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利德曼股票代码:300289信息披露义务人:沈广仟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通讯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5号权益变动性质: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降至5%以下签署日期:2021年9月1日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第一节 释义”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15 号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利德曼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利德曼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沈广仟
利德曼、上市公司、指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信本次权益变动 指
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降至5%以下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利德曼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向广州高新区科定对象发行、向特定 指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126213152股股份之行为对象发行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15号准则》 指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注:本报告书中公司总股本为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部分合计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该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沈广仟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1101031961*******
住址 北京市朝阳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是,加拿大永久居留权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因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26213152股,发行后上市公司股份数量由421051985股增加至547265137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不变,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二、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其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资本市场及自身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增加或继续减少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具体如下: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26213152股,发行后公司股份数量由421051985股增加至547265137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不变,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由发行前的5.0506%被动稀释至3.8788%,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26213152股,发行后上市公司股份数量由421051985股增加至547265137股。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21101200股,占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5.0506%;本次权益变动后,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3.8788%,减少比例为1.1718%,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沈广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股) (股)
合计持有股份 21101200 5.0506% 21101200 3.8788%
沈广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1101200 5.0506% 21101200 3.8788%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211012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8788%,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形。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未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沈广仟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阅。
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 5 号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10-67855500联系人:张丽华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沈广仟签字:
签署日期:2021年9月1日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北京市大兴区限公司
股票简称 利德曼 股票代码 30028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京市朝阳区沈广仟
称 注册地 ****
增加 □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量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多选)继承 □ 赠与 □ 其他 √(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21101200 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5.0506% 16.6915% 48847100 11.6915%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持股数量:21101200 股;持股比例:3.8788%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数量:0 股;变动比例:减少 1.1718%及变动比例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时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股份登记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方式:因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股本增加,持股数量时间及方式 不变,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是 □ 否 □ 不适用 √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 否 □ 其他 √
否拟于未来12个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资本市场及自身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决内继续增持 定是否增加或继续减少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 否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是 □ 否 √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
是 □ 否 √
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 否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沈广仟签字:
签署日期:2021年9月1日 |
|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