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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贝尔:吉贝尔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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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贝尔:吉贝尔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再回首 发表于 2021-8-27 00:00:00 浏览:  414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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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66 证券简称:吉贝尔 公告编号:2021-034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监事会审核意见:《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94867894.68 元。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40 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 1869416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44865984.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次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监事会审核意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预案保障了公司股东的合理回报,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36)。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的议案》
公司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拟将“国家一类抗抑郁新药(JJH201501)、国家一类抗肿瘤新药(JJH201601)研发与试验项目”中抗肿瘤新药(JJH201601)的实施计划进行调整。本次实施计划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总额等。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前:
项目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完成Ⅱ期临 完成Ⅲ期临床
开 展 并 完
完 成 临 开展Ⅱ期临 床研究,开 研究,申报生JJH201601 成 Ⅰ期临床
床前研究 床研究 展 Ⅲ 期 临 产批件和新药试验
床研究 证书
调整后:
项目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申报临床,获 完成 I 期临 完成 II 期 完成 III 期临完成药理毒
得临床批件, 床研究,开 临床研究, 床研究,申报JJH201601 理等研究工
开展 I 期临 展 II 期临床 开展 III 期 生产批件和作
床研究 研究 临床研究 新药证书
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实施计划是基于抗肿瘤新药(JJH201601)处方工艺
优化结合公司新药研发工作的实际做出的审慎考虑,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计划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总额等,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实施计划调整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过程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对“国家一类抗抑郁新药(JJH201501)、国家一类抗肿瘤新药(JJH201601)研发与试验项目”中抗肿瘤新药(JJH201601)的实施计划进行调整。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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