构性存款 5000.00 2020/7/21 2020/10/21 3.41 92
苏州银行 结构性存款 5000.00 2020/7/21 2020/10/21 3.41 92
工商银行 结构性存款 10000.00 2020/7/30 2020/11/2 3.40 95
苏州银行 结构性存款 1000.00 2020/8/18 2020/9/18 3.30 31
苏州银行 结构性存款 1000.00 2020/8/18 2020/9/18 3.30 31
宁波银行 7天通知存款 1000.00 2020/8/20 无期限 2.80 -
中国银行 结构性存款 9900.00 2020/8/31 2020/12/1 5.28 92
中国银行 结构性存款 10100.00 2020/8/31 2020/12/1 5.30 92
宁波银行 定期存款 2000.00 2020/11/5 2021/2/5 3.19 92
苏州农商行 结构性存款 10000.00 2020/12/4 2021/6/4 3.75 182
民生银行 7天通知存款 20000.00 2020/12/3 2021/4/19 3.20 136
宁波银行 7天通知存款 17000.00 2020/12/4 2021/3/26 3.16 112
宁波银行 7天通知存款 6000.00 2020/12/4 无期限 3.16 -
苏州银行 结构性存款 20000.00 2021/1/19 2022/1/19 3.60 365
苏州农商行 结构性存款 3000.00 2021/2/4 2021/11/3 3.75 273
苏州银行 结构性存款 5000.00 2021/5/14 2021/8/14 3.50 92
苏州农商行 结构性存款 10000.00 2021/6/9 2021/9/17 3.60 105
苏州农商行 结构性存款 2000.00 2021/6/22 2021/7/22 3.35 30
工商银行 结构性存款 1000.00 2021/6/25 2021/9/30 3.70 97
宁波银行 结构性存款 3000.00 2021/6/30 2021/7/30 3.40 30
宁波银行 定期存款 2000.00 2021/5/12 2021/8/12 3.19 90
苏州银行 结构性存款 6000.00 2021/1/19 2022/1/19 3.60 360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5951.0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76173.16万元。
2020年6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28亿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3%,用于主营业务相关支出及偿还银行贷款。该事项经公司于2020年7月8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28亿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情况2020年6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600.00万元向张家港金宏气体有限公司增资及19079.35万元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高纯气体项目、以募集资金5849.42万元向苏州金宏气体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增资以实施年充装
392.2万瓶工业气体项目及以募集资金4100.00万元向苏州吴中金宏气体有限公
司增资及462.67万元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年充装125万瓶工业气体项目,借款期限均为3年。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 子公司名称 增资金额 无息借款金额
1 张家港金宏气体有限公司 600.00 19079.35
2 苏州金宏气体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5849.42 0.00
3 苏州吴中金宏气体有限公司 4100.00 462.67
合计 10549.42 19542.02
2、使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借款情况2020年6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偿还银行借款的议案》,同意使用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项目中募集资金人民币9000.00万元偿还银行借款。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偿还银行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 贷款银行 贷款金额 借款期限 借款年利率 偿还金额
1 农业银行相城支行 4000.00 2019.11.27-2022.11.25 4.75% 2110.00
2 浦发银行相城支行 950.00 2019.09.19-2022.09.19 4.75% 950.00
3 浦发银行相城支行 2940.00 2019.10.18-2022.10.18 4.75% 2940.00
4 浦发银行相城支行 3000.00 2019.11.01-2022.11.01 4.75% 3000.00
合计 9000.00
3、使用银行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情况2020年8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银行兑汇票61257780.12万元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4、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情况2020年9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2755.03万元向全资子公司苏州金宏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无
息借款以实施智能化运营项目,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8604.61万元向控股子公司金宏气体电子材料(淮安)有限公司提供有息借款以实施年产500吨电子级氯化
氢、500吨电子级液氯项目,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3642.84万元向控股子公司平顶山市金宏普恩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有息借款以实施年产5000吨电子级氧化亚氮项目,借款期限均为1年,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算。
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 子公司名称 借款金额
1 金宏气体电子材料(淮安)有限公司 500.00
2 合计 500.00
5、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情况2020年12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405 万元向控股子公司金宏气体电子材料(淮安)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
金宏气体电子材料(淮安)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1年01月11日完成工商变更,公司现持有淮安金宏65.6579%股权,江苏通羿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持有淮安金宏34.3421%的股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也没有对外转让或者置换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 年 1-6 月
单位: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募集资金总额 175951.0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132.8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3195.3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已变更 截至期
截至期末累 项目达 项目可项目, 末投入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 计投入金额 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 含部分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 进度
诺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 与承诺投入 可使用 实现的 到预计 否发生
目 变更 诺投资总额 总额 入金额 (%)
(1) 金额(2) 金额的差额 状态日 效益 效益 重大变
(如 (4)=
(3)=(2)-(1) 期 化
有) (2)/(1)张家港金宏气体有限公司超大规模
无 20645.44 20645.44 20645.44 1964.14 3081.95 -17563.49 14.93 2021 年 不适用 不适用 否集成电路用高纯气体项目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
无 2939.66 2939.66 2939.66 149.36 376.53 -2563.13 12.81 2021 年 不适用 不适用 否公司研发中心项目
年充装 392.2
万瓶工业气 无 6872.28 6872.28 6872.28 1086.70 2431.27 -4441.01 35.38 2021 年 不适用 不适用 否体项目
年充装 125
万瓶工业气 无 5278.21 5278.21 5278.21 624.85 2050.67 -3227.54 38.85 2021 年 不适用 不适用 否体项目智能化运营
无 4042.31 4042.31 4042.31 1559.95 3479.29 -563.02 86.07 2021 年 不适用 不适用 否项目发展与科技
无 60000.00 60000.00 60000.00 7747.82 18975.59 -41024.41 31.63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储备资金
超募资金 不适用 76173.16 76173.16 22800.00 - 22800.00 -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 175951.06 175951.06 122577.90 13132.82 53195.30 -69382.60 - - 不适用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不适用(分具体募投项目)项目可行性发生不适用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2020年6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156.60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6月19日出具了《关于苏州金宏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230Z1563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0年8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用闲置募集资金
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020年6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2020年7月8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0年6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28亿元超募资金永久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支出及偿还银行贷款。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2020年7月8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1、2020年6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1、公司从总募集资金专户划转19679.35万元人民币至公司全资子公司张家港金宏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高纯气体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其中600.00万元作为张家港金宏资本金,19079.35万元无息借予张家港金宏,全部用于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高纯气体项目支出;2、公司从总募集资金专户划转5849.42万元人民币至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宏技术年充装392.2万瓶工业气体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作为金宏技术资本金,全部用于年充装392.2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万瓶工业气体项目支出;3、公司从总募集资金专户划转4562.67万元人民币至公司全资子公司吴中金宏年充装125万瓶工业气体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其中4100.00万元作为吴中金宏资本金,462.67万元无息借予吴中金宏,全部用于年充装125万瓶工业气体项目支出。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2020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偿还银行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项目中募集资金人民币9000万元偿还银行借款。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3、2020年8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0年9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1、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2755.03万元向全资子公司金宏物流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智能化运营项目,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算。借款到期后,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2、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8604.61万元向控股子淮安金宏提供有息借款以实施年产500吨电子级氯化氢、500吨电子级液氯项目,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算,同时采用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收取利息。借款到期后,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3、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3642.84万元向控股子公司平顶山金宏提供有息借款以实施年产5000吨电子级氧化亚氮项目,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算,同时采用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收取利息。借款到期后,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5、2020年12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人民币405万元向控股子公司淮安金宏进行增资。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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