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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27证券简称:中颖电子公告编号:2021-073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1人,申请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648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数310944802股的0.0034%,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1、2017年5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17年5月25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3、2017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查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4、2017年5月26日,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5、2017年6月27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中颖电子1证券代码:300327证券简称:中颖电子公告编号:2021-073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2017年6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42人,授予数量863000股(不含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120000股),授予价格为18.44元/股。确定2017年6月27日为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事项出具独立意见。
7、根据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办理了授予登记事宜,2017年7月20日,公司董事会完成了2017年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授予股份上市日期为2017年7月21日。
8、2017年6月27日,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派,同意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9103947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484189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995482股。2017年7月31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2018年6月12日,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同意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99859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50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2018年6月22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由于上述权益分派事项,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首次授予价格由18.44元/股调整为14.55元/股,首次授予的数量由863000股调整为1043796股,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20000股调整为145140股。
9、2018年6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本次公司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满足公司《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获授条件,同意向上述激励对象按照11.60元/股授予52000股预留限制性股票,剩余93140股作废。授予日为2018年6月25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2证券代码:300327证券简称:中颖电子公告编号:2021-073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事项及授予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名单进行了核实。
10、2018年6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之授权,同意按照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2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715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230984526股的0.11%。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解锁后,2017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数量由1043796股调整为786643股。
11、2018年6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第四
条第2款的规定,激励对象综合评分分为A(解锁100%)、B(解锁90%)、C(解锁80%)、D(解锁50%)、E(解锁0%)等5个等级,其中部分激励对象因2017年度个人考核等级未达到A等,只能部分解锁,公司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783股进行回购注销,其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25847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根据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办理了2017年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登记事宜,2018年9月12日,公司完成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登记工作,预留授予股份上市日期为2018年9月17日。
13、2019年4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同意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含前述2017年度个人考核等级未到3证券代码:300327证券简称:中颖电子公告编号:2021-073达A等1人),公司应将其所持54428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已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17234股。
另外,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拟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3783股,尚未实施注销手续。本次调整后,合计回购注销已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58211股。其已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34918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4、2019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2019年6月13日,2017年股权激励已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8211股回购注销完成,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数量由786643股调整为728432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2000股。
15、2019年5月13日,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同意公司以现有总股本2309623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50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2019年6月24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由于上述权益分派事项,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首次授予价格由14.55元/股调整为12.81元/股,首次授予的数量由728432股调整为801274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1.60元/股调整为10.13元/股,预留授予的数量由52000股调整为57200股。
16、2019年7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之授权,同意按照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0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63178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254058596股的0.1036%。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解锁后,2017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数量由801274股调整为4证券代码:300327证券简称:中颖电子公告编号:2021-073538096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57200股。
17、2019年7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第四条第2款的规定,激励对象综合评分分为A(解锁100%)、B(解锁90%)、C(解锁80%)、D(解锁50%)、E(解锁0%)等5个等级,由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
第一个解锁期,部分激励对象因2018年度个人考核等级未到达A等,只能部分解锁,公司拟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895股进行回购注销,其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31027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1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其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4400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8、2019年9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之授权,同意按照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20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254058596股的0.005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解锁后,2017年限制性股票由57200股调整为44000股。
19、2019年11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应将其所持5988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已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2993股。
另外,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拟回购注销5证券代码:300327证券简称:中颖电子公告编号:2021-073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
第一个解锁期部分限制性股票4995股,尚未实施注销手续。本次调整后,合计回购注销已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0983股。其已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276378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019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2020年3月18日,2017年股权激励已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983股回购注销完成,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41名,剩余限制性股票为571113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39名,剩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28213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为2名,剩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2900股。
21、2020年4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应将其所持3992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0年5月19日,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了上述议案和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同意公司以现有总股本2540406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8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2020年6月2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由于上述权益分派事项,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首次授予价格由12.81元/股调整为11.20元/股,首次授予的数量由528213股调整为581034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0.13元/股调整为8.77元/股,预留授予的数量由42900股调整为47190股。上述激励对象的回购注销股份将由3992股调整为4391股。
2020年8月4日,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391股回购注销完成。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40名,剩余限制性股票由628224股调整为623833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38名,剩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81034股调整为576643股;
6证券代码:300327证券简称:中颖电子公告编号:2021-073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为2名,剩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7190股。
22、2020年8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之授权,同意按照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可
解锁的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8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88322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279440368股的0.103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对2017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解锁后,2017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数量由576643股调整为288321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47190股。
23、2020年9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之授权,同意按照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
可解锁的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73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279440368股的0.0056%。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解锁后,2017年预留限制性股票由47190股调整为31460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288321股。
24、2020年11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对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应将其所持121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证券代码:300327证券简称:中颖电子公告编号:2021-0732020年12月8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2021年3月15日,2017年股权激励已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2100股回购注销完成。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39名,剩余限制性股票为307681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38名,剩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88321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为1名,剩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1460股调整为19360股。
25、2021年5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7075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1年6月8日,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了上述议案和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同意公司以现有总股本2828541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4.8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
2021年7月8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由于上述权益分派事项,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首次授予价格由11.21元/股调整为9.75元/股,首次授予的数量由288321股调整为317153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8.77元/股调整为7.53元/股,预留授予的数量由19360股调整为21296股。上述激励对象的回购注销股份将由27075股调整为29782股。
2021年8月10日,2017年股权激励首次授予部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9782股回购注销完成。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36名,剩余限制性股票由338449股调整为308667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35名,剩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17153股调整为287371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为1名,剩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1296股。
26、2021年8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之授权,8证券代码:300327证券简称:中颖电子公告编号:2021-073同意按照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四期解锁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5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87371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310944802股的0.0924%。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解锁后,2017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数量由287371股调整为0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21296股。
27、2021年9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之授权,同意按照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股份的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1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648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310944802股的0.0034%。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解锁后,2017年预留限制性股票由21296股调整为10648股。
二、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达成的说明
1、限制性股票的锁定期已届满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六章“三、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的规定,本计划首次授予的有效期为自首期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计算的60个月。其中锁定期12个月,锁定期满后48个月为解锁期。
解锁期内,在满足本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时,激励对象可分四次申请解锁所获总量的25%。本计划预留授予的有效期为自预留授予日起计划的60个月。其中锁定期12个月,锁定期满后48个月为解锁期。解锁期内,在满足本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时,激励对象可分四次申请解锁所获总量的25%。
9证券代码:300327证券简称:中颖电子公告编号:2021-073《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第四条第2款的规定,激励对象综合评分分为A(解锁100%)、B(解锁90%)、C(解锁80%)、D(解锁50%)、E(解锁0%)等5个等级,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自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48个月内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可申请解锁所获总量的25%。
公司确定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8年6月25日,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为2018年9月17日,截至目前,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锁定期已届满。
2、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第二条的规定,2017年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达成的说明序号解锁条件是否达到解锁条件的说明
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1)最近12个月内年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10证券代码:300327证券简称:中颖电子公告编号:2021-073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2020年度净利润相比2014年~2016年净利润平均数的增长率为233.40%,2020年度净利润相比2014年~2016年净利润平均数的增长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率不低于175%
注:上述“净利润”指未扣除由本激注:上述“净利润”指未扣除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归属费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润”。
的净利润”。
4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激1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达到D(合格)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考核对应解锁比例进行解除限售。激励等级以上,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对象的当期限制性股票未解除限售的,由公司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涉及的2017年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达成,同意达到考核要求的1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限制性股票为10648股。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安排激励对象已获授予限制性本次可解锁限制本次解锁数量占已获
股票数量(股)性股票数量(股)授予限制性股票比例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1人)425921064825%
合计(1人)425921064825%
注:因公司实施了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4.8元人民币现金;每10股转增1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同步实施了转增。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后认为:公司已满足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1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解锁期绩效考核合格,其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合法、有效。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1名激励对象在公司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内解锁。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11证券代码:300327证券简称:中颖电子公告编号:2021-073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锁的情形;
2、独立董事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包括公司整体业绩条件与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条件等),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包括解锁期限、解锁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本次解锁有利于加强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的紧密联系,强化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激励长期价值的创造,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1名激励对象在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内解锁,同意公司为其办理相应解锁手续。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后认为:1名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同时依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绩效考核办法对全体激励对
象在考核年度内进行了工作绩效考核,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该考核结果予以审核,确认本次1名激励对象在考核年度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达到D(待合格)等级以上标准,同意公司按《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办理本次解锁事宜。
七、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
书认为:
中颖电子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事宜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法律程序;中颖电子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均已成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业务指南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
八、备查文件
12证券代码:300327证券简称:中颖电子公告编号:2021-073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9月17日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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