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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靖远煤电”或“公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下属王家山煤矿四号井新主井项目关联交易、全资子公司刘化化工工程施工关联交易及控股子公司景泰煤业工程施工关联交易所涉及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本着独立判断的原则,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 王家山煤矿四号井新主井项目关联交易情况
(一) 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下属王家山煤矿设计建设年代久远,受开采深度增加、地质条件变化等因素影响,影响了煤炭销售价格和矿井产能发挥。为提升王家山矿效能,优化调整矿井采掘接续,公司近年持续对王家山煤矿进行更新改造,根据王家山煤矿新主井地面生产系统改造需要,经公开招标,甘肃煤炭第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煤一公司”)中标负责公司王家山煤矿四号井新主井改造地面生产
系统 EPC 总承包项目(以下简称“四号井新主井改造项目”),工程总价 4183万元。
2、王家山煤矿为公司下属生产矿,交易对方煤一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靖煤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工程施工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1年 8月 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王家山煤矿四号井新主井项目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杨先春、苟小弟、陈虎、高宏杰、张锋刚、张得君、邵嗣华、王文建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甘肃煤炭第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20400924764270U
法定代表人 党庆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时间 1999年02月23日
注册资本 5199.26万元
注册地址 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长征东路1003号
爆破作业(凭许可证有效期经营);矿山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混凝土预制构件、设备加工;煤炭生产技术咨询服务,矿业投资;电力设备,机电设备维检、调试、技术服务;建筑业清经营范围
洁服务、其它清洁服务;设备租赁、材料租赁;矿山和工厂生产设施、设备的施工和安装;物业管理(以上项目国家禁止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煤一公司为靖煤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属公司关联法人。煤一公司始建于 1953年 9 月,前身为煤炭部第八十三工程处,是建设部核准的矿山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企业,2000 年通过ISO9002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007 年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三标一体”认证,具备较强的矿井工程施工、电力工程施工和后续维护能力。煤一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煤一公司资产总额 543288059.42 元,净资产75380603.95 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601201798.21 元,净利润-892871.74元(经审计)。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煤一公司资产总额 585984380.03 元,净资产 79667606.07 元,2021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271883193.89 元,净利润1093445.69 元(未经审计)。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四号井新主井
改造地面生产系统 EPC 总承包项目,主要包括新主井驱动机房缓冲仓口溜槽开始至原煤缓冲仓(含原煤缓冲仓)为止的生产系统、东山煤场受煤及转运系统、供配电和控制系统、室外给排水及供热、厂区设施等工程。工期总日历天数 180天。
(四)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通过竞标确定合同价格,定价依据《甘肃省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9 地区基价)等相关规定。王家山煤矿根据四号井新主井改造项目建设需要,委托招标代理单位对该工程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投标,根据中标通知书,确定由煤一公司负责王家山煤矿四号井新主井改造地面生产系统 EPC 总承包项目,双方依据招标文件以及招标结果拟签署相关合同。
(五) 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王家山煤矿与煤一公司拟签订《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四号井新主井改造地面生产系统 EPC 总承包项目合同书》,合同书主要内容如下:
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四号井新主井改造地面生产系统 EPC 总承包项目。
工程地点: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王家山镇。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2021)煤电便(规)第 52 号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工程内容:EPC 范围:原煤自新主井驱动机房(不含驱动机房)至原煤缓冲仓(含原煤缓冲仓)的地面生产系统;东山煤场受煤及转运系统的全部土建(含地基处理及拆旧扫障、场区内管路铺设、更新、改路等)、机械设备、电气配电、照明、除杂、采暖、通风、除尘、消防、环保、节能、安全、卫生、防雷、起重、检修、控制保护、工业电视系统、通讯、有线电视等的设计、施工、供货、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和培训等地面生产系统所有工作;该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设计范围:原煤自新主井驱动机房(不含驱动机房)至原煤缓冲仓(含原煤缓冲仓)的地面生产系统;东山煤场受煤及转运系统
2、合同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180 天。
3、质量标准:工程设计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成果完整,内容深度符合有关规程、规范要求;同时满足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相关规定和规范要求。工程施工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验评合格标准。
4、合同价款合同总金额:人民币 41830000 元(含税)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工程款支付以银行承兑方式支付。
(六)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王家山煤矿四号井新主井改造地面生产系统项目与王家山矿选煤厂项目衔接配套,项目实施后有利于提升王家山煤矿煤质,提高矿井生产能力,能够充分发挥煤炭资源优势,提升市场竞争力。本次交易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中标单位和中标价,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煤一公司具备工程施工有关资质、良好的施工技术管理队伍,拥有优秀的业绩经验和区位优势等便利条件,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本次交易充分利用关联方在工程施工、技术和人员等方面的条件和优势,交易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
(七)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下属王家山煤矿四号井新主井地面生产系统改造工程施工关联交易有
利于提升王家山煤矿煤质,提高矿井生产能力,能够充分发挥煤炭资源优势,提升市场竞争力。本次关联交易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中标单位和中标价,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关联交易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二、 控股子公司景泰煤业工程施工关联交易情况
(一) 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控股子公司靖煤集团景泰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泰煤业”)白岩子矿井项目目前处于建设阶段,根据矿井建设需要,经景泰煤业公开招标,甘肃华能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公司”)中标负责主、副斜井井筒、井巷相关工程及工业场地 35/10kv 变电所等相关工程施工,甘肃煤炭第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负责回风立井临时改绞、回风石门工程、车间和设备中转库工程及矸石周转场地等相关工程施工。工程总价 5501.34 万元,其中华能公司签约合同价 2231.03 万元,煤一公司签约合同价 3270.31 万元。
2、景泰煤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交易对方华能公司和煤一公司均为公司控股股东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工程施工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1年 8月 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景泰煤业工程施工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杨先春、苟小弟、陈虎、高宏杰、张锋刚、张得君、邵嗣华、王文建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甘肃华能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公司名称 甘肃华能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20400745881324Q
法定代表人 蒋旭升
企业类型 有限公司
设立时间 2003年03月31日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注册地址 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大桥路21号
建矿山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混凝土预制构件,预拌商品混凝土,土石方工程施工,钢结构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宾馆(仅限分公司经营);
商场经营(服装鞋帽、金银珠宝饰品、化妆品、日杂用品、五金交电、经营范围 针织品、家用电器、通讯器材、电子产品、箱包、工艺品的批发零售);
摄影服务,钢材批发零售,烟草零售;建筑机械设备租赁(以上项目不含国家限制经营和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办理前置许可或审批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华能公司为靖煤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属公司关联法人。华能公司是建设部核准的国家矿山工程施工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机电安装二级施工企业,下设四个矿建工程分公司,四个建筑工程分公司、一个机电安装工程分公司,并设有机修、预制构件生产和多种经营公司以及国家二级资质材料实验室各类施工设备 1560 台(套),年工作量 3 亿元以上。华能公司不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华能公司资产总额 459809874.46 元,净资产47807346.03 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384112511.52 元,净利润-154944.92元(经审计)。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华能公司资产总额 438610670.27 元,净资产 49296994.36 元,2021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119966964.32 元,净利润1129201.41 元(未经审计)。
2、甘肃煤炭第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名称 甘肃煤炭第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20400924764270U
法定代表人 党庆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时间 1999年02月23日
注册资本 5199.26万元
注册地址 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长征东路1003号
爆破作业(凭许可证有效期经营);矿山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混凝土预制构件、设备加工;煤炭生产技术咨询服务,矿业投资;电力设备,机电设备维检、调试、技术服务;建筑业清经营范围
洁服务、其它清洁服务;设备租赁、材料租赁;矿山和工厂生产设施、设备的施工和安装;物业管理(以上项目国家禁止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煤一公司为靖煤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属公司关联法人。煤一公司始建于 1953年 9 月,前身为煤炭部第八十三工程处,是建设部核准的矿山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企业,2000 年通过ISO9002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007 年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三标一体”认证,具备较强的矿井工程施工、电力工程施工和后续维护能力。煤一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煤一公司资产总额 543288059.42 元,净资产75380603.95 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601201798.21 元,净利润-892871.74元(经审计)。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煤一公司资产总额 585984380.03 元,净资产 79667606.07 元,2021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271883193.89 元,净利润1093445.69 元(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景泰煤业白岩子煤矿主、副斜井井筒、井巷及 35/10kv变电所工程,回风立井临时改绞、回风石门工程、车间及设备中转库工程及矸石周转场地工程施工,主要内容如下:
1、主、副斜井井筒、一水平 1 区段辅助运输石门、1 号和 2 号煤仓及装载硐室井巷工程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工期 260 天。
2、白岩子矿井及选煤厂工业场地 35/10KV 变电所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工期 80 天。
3、回风立井临时改绞、一水平回风石门、一水平 1 号回风石门、3 号回风石门、一水平 1 区段上部回风石门井巷以及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工期 282 天。
4、白岩子矿井及选煤厂机修车间及综采设备中转库以及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工期 310 天。
5、矸石周转场地工程施工以及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工期 65 天。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通过竞标确定合同价格,定价依据煤矿煤炭建设工程预算、煤炭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等相关规定,参考同类型施工市场价格。景泰煤业根据矿井建设需要,委托招标代理单位就上述工程施工进行了公开招投标,根据中标通知书,确定由华能公司负责主、副斜井井筒、井巷及工业场地 35/10kv 变电所等相关工程施工,工程总价 2231.03 万元;由煤一公司负责回风立井临时改绞、回风石门工程、车间和设备中转库工程及矸石周转场地等相关工程施工,工程总价 3270.31 万元。双方依据招标文件以及招标结果商签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景泰煤业与华能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编号JTMY-JSH(2021)-13,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主、副斜井井筒、一水平 1 区段辅助运输石门、1 号和 2 号煤仓及装载硐室井巷工程。
工程地点:白银市景泰县条山农场境内工程立项批准文号:甘发改能源﹝2019﹞590 号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工程内容:主、副斜井井筒、一水平 1 区段辅助运输石门、1 号和 2 号煤仓及装载硐室井巷工程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合同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260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3)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3-2010)、《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90)、《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符合工程设计文件和有关规范要求,工程质量必须全部达到合格标准。若有新颁发的有关工程质量标准、规范实施时,以新颁发的为准。
(4)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 1773.82 万元合同价格形式: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2、景泰煤业与华能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编号JTMY-JSH(2021)-12,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白岩子矿井及选煤厂工业场地 35/10KV 变电所。
工程地点:白银市景泰县条山农场境内工程立项批准文号:甘发改能源﹝2019﹞590 号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工程内容: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工程承包范围:景泰煤业白岩子矿井及选煤厂工业场地 35/10KV 变电所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合同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80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3)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4)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 457.21 万元合同价格形式:采用固定单价合同。
3、景泰煤业与煤一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编号JTMY-JSH(2021)-05,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回风立井临时改绞、一水平回风石门、一水平 1 号回风石门、3号回风石门、一水平 1 区段上部回风石门井巷工程。
工程地点:白银市景泰县条山农场境内工程立项批准文号:甘发改能源﹝2019﹞590 号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工程内容:回风立井临时改绞、一水平回风石门、一水平 1 号回风石门、3号回风石门、一水平 1 区段上部回风石门井巷以及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2)合同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282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3)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3-2010)、《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90)、《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符合工程设计文件和有关规范要求,工程质量必须全部达到合格标准;若有新颁发的有关工程质量标准、规范实施时,已新发布的现行要求为准。
(4)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 2477.83 万元;
合同价格形式: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4、景泰煤业与煤一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编号JTMY-JSH(2021)-10,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白岩子矿井及选煤厂机修车间及综采设备中转库工程地点:白银市景泰县条山农场境内工程立项批准文号:甘发改能源﹝2019﹞590 号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工程内容: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工程承包范围:景泰煤业白岩子矿井及选煤厂浴室灯房联建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合同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310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3)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4)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 638.49 万元合同价格形式:采用固定单价合同。
5、景泰煤业与煤一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编号JTMY-JSH(2021)-25 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白岩子矿井及选煤厂矸石周转场地工程施工工程地点:白银市景泰县条山农场境内工程立项批准文号:甘发改能源﹝2019﹞590 号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工程内容:图纸范围内的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工程承包范围:景泰煤业白岩子矿井及选煤厂矸石周转场地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片石挡矸墙、取土、沟槽开挖及回填工程、排矸场地的排水防洪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合同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65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3)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4)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 154 万元合同价格形式:采用固定单价合同。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推进白岩子矿井项目建设进程,促进项目早日建成投产,释放产能,提升公司煤炭产量。本次交易将充分利用关联方在工程施工经验、技术、区位和人员等方面的条件和优势,保证景泰煤业白岩子矿井项目建设工程质量。该交易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中标单位和中标价,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煤一公司、华能公司具备工程施工有关资质、良好的施工技术管理队伍,拥有优秀的业绩经验和便利的服务条件,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交易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控股子公司景泰煤业工程施工关联交易有利于推进白岩子矿井项目建设进程,促进项目早日建成投产,释放产能,提升公司煤炭产量,进一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促进公司持续发展。本次关联交易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中标单位和中标价,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关联交易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三、 全资子公司刘化化工工程施工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全资子公司靖远煤业集团刘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刘化化工”)负责建设的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正处于建设阶段,根据项目建设需要,经刘化化工公开招标,甘肃煤炭第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负责气化气项目场地平整土石方、围墙工程施工,工程总价 586 万元。
2、刘化化工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交易对方煤一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工程施工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1年 8月 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刘化化工工程施工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杨先春、苟小弟、陈虎、高宏杰、张锋刚、张得君、邵嗣华、王文建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甘肃煤炭第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四、 公司名甘肃煤炭第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20400924764270U
法定代表人 党庆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时间 1999年02月23日
注册资本 5,199.26万元
注册地址 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长征东路1003号
爆破作业(凭许可证有效期经营);矿山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混凝土预制构件、设备加工;煤炭生产技术咨询服务,矿业投资;电力设备,机电设备维检、调试、技术服务;建筑业清经营范围
洁服务、其它清洁服务;设备租赁、材料租赁;矿山和工厂生产设施、设备的施工和安装;物业管理(以上项目国家禁止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煤一公司为靖煤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属公司关联法人。煤一公司始建于 1953年 9 月,前身为煤炭部第八十三工程处,是建设部核准的矿山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企业,2000 年通过ISO9002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007 年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三标一体”认证,具备较强的矿井工程施工、电力工程施工和后续维护能力。煤一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煤一公司资产总额 543288059.42 元,净资产75380603.95 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601201798.21 元,净利润-892871.74元(经审计)。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煤一公司资产总额 585984380.03 元,净资产 79667606.07 元,2021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271883193.89 元,净利润1093445.69 元(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刘化化工建设的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场地平整土石方、围墙工程施工。工期总日历天数 30 天。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通过竞标确定合同价格,定价依据《甘肃省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9 地区基价)、《甘肃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
(2018)、《甘肃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DBJD25-60-2018)、《甘肃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地区基价》(DBJD25-61-2018)等相关规定。刘化化工根据气化气项目建设需要,委托招标代理单位就上述工程施工进行了公开招投标,根据中标通知书,确定由煤一公司负责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场地平整土石方、围墙工程施工,双方依据招标文件以及招标结果拟签署相关合同。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刘化化工与煤一公司签订了《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场地平整土石方、围墙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场地平整土石方、围墙工程施工。
工程地点: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王岘镇东星村苏家墩 201 号。
资金来源:自筹工程内容: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场地平整土石方、围墙工程施工。
2、合同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30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3、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现行技术规范、验收评定标准及有关规定。
4、合同价款合同总金额:经过双方友好协商,最终确定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5860000元(含税);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推进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
目建设进程,该项目建成后可提高公司煤炭资源利用效率和附加值,进一步延长公司下游产业链,提升公司收益水平。本次交易将充分利用关联方在工程施工、技术和人员等方面的条件和优势,保证气化气项目建设工程质量。该交易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中标单位和中标价,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煤一公司具备工程施工有关资质、良好的施工技术管理队伍,拥有优秀的业绩经验和区位优势等便利条件,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交易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全资子公司刘化化工工程施工关联交易有利于推进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
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建设进程,该项目建成后可提高公司煤炭资源利用效率和附加值,进一步延长公司下游产业链,提升公司收益水平。本次关联交易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中标单位和中标价,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关联交易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四、 保荐机构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其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上述拟向关联方采购工程建设服务的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泽由 李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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