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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码:110080 债券简称:东湖转债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增 2021 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为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不会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对公司的影响不大,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同时该等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1 年 4 月 28 日,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全部通过。该议案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基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路桥”)经营业
务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 2021 年拟调整与关联方湖北省华中农业高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中农高”)、关联方武汉联投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投置业”)、湖北省联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投控股”)、湖北省黄麦岭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黄麦岭公司”)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共计增加向关联人提供劳务金额不超过 3034.3 万元,调整后公司向关联人提供劳务金额不超过6186.865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1.15%。
上述《关于 2021 年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9)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指定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公司调整 2021 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属于正常经营行为,是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及计划和目标实施的正常经营活动,不会因此类交易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也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本次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包括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本次关联交易调整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债券代码:110080 债券简称:东湖转债
(二)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本次调增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2021 年原预计
截止 2021 本次调增额度 调整后预计额度
关联 额度
年 1-6 月
交易 关联人 占同类 占同类 占同类 新增原因实际发生
类别 金额 交易比 金额 交易比 金额 交易比金额
例% 例% 例%
8621.42 万元系以前年份签订的框架协议下的
湖北省 执行数,因华中农 业务发展需提供
业高新 1200 0.12 8621.42 910 0.09 2110 0.21 要,2021 年劳务
投资有 度预计将与
限公司 华中农高签订总金额不
超过 2110万的提供劳务类合同。
武汉联投置业
提供 业务发展需
有限公 976.70 0.10 554.99 823.30 0.08 1800 0.18劳务 要。
司【注
1】湖北省联投控
提供 股有限 业务发展需
/ / 44.17 701 0.07 701 0.07
劳务 公司 要。
【注
2】湖北省黄麦岭
提供 业务发展需
磷化工 / / / 600 0.06 600 0.06劳务 要。
有限责任公司
合计 2176.7 0.22 9220.58 3034.30 0.30 5211 0.52 /
【注 1】:调整后的本项关联交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向武汉联投置业有限公司或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劳务形成的关联交易。
【注 2】:本项关联交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向湖北省联投控股有限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提供劳务形成的关联交易。
债券代码:110080 债券简称:东湖转债二、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拟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介绍
1、湖北省华中农业高新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名称:湖北省华中农业高新投资有限公司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丁峻注册资本:73000 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2 年 12 月 12 日住所:荆州高新区太湖大道中段经营范围:对基础设施、农产品基地建设及深加工、高新技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以及其他政策性建设项目的投资;土地开发及整理;园区建设;房地产开发业务;旅游开发业务;不动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47.9452%,华润深国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27.39726%,荆州市宏远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3.69863%,湖北省国营太湖港农场持股比例为 6.84932%,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2.73973%,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36986%。
华中农高 2020 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 5649201527.43 元,主营业务收入 149785075.14 元,净资产 1158658318.10 元,净利润 103988563.64元。
2、武汉联投置业有限公司公司名称:武汉联投置业有限公司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睿注册资本:300000 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09 年 05 月 15 日住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 36 号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酒店管理;物业管理;旅游开发;房地产中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东: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87.33%,湖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持股比例为 12.67%。
联投置业 2020 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 42098404952.34 元,主营业务收入5904472915.29元,净资产4156556680.59元,净利润 199699841.09元。
3、湖北省联投控股有限公司债券代码:110080 债券简称:东湖转债公司名称:湖北省联投控股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法定代表人:刘俊刚注册资本:310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06 日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 99 号保利广场 A 座 17 层经营范围:对基础设施、高新技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以及其它政策性建设项目的投资;自有资产管理业务及资本运作;土地开发及整理;园区建设;风险性投
资业务;房地产开发业务;对项目的评估、咨询和担保业务(融资性担保除外);国际技术、经济合作业务。(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需要行政许可经营的除外)股东: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比例为 100%。
联投控股2020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217683786099.56元,主营业务收入 27119479824.90 元,净资产 54000951770.22 元,净利润375059845.62 元。
4、湖北省黄麦岭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名称:湖北省黄麦岭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高振华注册资本:117320.870000 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1995 年 06 月 02 日住所:湖北省孝感市大悟县阳平镇经营范围:磷矿开采;化工产品(工业硫酸、氟硅酸钠、液体无水氨)、化肥(水溶肥、磷肥、复混肥料)制造、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饮食、住宿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东:湖北省黄麦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
黄麦岭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 2681680720 元,营业收入 789119231.17 元,净资产 1246889031.57 元,净利润-17387925.57 元。
(二)拟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华中农高、联投置业、黄麦岭公司均系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投集团”)直接或间接控股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公司。联投集团、联投控股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因此上述公司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拟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方的履约能力分析
华中农高、联投置业在与公司的历史交易过程中能够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符合要求。联投控股、华中农高、联投置业、黄麦岭公司均拥有较好的行业声誉,运营债券代码:110080 债券简称:东湖转债情况良好,具备持续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拟发生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 2021 年经营计划,湖北路桥在原 2021 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础上,拟增加与华中农高、联投置业、联投控股、黄麦岭公司提供劳务的交易,增加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3034.3万元,占同类业务比例不超过0.30%。
(二)拟发生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提供劳务类关联交易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四、增加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经常性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的经营管理和业务持续推进。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在双方平等、诚信基础上,按照市场经济原则进行,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调增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事项定价公允。上述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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