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的独立意见
作为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特佳或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可以加快票据周转速度,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也不妨碍募投项目正常开展,不存在违规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问题。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独立董事:郭晔 许志勇 冯科2021 年 8 月 27 日 |
|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