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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49号”文核准,公司向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两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10000.00万股股份,发行价格为 7.60元/股。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6]第 000339 号)。经审验,截至 2016 年 4 月 27 日止,发行人本次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0000 股,每股 7.60元,募集资金总额 760000000 元,扣除总发行费用 7311320.7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52688679.24 元,其中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0000 元,资本溢价人民币 652688679.24 元。
截至 2021年 6 月 30日,公司对募投项目累计投入 63146.56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14571.42 万元(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2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 2021年 6 月 30日,公司分别在宁波银行深圳分行、兴业银行深圳龙岗支行、建设银行深圳龙岗支行(已于 2019年销户)、招商银行深圳龙岗支行(已于 2017 年销户)、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北京银行深圳分行(已于 2019 年销户)、兴业银行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专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6年 5月 6日公司连同国信证券与宁波银行深圳分行、兴业银行深圳龙岗支行、招商银行深圳龙岗支行、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16年 4月 30日与建设银行深圳龙岗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17年 7月 17日与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 2017年 7 月 19 日与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规定专户银行按月(每月 10 日之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国信证券,专户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10%的,专户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国信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 2021年 6 月 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宁波银行深圳分行 73010122001325730 150000000.00 49499.53 活期中国建设银行深圳龙岗
44250100007800000204 200000000.00 --- 注销支行
招商银行深圳龙岗支行 755916340910509 100000000.00 --- 注销
兴业银行深圳龙岗支行 337170100100254591 193000000.00 8390564.88 活期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 811039012900071122 110000000.00 17272350.55 活期
北京银行深圳分行 20000029996600017445704 --- --- 注销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 337050100100273407 --- 1785.54 活期
合计 --- 753000000.00 25714200.50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一。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年 6 月 30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的情况详见附件二。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 2021年 6 月 30日,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8月 30日
附件一:《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募集资金总额 75268.8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0.6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4234.31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3146.5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45.48%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更项目(含 计投入金额 进度(%)(3)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重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的效益 预计效益部分变更) (2) =(2)/(1) 态日期 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
以 PPP 模式为主的照明节能服务
是 54268.87 20034.56 --- 12211.53 60.95 不适用 78.71 否 是项目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否 21000.00 21000.00 --- 21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长方集团购买康铭盛股权项目 否 --- 24400.00 --- 244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长方集团长方大楼建设项目 否 --- 9834.31 50.65 5535.03 56.28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否 75268.87 75268.87 50.65 63146.56 --- 78.71 --- ---超募资金投向
合计 --- 75268.87 75268.87 50.65 63146.56 --- 78.71 --- ---
截至报告期末:以 PPP 模式为主的照明节能服务项目累计投资 12211.53 万元,完成承诺投资总额的 60.95%,公司及其合作方尽最大努力通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
过投标获得相关照明节能服务项目,但由于照明节能服务领域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在项目整个投资周期内能够符合公司风险控制要求的合作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方及项目非常有限,导致公司募投项目远远落后于既定投资计划。
1、“以 PPP 模式为主的照明节能服务项目”在实施难度、投资收益等方面与预期相差较大,继续按原方案实施不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公司于2021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实施该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终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2、”长方集团长方大楼建设项目“历时较长,随着近几年 LED 行业的发展变化及公司新的战略规划,公司经营环境已发生变化,原规划的说明 长方大楼具体使用安排已不适应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长方集团长方大楼建设项目”,并将公司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剩余资金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议案尚未经股东大会审议。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不适用。
展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不适用。
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不适用。
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不适用。
换情况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公司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2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9 年 9 月 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12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因公司经营受疫情影响,资金周转出现暂时金情况性困难,为满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于 2020年 8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此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 12000 万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延期归还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1年 6月 30 日,12000.00 万元已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不适用。
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将按经营需要,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进度。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不适用。
题或其他情况
附件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变更后项目 截至期末实际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变更后的项目
本年度实际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拟投入募集 累计投入金额 进度(%) 定可使用状 可行性是否发
投入金额 效益 预计效益
资金总额(1) (2) (3)=(2)/(1) 态日期 生重大变化
长方集团长方大楼建设 以 PPP模式为主的照明
9834.31 50.65 5535.03 56.28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项目 节能服务项目
长方集团购买康铭盛股 以 PPP模式为主的照明
24400.00 --- 244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权项目 节能服务项目
合计 - 34234.31 50.65 29935.03 - - - - -
公司决定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9834.31 万元用于长方集团长方大楼建设项目,本次部分募集资金变更用途是基于公司战略规划的需要做出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于 2017年 10月 27 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于 2017年 11 月 13 日召开了 2017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年 10 月 28日及 2017年 11 月 1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板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集资金投资回报,经公司谨慎研究,公司变更募投项目“以 PPP 模式为主的照明节能服务项目”部分募集资金 24400 万元用于购买康铭盛部分股权。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5 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于 2018年 5月 31 日召开了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年 5 月 16 日及 2018变更后项目 截至期末实际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变更后的项目
本年度实际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拟投入募集 累计投入金额 进度(%) 定可使用状 可行性是否发
投入金额 效益 预计效益
资金总额(1) (2) (3)=(2)/(1) 态日期 生重大变化
年 5 月 3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长方集团长方大楼建设项目”历时较长,随着近几年 LED 行业的发展变化及公司新的战略规划,公司经营环境已发生变化,原规划的长方大楼具体使用安排已不适应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长方集团长方大楼建设项目”,并将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剩余资金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议案尚未经股东大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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