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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康生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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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康生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白菜儿 发表于 2021-9-6 00:00:00 浏览:  560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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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
购青岛盈康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康医管”)持有的苏州广慈肿瘤
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并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发《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102 号)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事先提交我们审阅并经我们事先认可。
2、本次审议的《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和《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3、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交易以 2021 年 6 月 30日作为审计基准日对标的公司进行加期审计,出具的标的公司《审计报告》和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符合实际情况及法律法规的规定。
4、公司编制的《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可操作性,有效地保护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修订后的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更加详细的披露了本次交易的相关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和《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卢军 刘霄仑 唐功远
2021 年 9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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