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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大地纬
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大地纬”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山大地纬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2021 年上半年度,民生证券对山大地纬的持续督导情况工作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情况 持续督导情况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1 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 保荐机构已与山大地纬签订《保荐协议》,2 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 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 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3 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山大地纬业务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情况,对山大地纬开展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 2021 年上半年度山大地纬在持续督导期4 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 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
2021 年上半年度山大地纬在持续督导期
5 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
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山大地纬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6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 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 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出的各项承诺 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 保荐机构督促山大地纬依照相关规定健
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 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7
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 理制度,督导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遵守行为规范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 保荐机构对山大地纬的内控制度的设计、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 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山大地纬的内8
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 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
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保荐机构督促山大地纬严格执行信息披
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9 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件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度信息披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
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对信息披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行了核查,公司已按照监管部门的相关规10 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
定进行信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公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披露及时、准确、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真实、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述或重大遗漏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2021 年上半年度,山大地纬及其控股股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11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度,山大地纬及其控股股12
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
2021 年上半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不存13 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
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2021 年上半年度,山大地纬未发生前述情14
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 况
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
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15 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场检查工作质量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
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二)违
2021 年上半年度,山大地纬不存在前述情16 规为他人提供担保;(三)违规使用募形
集资金;(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
上年同期下降 50%以上;(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市场区域集中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山东省内,并集中在人社、医保医疗以及用电信息化领域,报告期内,山东省内主营业务收入 9692.10 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进一步下降,但仍高达 69.90%,山东省内主营业务毛利 5406.15 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毛利 7557.44 万元比例为 71.53%。
(二)公司业务规模较小的风险
公司定位于服务全国的新兴软件企业及行业解决方案提供商,并已逐步开展全国市场的拓展工作,但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公司资本实力、业务规模明显偏小。公司在山东省外区域的业务竞争中处于相对弱势,可能面临省外市场拓展不利进而影响公司发展速度及盈利能力的风险。
(三)人力成本不断上升的风险
软件开发业务作为公司的核心业务及重要利润来源,其主要成本为人力成本,随着经济的发展,公司所在地区人力薪酬水平不断上升,使得公司的人力成本、人员相关费用不断增加。如果未来人力成本持续上升,公司软件开发业务的毛利率水平将下降,从而对公司整体盈利能力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四)公司经营业绩存在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客户包括政府部门、医疗机构、国家电网及下属企业等,由于上述客户在实施信息化建设时大多有严格的预算管理制度,其审批、招标的安排通常在上半年,系统测试、验收则更多集中在下半年,而公司的人工成本、费用等支出全年相对均衡发生,因此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呈季节性波动。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1 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1 年上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单位:元增减变动幅度
主要会计数据 2021年 1-6月 2020年 1-6月
(%)
营业收入 138980715.12 119865836.33 15.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8643274.23 -19025306.93 -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3761401.85 -25574726.50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53405178.10 -74089558.27 -额增减变动幅度
主要会计数据 2021年 6月 30日 2020年 12月 31日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1216454991.35 1207811717.12 0.72产
总资产 1641653683.29 1651081394.64 -0.57增减变动幅度
主要财务指标 2021年 1-6月 2020年 1-6月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16 -0.052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16 -0.052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
-0.0094 -0.0710 -
每股收益(元/股)
增加 3 个百分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71 -2.29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增加 2.77 个百
-0.31 -3.08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减少 4.78 个百
41.44 46.22
(%) 分点
上述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1、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 1911.49 万元,增长 15.95%,主要系本期新签合同及验收项目较上年同期增多所致;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增长,主要系本期销售回款增加,采购支出减少所致;
综上,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具有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包括:
1、公司坚持自主创新,形成了以“AI+区块链”为特色的核心驱动力,通过完全自主研发,突破多项关键核心技术,将智能软件开发平台、数据智能平台、协同管控平台、可信传递平台四大基础支撑平台打造成为数据和知识双驱动的数字化平台底座,赋能智慧政务、医保医疗、智能用电等三大业务领域。
2、公司参与建设电子商务交易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拥有山东省服务业创新中心等 6 个省级以上创新平台,构建了“基础技术-支撑平台-应用软件”三级研发体系,自主研发了高端基础支撑软件 SEF2.0(支持持续进化的云应用智能软件开发平台与环境)。
3、公司在所从事的主要业务领域包括政务、医保医疗、电力等都具有 20年以上的从业经验,深刻理解行业特点、用户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形成行业领先的解决方案。
4、人才是公司最重要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形成了较稳定、专业且具有丰富行业经验的管理团队、研究团队和实施团队。
5、公司总部坐落在“泉城”济南,是中国工信部正式认定的全国第二家“中国软件名城”,高校众多,拥有齐鲁软件园、浪潮等一大批知名单位,软件行业产值排名全国前列,产业链完整,软件人才集聚效应明显。
2021 年上半年度,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2021 年上半年度,公司研发投入 5758.91 万元,较上年同期研发投入增长3.95%,公司研发投入中研发费用 4821.00 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12.98%,资本化研发投入 937.91 万元,去年同期无发生额。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41.44%,较去年同期下降 4.78%。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研发人员 832 人,占公司总人数的 58.55%,研发人员平均薪酬水平较上年同期下降0.83%。
2021 年上半年度,公司在研项目正常开展,进展顺利,并取得一定的研发成果。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度新申请专利 10 项,其中 9 项为发明专利,获得授权2 项。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己获授权发明专利 18 项、外观专利 3项、软件著作权 321 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6 月 7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87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1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8.1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2488.1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486.67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001.45 万元。截至 2020 年 7月 10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0 年 7 月 10 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000361 号”的《验资报告》。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324881200.00
减:发行有关费用 44866740.11减: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5397027.78其中: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5138004.62加:累计利息收入(减手续费) 4260567.09募集资金应有结余 注* 168877999.20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 173794739.31
其中:活期存款总额 140794739.31通知存款总额 33000000.00
注:募集资金应有结余与截至 2021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差异 4916740.11元,差异系部分发行费用通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济南自贸区支行、招商银行济南分行、招商银行济大路支行以自有资金支付,未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所致。
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
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2021 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化。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相关人员直接及间接持股情况如下:
2020 年度的
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数 合计持股数量 合计持
名称/姓名 职务 质押、冻结量(万股) 量(万股) (万股) 股占比及减持情况
山东山大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11834.24 - 11834.24 29.58% 无
李庆忠 董事长 1405.34 - 1405.34 3.51% 无
副董事长、郑永清 1404.27 - 1404.27 3.51% 无总裁
董事、高级洪晓光 1406.42 - 1406.42 3.52% 无副总裁
董事、高级张世栋 1405.34 - 1405.34 3.51% 无副总裁
董事、高级赵永光 副总裁、董 80.00 45.79 125.79 0.31% 无事会秘书
刘阳 董事 - - - - 不适用
陈益强 独立董事 - - - - 不适用
王腾蛟 独立董事 - - - - 不适用
李文峰 独立董事 - - - - 不适用
朱敬生 独立董事 - - - - 不适用
王新军 监事会主席 1405.34 1405.34 3.51% 无
孙凯 职工监事 - 0.00 0.00 0.00% 无
董国庆 监事 196.35 - 196.35 0.49% 无
孙明 高级副总裁 659.40 - 659.40 1.65% 无
肖宗水 高级副总裁 258.56 - 258.56 0.65% 无
王堃 财务总监 - - - - 不适用
注:公司职工监事孙凯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4 股。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况。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无。
(以下无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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