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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软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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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软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93入市 发表于 2021-9-11 00:00:00 浏览:  44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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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软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联席保荐机构,对虹软科技进行持续督导,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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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持续督导情况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1 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计划。
保荐机构已与公司签署相关协议,就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2 进行了明确,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案。2021年上半年,未发生对协议内证券交易所备案。
容做出修改或终止协议的情况。
2021年上半年,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3 通、不定期回访等方式,对公司开展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 2021年上半年,公司未发生需公开发4
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 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2021年上半年,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未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5 出现需报告的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事项。
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机构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公司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6
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的各项承诺。 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保荐机构督促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健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7 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司治理制度。
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保荐机构督促虹软科技进一步完善
8 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公司的内控制度并规范运行。
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保荐机构督促虹软科技严格执行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
9 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他相关文件。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
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保荐机构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进10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 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 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2021年上半年,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11 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 员不存在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 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上海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2021年上半年,公司及控股股东、实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12 际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
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况。
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 2021年上半年,经保荐机构核查,公13符的,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 司不存在此类情况。
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
2021年上半年,公司未发生相关情14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况。
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
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
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5日内进行专项现场
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 2021年上半年,虹软科技不存在需要15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0-123456789:;)*无。
DEAB
2021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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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元本期比上年同期
主要会计数据 2021年 1-6月 2020年 1-6月
增减(%)
营业收入 300641487.90 316071405.26 -4.8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85818186.63 118448118.28 -27.55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69140339.66 91667517.55 -24.57损益的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87920242.05 55487823.41 58.45金流量净额本期末比上年同
主要会计数据 2021年 6月 30日 2020年 12月 31日
期末增减(%)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588124580.57 2694956073.63 -3.96东的净资产
总资产 2964544968.74 3007394121.07 -1.42
2021年上半年,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
主要财务指标 2021年 1-6月 2020年 1-6月
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1 0.29 -27.5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1 0.29 -27.5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17 0.23 -26.09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18 4.62 减少 1.44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2.56 3.58 减少 1.02个百分点
均净资产收益率(%)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44.41 34.59 增加 9.82个百分点
(%)
2021年上半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 4.8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27.5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24.57%,主要原因为:(1)公司智能手机视觉解决方案业务本期实现营业收入 28007.45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36%,但因智能驾驶业务受后装市场客户业务波动及产业链芯片紧缺影响,本期智能驾驶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1301.79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2193.95 万元,故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
降。(2)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本期研发费用支出 13352.07万元,较上年同
期增长 22.11%。(3)本期商务活动逐渐恢复,销售人员商务出行增加,相应差旅费用、广告宣传费用等支出增加;另外,服务费用随着部分客户的收入变动而相应波动。(4)公司于 2020年 9月实施股权激励相应新增股权激励费用,本期合计确认股权激励费用 1078.90万元。
2、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 58.45%,主要系公司本期销售回款增加所致。
T"UVWXY6MZ)*
公司专注于计算机视觉领域,为行业提供算法授权及系统解决方案,是全球领先的计算机视觉人工智能企业。公司始终致力于计算机视觉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坚持以技术创新为核心驱动力,在全球范围内为智能手机、智能汽车、AIoT 等智能设备提供一站式计算机视觉技术解决方案。
2021年上半年,公司在人才、技术积累、产业链深度合作、客户及品牌方面继续保持竞争优势,构成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2021 年上半年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4]^MZ9\4_`
1、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2021年上半年,公司研发投入为 13352.07万元,同比增长 22.11%;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 44.14%,较 2020年上半年增加 9.82个百分点。
2、研发进展公司不断探索视觉领域的前沿技术,围绕计算机视觉、屏下相关光电等技术领域进行知识产权布局。截至 2021年 6月 30日,公司拥有专利 188项(其中发明专利 177项)、软件著作权 117项,较 2020年末净增发明专利 13项、软件著作权 5项。
a"bcdJ_`efghijklm!n不适用。
o"pqrs6tu)*9efQE
截至 2021年 6月 30日,虹软科技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项目 募集资金专户发生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金额(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 923269977.39
减: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1850000.00募集资金净额(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 921419977.39
减:募投项目支出 91086056.71减:手续费 1580.55减: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净额) 794757939.01加:现金管理收益 15751441.19加:利息收入 562731.96加: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1050000.00募资专户结余金额(截至 2021年 6月 30日) 52938574.27
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 794757939.01募集资金结余金额(截至 2021年 6月 30日)(注) 847696513.28
注:募集资金结余金额 847696513.28元,其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 794757939.01元,募集资金专户结余金额 52938574.27元。
虹软科技 2021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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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公司控股股东 HomeRun Capital Management Limited 持有公司 118698800股股份,2021年上半年持股数未发生增减变动。
公司实际控制人 Hui Deng(邓晖)通过 HomeRun Capital Management Limited
控制公司 29.2362%的股份,Hui Deng(邓晖)配偶 Liuhong Yang通过 HKR GlobalLimited 控制公司 4.8264%的股份,两人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共同控制公司 34.0625%的股份,Hui Deng(邓晖)通过 Arcergate Company Limited间接持有公司 0.2994%的股份,因此 Hui Deng(邓晖)及其配偶 Liuhong Yang 合计持有公司34.3619%的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 2021年上半年未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兼首席运营官 Xiangxin Bi 先生通过 ArcergateCompany Limited间接持有虹软科技 750.02万股股份;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兼首席技术官王进先生通过杭州虹礼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杭州虹力投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虹力)间接持有虹软科技 1048.30
万股股份;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兼首席营销官徐坚先生通过杭州虹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杭州虹力间接持有虹软科技 469.84万股股份;公司董事
孔晓明先生通过南京瑞联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深圳市华泰
瑞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虹软科技 22.42万股股份;公
司监事会主席文燕女士通过杭州虹力和杭州虹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虹义)间接持有虹软科技 54.31万股股份;公司监事余翼丰女士
通过杭州虹义间接持有虹软科技 6.47 万股股份;公司监事范天荣先生通过杭州
虹义间接持有虹软科技 1.72 万股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蒿惠美女士通过杭州虹
力和杭州虹义间接持有虹软科技 100.43万股股份。2021年上半年,前述持股数均未发生增减变动。
2021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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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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