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454|回复: 0

嘉元科技:嘉元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复制链接]

嘉元科技:嘉元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fanlitou 发表于 2021-8-30 00:00:00 浏览:  454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证券代码:688388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4转债代码:118000 转债简称:嘉元转债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元科技”)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1年 8月 27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
相关材料已于会议前 5日以书面方式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 3名,实到监事 3 名,出席会议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叶成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成林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根据相关业务规则,编制了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议案予以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75)。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编制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编制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包含的
信息真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上半年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议案予以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5000吨/年新能源动力电池用高性能铜箔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5000吨项目”)、“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技术中心项目”)已完成结项,拟使用上述两个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公司在福建省宁德市投资建设的“宁德1.5万吨高性能铜箔项目”的固定资产等资本性支出投资。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5000吨/年新能源动力电池用高性能铜箔技术改造项目”、“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公司在福建省宁德市投资建设的“宁德1.5万吨高性能铜箔项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有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5000吨项目”、“技术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宁德1.5万吨高性能铜箔项目”。议案予以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议案》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募投项目“嘉元科技(深圳)科技产业创新中心项目”已完成结项,拟使用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公司在福建省宁德市投资建设的“宁德1.5万吨高性能铜箔项目”的固定资产等资本性支出投资。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嘉元科技(深圳)科技产业创新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公司在福建省宁德市投资建设的“宁德1.5万吨高性能铜箔项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有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深圳创新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宁德1.5万吨高性能铜箔项目”。议案予以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与北京又东时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又东”)共同发起设立南京又东嘉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并签署《南京又东嘉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1800万元,其中公司作为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1799 万元,占合伙企业总认缴金额的 99.9444%;北京又东作为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出资人民币 1万元,占合伙企业总认缴金额的 0.0556%,同时北京又东作为普通合伙人将执行合伙事务,并委派王志坚先生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上述合伙人将按合伙协议规定于 2026 年 8月 1日前进行实缴资金。
王志坚先生系北京又东时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持有北京又东 90%的股份。本次交易前 12个月内,王志坚及其一致行动人曾存在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之情形,故王志坚及北京又东为公司关联方。
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通过投资合伙企业形式进行直接股权投资或从事与股权投资相关的活动,在获取投资收益的同时有利于拓宽公司市场领域,完善产业布局等。本次投资金额相对较小,以公司自有资金解决,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予以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不涉及关联监事,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
特此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 8月 30日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5-5-20 06:16 , Processed in 0.409032 second(s), 49 queries .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