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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独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属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严格贯彻执行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的要求;公司未发生或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等提供担保的情况。
三、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五、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闲置自有资金 3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此页无正文,为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刘曙萍:
曾江洪:
贺晓辉:
黄忠国:
2021 年 8月 27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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