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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网力: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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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网力: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稳稳的 发表于 2021-9-6 00:00:00 浏览:  34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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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东方网力股票代码:300367信息披露义务人:刘光住所:北京朝阳区阜通西大街************通讯地址:北京朝阳区阜通西大街************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1年9月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
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东方网力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3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大股东刘光先生
公司、东方网力 指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资管 指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因司法处置而产生的权益变动情况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准则》15号 指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刘光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通讯地址 北京朝阳区阜通西大街************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无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
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刘光因涉及诉讼导致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处置,刘光被
动减少持有东方网力的578372股股份,占总股本比例0.05%。
(二)债权人海通资管向上海金融法院申请司法拍卖案涉质押股份抵偿债务,司法拍过程中,因无人竞拍而流拍。海通资管向法院申请司法划转涉及质押股份72136132股,导致刘光累计被动减少持有东方网力的72136132股股份,占总股本比例6.0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的12个月内,不排除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一步处置和调整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股权质押纠纷及个人原因涉诉,导致其所持股份被司法处置而被动减少上市公司股份权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股权的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公司16834096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4.0780%,已委托表决权股份数量为168340963股,合计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量为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公司9562645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9970%,已委托表决权股份数量为95626459股,合计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量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股东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拥有表决权股数(股) 拥有表决权比例
刘光 168340963 14.0780% 0 -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拥有表决权股数(股) 拥有表决权比例
刘光 95626459 7.9970% 0 -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的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95626459股股份处于质押状态;持有的公司95626459股股份处于司法冻结状态。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司法处置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刘光因涉及诉讼导致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处置,公司通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刘光被动减少持有东方网力的578372股股份,占总股本比例0.0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刘光合计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2136132股(占总股本比例
6.03%)于2021年5月19日及2021年6月27日被公开拍卖具体情况如下:
1、上海金融法院于2021年5月19日10时至2021年5月2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https://sf-item.taobao.com/)分两笔公开拍卖公司股东刘光合计持有
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2136132股。拍卖刘光先生持有公司的31867464股,起拍价:
85086128.88元;拍卖刘光先生持有公司的40268668股,起拍价:107517343.56元。详见《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2、上海金融法院于2021年6月27日10时起至2021年6月28日10时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刘光前述股票进行二拍,拍卖刘光先生持有公司的31867464股,起拍价:
85086128.88元;拍卖刘光先生持有公司的40268668股,起拍价:107517343.56元。详见《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鉴于上述两次司法拍卖因无人竞价而流拍,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上海金融法院申请将上述无限售流通股合计72136132股股票(每股单价2.27元)按照第二次拍卖
流拍价进行抵债。根据上海金融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0)沪74执454号之一及《执行裁定书》(2020)沪74执455号之一显示,上海金融法院予以准许。交易方式为司法非交易过户。上述股份已完成过户,详见公告《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司法拍卖、司法强制处置方式被动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证券账户名称 减持股数(股) 比例 减持原因 权益变更登记日:
1 刘光 60121772 5.0279% 司法拍卖 2021/4/13
2 刘光 578372 0.0484% 司法处置 2021/5/31
3 刘光 40268668 3.3676% 司法处置 2021/8/3
4 刘光 31867464 2.6650% 司法处置 2021/9/2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16日、2021年8月11日、2021年9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市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2021-074)、《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2021-08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报告书;
3、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ST网力董事会办公室2、联系电话:028-832552653、联系人: 曾弟东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光签名:
签署日期:2021年9月3日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所在地
股票简称 ST网力 股票代码 300367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 北京朝阳区阜通西大街
刘光 义务人通
人名称 ************讯地址
拥有权益的股 增 加 □ 减 少 □ 有无一致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 行动人 有 □ 无 □信息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义务人是人是否为上市
是 □ 否 □ 否为上市 是 □ 否 □
公司第一大股公司实际东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 与 □ 其他 □ (请注明)信息披露义务
股票种类:A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168340963股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14.0780%比例
股票种类:A股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 持股数量:95626459股义务人拥有权
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数量: -72714504股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 -6.0810%在上市公司中
时间:2021年5月31日--2021年9月2日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
方式:司法处置及方式是否已充分披
露资金来源 是 □ 否 □不适用此条款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
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光签名:
日期: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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