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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致软件: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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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致软件: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小白菜 发表于 2021-9-15 00:00:00 浏览:  49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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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保荐机构”)作为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致软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新致软件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 了持续督导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续督导工作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 保荐机构已与新致软件签订《保荐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 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 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及不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 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新致软件业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务经营情况,对新致软件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新致软件在本持续督导期间未发
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4 生按相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
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新致软件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内未5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1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新致软件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6
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保荐机构督促新致软件依照相关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规定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7 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督导董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行为规范等规范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 保荐机构对新致软件的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 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8 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 查,新致软件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 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保荐机构督促新致软件严格执行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9 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及其他相关文件
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 保荐机构对新致软件的信息披露
10 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 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新致软件及其11 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 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持续关注上述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持续督导期间,新致软件及其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12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行承诺的情况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经保荐机构核13
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 查,新致软件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2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 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事实不符的,保荐人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
(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
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新致软件未发14
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 生前述情况
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保荐机构已制定现场检查的相关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15 工作计划,并明确了具体的检查工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作要求
上述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
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核
查:(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
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二)违规为他人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新致软件不存16 提供担保;(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四)违规在前述情形
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
下降 50%以上;(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人力成本快速上升的风险公司主要从事软件开发业务。营业成本中职工薪酬占营业成本的比例较高。
同时公司总部地处上海,人工成本较高,且呈逐年增长趋势。由于公司业绩对人工成本的变动较为敏感,如果未来人工成本的上升速度大于人均产值的增速,则公司的毛利率水平将会有下降的风险,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二)人员流失对公司业务经营和管理带来的不利影响3
作为软件开发企业,人才对公司的发展至关重要,随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规模逐渐扩大,企业间人才的争夺日益激烈。
公司人员流失带来了对外招聘和员工培训等成本的额外增加,以及业务团队磨合期的延长,可能对软件服务的执行效率和管理效率带来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在未来的经营过程中,如果公司的关键技术人员和核心销售人员出现较多流失,且无法在较短时间内招聘到合格的继任者,将给公司经营活动带来较大的不利影响。
(三)主要经营场所通过租赁形式取得的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经营场地主要是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如果租赁的经营场所在短期内无法继续租赁,可能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四)对金融行业存在依赖的风险
1、金融机构自身经营情况波动的风险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于金融机构信息系统开发服务。报告期内,金融机构保持了较好的盈利能力,但若未来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或者金融机构经营策略出现失误且在较长时间内未能进行调整,则可能影响金融机构盈利能力,迫使金融机构降低信息系统建设预算,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公司向金融机构提供的解决方案集中度较高的风险目前,公司向金融机构提供的解决方案集中在保险渠道解决方案、金融大数据解决方案、保险核心类解决方案、金融市场代客交易解决方案、金融风控预警监控解决方案、银行卡系统解决方案、银行支付、清算与托管系统解决方案。金融机构软件开发服务供应商众多,竞争激烈,同时具有产品迭代快,客户需求及行业监管政策变化快等特点。若公司在该领域的竞争力下降,或公司提供的解决方案需求下降,则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本报告期比上
主要会计数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1-6 月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562304702.72 480840735.02 16.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358876.18 18063289.23 68.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5401945.96 11635714.27 32.37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6543595.90 -192760708.79 不适用本报告期末比
主要会计数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035275919.12 1048829682.04 -1.29
总资产 1985976540.22 2026655434.17 -2.01
(二)主要财务指标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1-6 月
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7 0.13 30.7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7 0.13 30.7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0.08 0.09 -11.11益(元/股)
减少 0.30 个百分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89 3.19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减少 0.59 个百分
1.47 2.06
资产收益率(%) 点
增加 2.03 个百分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1.07 9.04点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6230.47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 8146.40 万元,同比增长 16.9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035.89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 1229.56 万元,同比增长 68.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1540.1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 376.62万元,同比增长 32.37%,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增长主要是由于公司解决方案产品化程度进一步提高所带来
的市场竞争力提升,且该增长来源于服务附加值较高的国内业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5654.36 万元,较去年减少 6378.29 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增长,但由于回款的季节性因素影响,回款晚于人员工资等固定成本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03527.59 万元,总资产为 198597.65 万元,与报告期初基本持平。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为下游行业服务多年,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和实践案例
公司在多年为保险、银行、电信、汽车等行业提供信息化建设服务的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和实践案例,能够快速分析客户的需求,形成解决方案并加以研发与实施。同时,公司有能力前瞻性地挖掘客户的深层次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与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
(二)项目管理能力的标准严格、手段先进、组织完善
公司通过行业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CMMI5评估以及中国软件协会认证的软
件服务商一级交付能力评估,并根据 CMMI5、ISO9001 和 ISO27001 标准,结合自身实际建立了基于自主研发的企业数字信息化管理平台(Newtouch EDS)的项
目管理体系,实现了对包括项目开发进度、资源、质量、风险、成本等在内的整个项目生命周期进行有效管理。
公司有 QAC、SQA 和 SEPG 等组织人员,负责监督和组织执行项目质量计划中规定的各项活动,包括调研分析、软件开发、软件测试、安装部署,各种调测、系统投产以及系统投产后的支持服务等,以确保项目实施符合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
(三)科学高效的研发体系
公司经过多年的自主研发,掌握了一批较为领先的核心技术,形成包括项目管理所需技术、项目实施所需技术、面向具体行业业务领域解决方案等综合技术体系,建设技术开发平台(Newtouch One)、企业数字信息化管理平台(NewtouchEDS)、技术验证平台(Newtouch X)三大核心技术平台,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和研发团队开发了面向特定行业以及应用需求的解决方案,通过这些解决方案,能够为客户的信息系统提供量身定做的技术服务,以满足业务流程的要求。近年来,公司陆续建立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及区块链实验室,不断将新技术与行业应用相结合,帮助客户上云升级、做出智能化商业分析。
(四)精通专业、经验丰富的管理和研发团队
人才是企业重要资源,公司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随着企业不断发展,公司已建立了一支专业知识匹配、管理经验丰富、年龄结构合理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队伍,形成了稳定、专业又具有丰富行业经验的管理团队和技术开发团队。公司核心管理团队由一批长期从事保险、银行、电信、汽车等信息化重点应用领域的行业专家组成,能够敏锐感知客户所处行业的变化,并迅速做出反应。
(五)具备一批长期稳定的战略客户
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通过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服务而逐步获得了客户的认可,在保险、银行、电信、汽车等行业中拥有较多成功案例,如中国太保、中国人寿、中国人保、新华保险、建设银行、中国电信、上汽集团、复星集团等,并与上述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在公司的海外客户中,大部分都为世界 500 强企业,其中,公司与日本排名前十的软件一级接包商 NEC、TIS 维持了长达十多年的业务合作和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公司与优质客户的合作有力地推动了公司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和服务手段
的不断改进,同时,老客户的满意度和黏性较高,其二次开发、后续升级和维护需求则给公司带来持续稳定的收入。
综上,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在本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单位:元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1-6 月 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 53853946.65 43473998.64 23.88
资本化研发投入 8408976.10 - -
研发投入合计 62262922.75 43473998.64 43.22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增加 2.03 个百分
11.07 9.04
(%) 点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13.51 - -
2021年 1-6月,公司研发投入总额 6226.2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11.07%。
报告期公司研发投入主要在两方面:一方面,通过研发 PAAS 平台,计划向以金融为主的行业客户提供云服务,并通过研发低代码平台等手段,大幅节约软件开发成本,实现行业客户生态合作机遇,为开发者其提供更加健康可持续的发展环境;另一方面,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5G 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上加大研发投入,研发了包括:“新致 5G 实时交互视频展业平台”、“ECIF/客户标签画像”等应用产品,使得这些技术更好的应用于下游行业场景,支持行业客户更快实现数字化转型。
(二)研发进展情况
2021 年 1-6 月,公司结合行业应用场景和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相关领域持续研发投入技术创新。2021 年 1-6 月,公司共有 2 项发明专利申请已获受理,另外获得软件著作权共 6 项。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共拥有 360 项软件著作权。
公司 2021 年 1-6 月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具体情况如下:
本期新增 累计数量项目
申请数(个) 获得数(个) 申请数(个) 获得数(个)
发明专利 2 1 41 2
实用新型专利 0 0 0 0
外观设计专利 0 0 5 5
软件著作权 11 6 369 360
其他 0 0 0 0
合计 13 7 415 367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0 年已使用募集资金 2612.58 万元,2021 年上半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2621.10 万元,截至 2021 年 06 月 30 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 1428.33 万元。
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 488275088.00
减:直接用募集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55171984.59减: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置换金额 26125818.55减:本年度募投项目使用金额(注) 126211031.80项目 金额
减: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44000000.00减: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结构型理财产品 125000000.00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2517041.02截至 2021 年 06 月 30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4283294.08
注:本年度募投项目使用金额包括以募集资金置换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21953740.49 元。
截至 2021 年 0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在各专户的存储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元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期末募集资金存储金额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310066580013002262251 13210476.83浦东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98400078801000002587 596914.03公司闸北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50131000829037436 475903.22公司黄浦支行
合计 14283294.08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是否合规经核查,新致软件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前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新致软件 26.4413%股份,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前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数未发生增减变动。
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新致软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黄力 李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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