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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力金融: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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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力金融: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股无百日红 发表于 2021-8-28 00:00:00 浏览:  435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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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公告编号:临 2021-053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根据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开展了 2021 年审计机构招标工作,按照招标结果,公司拟改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担任公司 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机构名称: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089662085K成立日期:2014 年 1月 2日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 43号 1号楼 13层 1316-1326业务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11000267)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历史沿革:中证天通成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是全国首批获得从事证券期货业审计许可的专业机构之一,总部位于北京,2013年 12月根据行业发展要求,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复,整体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2019 年 6 月名称由“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人员信息首席合伙人:张先云先生,出生于 1964 年 10月,安徽庐江人,江西财经大学会计专业本科毕业,浙江大学投资专业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现任中证天通首席合伙人、执行合伙人,党组织负责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委员会委员、资深会员,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北京市国资委聘任的市属国企外部董事,中国成本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审计学会理事。曾在财政部会计司工作近 10 年,在中国进出口银行、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岗位先后担任过领导职务,政策水平高,理论造诣深,专业经验丰富,先后主编《财务管理》《企业会计实务》《企业会计制度详解及实用指南》《基本建设单位财务与会计》《新编事业单位财务与会计》等 200余万字专业著作。
截至 2020年 12 月 31日,中证天通共有合伙人 40人。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中证天通共有注册会计师 329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1人。
从业人员数量: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中证天通共有从业人员 781人。
3、业务规模2020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27510.85 万元。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21990.34 万元。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3185.17 万元。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12家。
审计客户的主要行业:制造业、医药制造、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162.25万元。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中证天通实施一体化管理,总分所一起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
自 2014 年以来,每年购买了相关职业保险,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0 年度末,中证天通职业风险基金为 1203.41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7000.00万元。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中证天通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最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无。
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无。
最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中证天通共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系统行政监管措施 3份,均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相关监管机构提交了整改报告。
最近三年受到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无。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项目合伙人:丁鹏,42 岁,2013年 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 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 6 月开始在中证天通执业,2021 年开始拟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曾为四方股份、钧达股份等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等各项专业服务,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宋立云,34岁,2021 年 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 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 5 月开始在中证天通从事审计工作,2021 年开始拟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曾为长城军工、丰原药业、钧达股份等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等各项专业服务,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虎,44 岁,2004 年 10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 10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 年 10 月开始在中证天通执业,2011 年 9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曾负责过美亚柏科、蒙华电、四方股份、长城军工、丰原药业、钧达股份等上市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无。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无。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的情形:无。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受到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无。
(三)审计收费
公司 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 92万元,上年度审计费用为 110万元。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年 8月,2013年 12月 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外经贸大厦 901-22至 901-26,具有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等,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
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具体原因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根据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开展了 2021 年审计机构招标工作,按照招标结果,公司拟改聘中证天通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与原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
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沟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提出异议,也不存在任何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须提请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注意的事项。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与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有关规定,做好沟通工作,截止目前,前后任会计师沟通过程中未存在异议,也未出现可能导致中证天通不能接受公司聘任的事项。原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公司对其多年辛勤工作表示由衷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过对中证天通的资质材料、业务规模、注册会计师执业情况、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及诚信记录等的认真审查,认为中证天通具备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通过招标对审计机构进行更换,理由充分恰当。因此,同意聘请中证天通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中证天通具备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执业资质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聘请中证天通担任公司 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中证天通具备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需求。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正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会计报表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聘请中证天通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年 8月 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一致同意聘任中证
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8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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