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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世科: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2021年半年报更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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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世科: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2021年半年报更新稿)

赤羽 发表于 2021-9-13 00:00:00 浏览:  460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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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保荐机构
二〇二一年九月
3-3-1上市保荐书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声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项目保荐代表人陈书璜、张星明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3-3-2上市保荐书
目 录
释 义 ................................................. 4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5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情况 ........................................ 13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 15
四、关于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 17
五、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 17
六、保荐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 ................................ 19
七、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是否已就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
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决策程序的说明 ........................... 20
八、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 ...................................... 21
九、保荐机构关于本项目的推荐结论 ................................... 22
3-3-3上市保荐书
释 义
在本上市保荐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博世科、发行人、公司 指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对象、控股股东、广州环指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集团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博世科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向广州环投集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发 指团发行99155880股股票之行为
行、本次发行股票《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注册管理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章程》? 指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 指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 指 ????年度、????年度、????年和2021年1-6月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注:本上市保荐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的尾数不相等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3-3-4上市保荐书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 Guangxi Bossco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Technology Co.Ltd.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代码: 300422证券简称: 博世科注册资本 405711821元
注册地址: 南宁高新区高安路101号办公地址: 南宁高新区高安路101号法定代表人: 张雪球邮政编码: 530007联系电话: 0771-3225158传真: 0771-3225158公司网站: www.bossco.cc电子信箱 bskdb@bossco.cc
提供水污染治理、供水工程、二氧化氯制备及清洁化生产、土壤主营业务:
修复、固体废弃物处理在内的综合环境治理服务本次证券发行的类型: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本次证券发行的类型: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核心技术、研发水平
1、主营业务公司以提升环境绩效和解决环境问题为导向,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多领域全方位环境综合治理整体解决方案,服务范围覆盖咨询、设计、环评、检测、研究开发、设备制造、工程建设、设施运营、投融资一体化、环保管家等环保全产业链。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核心业务包括水处理(含工业污水处理、市政污水处理及水体修复、流域治理、供水工程)、土壤修复(含污染场地修复、矿山修复、区域/流域性的综合治理、含油污泥处置、垃圾封场填埋)、化学品清洁化生产(含二氧化氯、双氧水、氯碱)等为主的环境综合治理业务;以多领域环保装备研发、制造、销售为主的设备制造、销售业务;以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环卫一体化、3-3-5上市保荐书
油泥及土壤处置终端运营等为主的运营业务;以环保方案设计、咨询、环境评价、环境检测、环保管家等为主的环保专业技术服务。
2、核心技术报告期内,公司根据项目特点和处理要求,向客户提供环境综合治理整体解决方案,设计、制造针对性或定制化的环境治理设备,主要核心技术或设备/系统包括上流式多级处理厌氧反应器(UMAR)、上流式多相废水处理氧化塔(UHOFe)、二氧化氯制备及清洁化纸浆漂白关键设备与技术、乡镇污水及农村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土壤修复相关治理技术及修复系统、智慧环卫一体化及垃圾处理相关技术等。
3、研发水平发行人所从事的环保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具有技术推动型的典型特征,发行人建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检测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院士工作站等,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1-6月,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34%、5.04%、5.35%和3.66%。
公司设有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人才小高地、特聘专家等人才平台。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拥有研发人员1463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比例为28.05%,高级职称130人,中级职称511人,博士35人,硕士301人,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是公司的核心生产力,是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提升盈利能力的关键因素。
(三)发行人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单位:万元项目 2021-0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资产总计 1286444.76 1200377.68 918231.14 653355.26
负债总计 1001664.88 922641.61 718429.75 480675.14
所有者权益合计 284779.88 277736.07 199801.39 172680.1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257906.94 251208.71 178999.43 153880.05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3-3-6上市保荐书
单位:万元项目 2021年 1-6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152866.86 360941.78 324360.41 272402.36
营业利润 8882.67 20172.92 32324.13 27580.33
利润总额 8857.26 20479.90 31737.54 26545.75
净利润 8203.27 19215.47 27833.81 23102.7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8749.22 19501.49 28244.43 23479.02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单位:万元项目 2021年1-6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43651.75 23247.16 10482.67 -4253.14
流量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35520.52 -127955.52 -121370.48 -110046.33
流量净额?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66154.69 129327.96 124173.32 130235.06
流量净额?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
-27.46 -210.45 344.52 -0.88
金等价物的影响?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13045.05 24409.15 13630.04 15934.72
增加额?
4、主要财务指标2021-0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财务指标
/2021年 1-6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流动比率(倍) 0.84 0.83 0.79 0.98
速动比率(倍) 0.78 0.78 0.74 0.93
资产负债率(合并) 77.86% 76.86% 78.24% 73.57%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0.82 1.81 1.55 1.83
存货周转率(次) 3.14 9.25 11.68 14.33
总资产周转率(次) 0.12 0.34 0.41 0.52
利息保障倍数(倍) 1.49 1.48 2.27 3.0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元6.36 6.19 5.03 4.32
/股)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元) -1.08 0.57 0.29 -0.12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32 0.60 0.38 0.45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3-3-7上市保荐书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3、资产负债率(合并)=负债总额(合并)/资产总额(合并)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6、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总资产平均额(合并)7、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资本化利息)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末股本总额9、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10、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四)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1、财务风险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及营运资金不足的风险
基于环保行业特性,公司工程类项目从业务承接、工程设计、设备制造、现场施工至项目验收结算所需时间通常较长,加之项目阶段性收款的特点,使得公司项目回款周期较长,进而导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当期净利润水平。此外,近年来,公司积极开拓环保市政领域业务,目前在市政污水及乡镇给排水等领域已储备较多的项目合同。市政领域项目通常具有投资金额较大、前期垫资金额较多、建设周期较长等特点,进一步加大了公司的营运资金需求。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和2021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253.14万元、10482.67万元、23247.16万元和-43651.75万元。
未来,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增长,现有营运资金可能无法满足业务增长的需求,公司存在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及营运资金不足导致的财务风险。
(2)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余额较大的风险
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余额合计分别为170669.63万元、203786.51万元、267377.55万元和313395.78万元,占当期期末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8.76%、53.40%、51.00%和53.81%。
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余额相对较大,主要原因系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由于存在阶段性收款特点,且公司客户主要系业内大中型企业、上市公司、国有企业和政府单位,受客户付款程序复杂等综合因素影响,导致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对公司形成了较大程度的资金占用,使得公司面临一定信用减值风险。若相应款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收回,将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现金流产生不利影3-3-8上市保荐书响。
公司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涉及的主要工程项目均处于正常施工状态或竣工验收、审计结算等过程中,部分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由于新冠疫情、当地政府土地征收工作以及实施方式调整等因素影响导致进度有所延缓,但相关项目继续推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果未来公司主要工程项目出现不能正常施工或竣工验收、审计结算等,或者继续推进存在其他重大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存在无法回收以及计提大额坏账准备的风险。
(3)负债规模与资产负债率较高带来的偿债风险
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公司负债规模分别为480675.14万元、718429.75万元、922641.61万元和1001664.88万元,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口径)分别为73.57%、78.24%、76.86%和77.86%,资产负债率上升较快且整体处于较高水平。公司处于快速发展期,随着公司承做项目数量、订单金额的不断增加,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量也不断加大,公司除自身经营积累外,主要通过债务融资的方式获取经营所需资金。若公司未来经营过程中出现营运资金不足的情形,将给公司带来一定的偿债风险。
(4)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2020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1.28%、归母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30.95%;2021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3.22%、归母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28.33%。
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出现下滑,主要系随着2020年第四季度收入增加及项目回款进度影响导致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增加,公司按照相关会计政策,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进而使得对应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增加较多所致。2021年1-6月经营业绩出现下滑,主要原因为:一方面,部分项目回款进度滞后导致公司计提的减值损失增加;
另一方面,2020年疫情期间绩效奖金较少、社保减免及无法正常开展销售活动;
2021年1-6月银行借款增加等因素导致期间费用增加。
3-3-9上市保荐书
如果前述不利因素未能消除,且公司未能及时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将导致公司面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此外,若未来出现下游市场需求萎缩、行业竞争加剧、经营成本上升等不利因素,或者公司出现不能巩固和提升市场竞争优势、市场开拓能力不足等情形,公司收入、利润增长速度将会有所降低,也可能出现业绩下滑。
(5)在建工程减值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177420.35万元、314276.60万元、365933.85万元和279875.26万元,占当期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8.89%、58.57%、54.12%和39.75%。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主要系为满足自身生产经营需要所投资的自建工程和PPP项目子公司以“投资-建设-运营-移交”
模式实施的PPP项目在建工程。
目前,公司正在实施的主要在建项目进展顺利,审批手续、备案程序完备,部分项目施工进度晚于预期均是由于客观因素影响,相关项目不存在停工情形,继续推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如果未来公司主要在建工程存在非正常停工,或者无法继续推进,可能存在在建工程减值的风险。
2、经营风险
(1)PPP业务模式风险
公司目前在市政等领域已储备一定体量的 PPP 项目,截至 2021 年 6月末,公司作为社会资本方控股的 PPP 项目合同总金额为 53.94 亿元。总体而言,PPP业务目前正处于规范调整阶段,加上 PPP 项目通常具有投资金额较大、建设及运营期限较长等特点,使得公司实施 PPP 业务存在一定的风险,如宏观经济风险、政策环境风险、市场环境风险、法律变更风险、金融风险、融资风险、建设风险、营运风险、整体项目进展不及预期的风险、预算和结算偏差较大的风险、运营阶段处理量不及预期的风险等,最终可能影响公司 PPP 项目的可行性和实际经济效益,使得预期效益不能完全实现。
(2)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8.54%、28.89%、27.33%和28.03%,总体保持稳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3-3-10上市保荐书性产业,国家对环保产业发展重视程度不断提升,尤其进入“十三五”时期以来,环保产业规模在政策利好和订单加速释放的驱动下稳步扩大,产业投资力度不断增强。
环保产业市场在呈现巨大潜力的同时,市场竞争也呈不断加剧的趋势,公司在与国内外环保企业的市场竞争中,若未来不能在工艺技术创新、产品成本控制、售后跟踪服务等方面保持优势,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风险将进一步加大。
(3)技术被赶超的风险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1-6月,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9104.94万元、16358.97万元、19302.63万元和5590.15万元,公司在技术研发方面的投入力度较大,若公司未来不能在技术创新方面继续保持优势,将面临技术遭淘汰或被赶超的风险,从而导致公司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
(4)环保风险近年来,国家污染排放标准不断提高、环保检测指标和要求不断增加,环保部门的日常监管力度也在持续加大。公司主要以承接环保工程或进行环保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的方式开展业务,在日常经营中,存在产生空气污染、有害物质、污水及固体废物排放、噪声污染等环境保护方面的风险。
尽管公司采取了多项措施,以避免或尽量减少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对环境带来的潜在不利影响,但在实际生产运营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环境保护风险,如果发生环保污染事件将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品牌声誉及盈利能力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5)团风县总路咀镇、淋山河镇污水处理厂 PPP 项目未入库的风险公司 2017 年 2 月签署《团风县总路咀镇、淋山河镇污水处理厂 PPP 建设项目合同》。根据合同,该项目的配套管网建设部分属于政府回购性质,并未与运营绩效考核挂钩,因此该项目未入库。公司可能面临该项目被要求整改而使公司遭受损失,或项目收益未达预期等风险。
3、管理风险
(1)经营规模扩大后的管理风险
3-3-11上市保荐书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家数超过 60 家。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基于环保行业特点和业务开展需要,未来可能设立更多的项目子公司、参股公司等,这要求公司具备更强、更高效的集团化管理能力。
若公司在采购、生产、项目、销售、财务、异地子(分)公司管理等方面的能力不能进一步有效提高,组织模式不能进一步健全、完善,管理制度不能有效执行,可能将会引发相应的管理风险,并可能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2)人力资源管理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为技术密集型行业,经过多年的技术研发和业务积累,公司在核心设备研发、工程设计、施工管理、设备维护、运营管理等方面培养了一批具有丰富经验的技术和管理人才。若这些人才出现大规模流失,将可能给公司带来核心技术失密或知识产权被他人侵犯的风险,从而给公司的经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此外,随着快速扩张及业务范围的延伸,公司对人才的需求更为迫切,而在短期内引入大量高素质人才存在一定难度,公司也面临人才紧缺的风险。因此,如何培养人才、稳定人才和挖掘人才,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公司面临人力资源管理的风险。
(3)安全生产的风险
公司承建的环保项目通常涉及设备制造、组装集成、运输安装、项目现场施工等环节,存在一定的危险性,易受到各种不确定因素或无法事先预见因素的影响。因此,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项目实施安全风险。
4、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
(1)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股本规模、净资产规模将会相应增加。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其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短期内利润增长幅度预计将小于净资产的增长幅度,从而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在短时间内出现一定程度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着被摊薄的风险。
(2)本次发行及相关事项涉及的审批风险本次发行方案及相关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及相关事项能否通过上述审核或批准存在不确定性,上述事项通过审核或批准的时3-3-12上市保荐书间也存在不确定性。
(3)股价波动风险
公司股票价格的波动受到多方面原因的影响。除受到公司自身经营状况、盈利能力和管理水平的影响外,还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政策导向、行业发展阶段和市场情绪等众多因素的影响。因此,提请投资者关注公司股票价格波动风险,以及未来股市中可能涉及的其他风险。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的对象为广州环投集团,系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对象。
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公司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68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根据2020年度分红派息实施方案:以截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根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和上述权益分派情况,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7.68元/股,调整为7.63元/股。
3-3-13上市保荐书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发行价格调整方式如下:
派息/现金分红:P1=P0-D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P1=P0/(1+N)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息,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五)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99155880股,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广州环投集团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全部股份。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或监管要求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在前述范围内,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后,公司董事会将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六)限售期广州环投集团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七)募集资金投向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8677346.9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银行借款。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银行借款到期时间等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等方式进行先行归还,待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募集资金偿还的每笔借款及金额等具体使用安排进行确定3-3-14上市保荐书或调整。
(八)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九)上市地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上市。
(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一)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代表人
中信建投证券指定陈书璜、张明星担任本次博世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
上述两位保荐代表人的执业情况如下:
陈书璜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副总裁,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曾参与威派格、东岳硅材、科兴制药、瑞华泰、华灿电讯等公司IPO项目,文灿股份、威派格、顺丰控股等上市公司的再融资项目,文灿股份跨境收购法国上市公司百炼集团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澳柯玛控股权收购项目,以及多个拟IPO项目的改制辅导等工作。目前作为保荐代表人尽职推荐的项目:无。陈书璜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张星明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执行总经理,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曾负责或参与禾欣股份、东山精密、天马精化、春兴精工、中泰桥梁、苏大维格、博天环境、大参林、华灿电讯、文灿股份、威派格、科兴制药等公司IPO项目,日照港裕廊码头海外(H股)IPO项3-3-15上市保荐书目,永顺生物精选层IPO项目,盾安环境、苏交科、东方精工、澳柯玛、文灿股份、威派格等上市公司的再融资项目,文灿股份跨境收购法国上市公司百炼集团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澳柯玛控股权收购项目,以及多个拟IPO项目的改制辅导、上市公司的资本运作等工作。目前作为保荐代表人尽职推荐的项目: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张星明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
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协办人为季洪宇,其保荐业务执行情况如下:
季洪宇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部副总裁,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ACCA资格,曾参与的项目有:锦泓集团、文灿股份、威尔药业、东岳硅材首次公开发行项目,锦泓集团非公开发行项目,锦泓集团、浔兴股份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三)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组其他成员
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组其他成员包括王庆华、郑元慕、谭永丰、钟俊、龙忆。
王庆华先生:本科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执行总经理,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东方精工、香雪制药、芭田股份、苏交科、证通电子IPO项目,芭田股份非公开发行、香雪制药公司债和配股项目,星湖科技权益变动财务顾问,葛洲坝吸收合并整体上市项目及部分拟上市企业的改制、辅导和尽调工作。
郑元慕女士: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高级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派能科技、欣贺股份、威尔药业、锦泓集团等首次公开发行项目,锦泓集团非公开发行项目,锦泓集团、南京熊猫、盛路通信等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海安广电私募债等项目。
谭永丰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高级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中航光电、南京熊猫、炼石有色、苏交科、诺普信、凯中精密非公开项目,崇达技术可转债项目,香雪制药配股项目,五株科技IPO,中航电子、中航精机、南京熊猫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
3-3-16上市保荐书
钟俊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高级副总裁,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CFA资格,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
博天环境、光莆股份、中广天择、威派格、科兴制药、永顺生物(精选层)、日照港裕廊(H股)、华灿电讯、雄塑科技、万兴科技等公司IPO项目,华锋股份、文灿股份、威派格、浔兴股份等公司再融资项目,文灿股份跨境并购等并购重组项目,澳柯玛控股权收购项目。
龙忆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海川智能、金马游乐、利元亨等IPO项目。
四、关于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一)不存在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
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二)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保荐机构
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本次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拥有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情况;
(四)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与发行人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除上述情形外,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亦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五、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一)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
本保荐机构在向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推荐本项目前,通过项目立项审批、投行委质控部审核及内核部门审核等内部核查程序对项目进行质量管理和风险控制,履行了审慎核查职责。
1、项目的立项审批3-3-17上市保荐书
本保荐机构按照《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立项规则》的规定,对本项目执行立项的审批程序。
本项目的立项于2021年4月13日得到本保荐机构保荐及并购重组立项委员会审批同意。
2、投行委质控部的审核本保荐机构在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简称“投行委”)下设立质控部,对投资银行类业务风险实施过程管理和控制,及时发现、制止和纠正项目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实现项目风险管控与业务部门的项目尽职调查工作同步完成的目标。
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于2021年5月12日向投行委质控部提出底稿验收申请;
2021年4月29日至2021年4月30日,投行委质控部对本项目进行了非现场核查,并于2021年5月14日对本项目出具项目质量控制报告。
投行委质控部针对各类投资银行类业务建立有问核制度,明确问核人员、目的、内容和程序等要求。问核情况形成的书面或者电子文件记录,在提交内核申请时与内核申请文件一并提交。
3、内核部门的审核本保荐机构投资银行类业务的内核部门包括内核委员会与内核部,其中内核委员会为非常设内核机构,内核部为常设内核机构。内核部负责内核委员会的日常运营及事务性管理工作。
内核部在收到本项目的内核申请后,于2021年5月14日发出本项目内核会议通知,内核委员会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内核会议对本项目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参加本次内核会议的内核委员共7人。内核委员在听取项目负责人和保荐代表人回复相关问题后,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本项目进行了表决。根据表决结果,内核会议审议通过本项目并同意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推荐。
项目组按照内核意见的要求对本次发行申请文件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并经全体内核委员审核无异议后,本保荐机构为本项目出具了上市保荐书。
3-3-18上市保荐书
(二)保荐机构关于本项目的内核意见保荐机构内核委员会对本次发行进行审议后认为,本次发行申请符合《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发行条件,同意作为保荐机构向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推荐。
六、保荐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
保荐机构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通过尽职调查和对申请文件的审慎核查,中信建投证券作出以下承诺:
(一)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
(二)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的依据充分合理;
(四)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五)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
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六)保证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八)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管措施;
3-3-19上市保荐书
(九)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中信建投证券承诺,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推荐证券上市的规定,自愿接受深交所的自律监管。
七、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是否已就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行了《公司法》
《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决策程序的说明
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本次发行履行决策程序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决策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2021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2021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2021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2021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及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3-3-20上市保荐书2021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减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八、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本次持续督导期限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的具体安排如下:
事项 安排
在本次发行结束当年的剩余时间及以后 2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对
(一)持续督导事项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止大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协助发行人完善、执行有关制度发行人资源的制度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定,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高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止高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
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制度,并对重大的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4、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 关注并审阅发行人的定期或不定期报告;关注新闻媒体涉及公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 司的报道,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文件
5、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 定期跟踪了解项目进展情况,通过列席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会,对发行人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变更发表意见6、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 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对外担保的程序,持续关注发行人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 对外担保事项并发表意见并对担保的合规性发表独立意见
(二)保荐协议对保荐机构的权提醒并督导发行人根据约定及时通报有关信息;根据有关规
利、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其他主定,对发行人违法违规行为事项发表公开声明要约定
(三)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构配
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存有疑义的,中介机构应做出解释合保荐机构履行保荐职责的相关或出具依据约定
(四)其他安排 每年至少对发行人进行一次现场检查工作
3-3-21上市保荐书
九、保荐机构关于本项目的推荐结论本次发行申请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并具备相应的保荐工作底稿支持。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博世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同意作为博
世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并承担保荐机构的相应责任。
(以下无正文)
3-3-22上市保荐书(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之签字盖章页)
项目协办人签名:
季洪宇
保荐代表人签名:
陈书璜 张星明
内核负责人签名:
林 煊
保荐业务负责人签名:
刘乃生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名:
王常青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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