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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红豆股份股票代码:600400序号类型姓名住所通讯地址信息披露红豆集团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义务人有限公司镇港下兴港路镇红豆集团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2周海江
义务人镇港下锡港东路*号镇港下锡港东路信息披露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3周耀庭
义务人镇运河北路*号镇运河北路信息披露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昇平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昇平4周海燕
义务人巷*号巷信息披露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5顾萃
义务人镇陈墅村河北*号镇陈墅村河北信息披露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红豆6刘连红
义务人街*号投资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7周鸣江
义务人镇港下村冯巷上*号镇港下村冯巷上信息披露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8龚新度
义务人镇港下村唐家塘*号镇港下村唐家塘信息披露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9戴敏君
义务人镇勤新村彭庄里*号镇勤新村彭庄里信息披露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10王竹倩
义务人镇港下锡港东路*号镇港下锡港东路信息披露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11顾建清
义务人镇勤新村后墅*号镇勤新村后墅信息披露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12喻琼林
义务人镇港下锡港东路*号镇港下锡港东路信息披露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13冯振标
义务人镇勤新村彭庄里*号镇勤新村彭庄里信息披露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14顾晓红
义务人镇三联村徐家巷*号镇三联村徐家巷无锡红豆信息披露杉庄会议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15义务人中心有限镇紫杉路1号镇紫杉路1号公司农银无锡股权投资信息披露16基金企业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义务人
(有限合伙)
股份变动性质:因回购股份注销、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等原因所致持股比例累计上升超过5%。
签署日期:二零二一年九月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编制。
二、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为红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豆集团”)、
周海江、周耀庭、周海燕、顾萃、刘连红、周鸣江、龚新度、戴敏君、王竹倩、顾建清、喻琼林、冯振标、顾晓红、无锡红豆杉庄会议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豆杉庄”)、农银无锡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农银股权基金”)。鉴于红豆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周海江、周耀庭、周海燕、顾萃、刘连红,合计持有红豆集团82.58%的股权,其中:周海江、周海燕为周耀庭子女,刘连红为周海江配偶,顾萃为周海燕配偶。周鸣江为周耀庭之子。戴敏君为红豆集团董事,冯振标为戴敏君配偶。王竹倩、顾建清、顾晓红为红豆集团监事,喻琼林为王竹倩配偶。红豆杉庄为红豆集团控股子公司。农银股权基金于2015年4月27日与红豆集团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蒋雄伟、陈永强为红豆集团已辞任监事褚菊芬之子、郭建军为红豆集团已辞任监事郭小兴之子。朱文玉为红豆集团已辞任监事。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权益变动前,红豆集团有限公司、周海江、周耀庭、周海燕、顾萃、刘连红、周鸣江、龚新度、戴敏君、王竹倩、顾建清、喻琼林、冯振标、顾晓红、红豆杉庄、农银股权基金、蒋雄伟、郭建军、陈永强、朱文玉构成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后,红豆集团有限公司、周海江、周耀庭、周海燕、顾萃、刘连红、周鸣江、龚新度、戴敏君、王竹倩、顾建清、喻琼林、冯振标、顾晓红、红豆杉庄、农银股权基金构成一致行动人。周海江、周耀庭、周海燕、顾萃、刘连红、周鸣江、龚新度、戴敏君、王竹倩、顾建清、喻琼林、冯振标、顾晓红、红豆杉庄、农银股权基金已书面委托红豆集团及其有权代表人签署本报告书。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红豆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
2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目录
目录....................................................4
释义....................................................5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简介...........................................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1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会及主要负责人情况................................11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
股份5%的情况..............................................11
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12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12
二、未来十二个月持股计划.........................................12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13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红豆股份权益情况..................................13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13
三、最近一年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17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红豆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
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17
第四节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18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19
第六节备查文件..............................................2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1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24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红豆集团指红豆集团有限公司
红豆集团有限公司、周海江、周耀庭、周海燕、顾萃、刘连红、周鸣江、龚新度、戴敏君、王竹倩、顾建清、喻琼信息披露义务人指
林、冯振标、顾晓红、无锡红豆杉庄会议中心有限公司、农银无锡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红豆杉庄指无锡红豆杉庄会议中心有限公司
农银股权基金指农银无锡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本报告书指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红豆股份/上市公司指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注:本权益变动报告书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5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简介
(一)红豆集团公司名称红豆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海江
注册资本155061.50万元公司住所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兴港路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52500830484成立时间1992年6月13日经营期限自1992年6月13日至无固定期限通讯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红豆集团有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及管理(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领域除外);服装、针纺织品、鞋帽、皮革、毛皮制品的制造、设计、技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财务咨询服务(不含代理记账);自经营范围
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红豆杉盆景、苗木的种植、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红豆集团的股东为周海江等27名自然人,实际控制人为周海江、周耀庭、周海燕、顾萃、刘连红,合计持有红豆集团82.58%的股权结构股权。其中周海江持股40.63%,周耀庭持股37.40%,周海燕持股1.89%,顾萃持股1.21%,刘连红持股1.45%。
(二)周海江姓名周海江曾用名无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3204021966********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锡港东路*号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锡港东路是否拥有其他国家和地无区永久居留权
(三)周耀庭姓名周耀庭曾用名无6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3202221943********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运河北路*号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运河北路是否拥有其他国家和地无区永久居留权
(四)周海燕姓名周海燕曾用名无性别女
身份证号码3202221972********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昇平巷*号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昇平巷是否拥有其他国家和地无区永久居留权
(五)顾萃姓名顾萃曾用名无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3202221969********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陈墅村河北*号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陈墅村河北是否拥有其他国家和地无区永久居留权
(六)刘连红姓名刘连红曾用名无性别女
身份证号码1101021966********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号通讯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红豆投资有限公司是否拥有其他国家和地无区永久居留权
(七)周鸣江姓名周鸣江曾用名无7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3202021967********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村冯巷上*号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村冯巷上是否拥有其他国家和地无区永久居留权
(八)龚新度姓名龚新度曾用名无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3202221955********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村唐家塘*号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村唐家塘是否拥有其他国家和地无区永久居留权
(九)戴敏君姓名戴敏君曾用名无性别女
身份证号码3202221966********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勤新村彭庄里*号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勤新村彭庄里是否拥有其他国家和地无区永久居留权
(十)王竹倩姓名王竹倩曾用名无性别女
身份证号码3101101972********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锡港东路*号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锡港东路是否拥有其他国家和地无区永久居留权
(十一)顾建清姓名顾建清曾用名无8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3202221954********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勤新村后墅*号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勤新村后墅是否拥有其他国家和地无区永久居留权
(十二)喻琼林姓名喻琼林曾用名无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4323221970********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锡港东路*号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锡港东路是否拥有其他国家和地无区永久居留权
(十三)冯振标姓名冯振标曾用名无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3202221967********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勤新村彭庄里*号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勤新村彭庄里是否拥有其他国家和地无区永久居留权
(十四)顾晓红姓名顾晓红曾用名无性别女
身份证号码3202221969********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三联村徐家巷*号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三联村徐家巷是否拥有其他国家和地无区永久居留权
(十五)无锡红豆杉庄会议中心有限公司公司名称无锡红豆杉庄会议中心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蒋叶丹9注册资本12480万元公司住所锡山区东港镇紫杉路1号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5583780845F成立时间2011年10月20日经营期限自2011年10月20日至无固定期限通讯地址锡山区东港镇紫杉路1号
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经济贸易咨询服务,酒店管理服务;卷烟(含雪茄烟)的零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中
餐、西餐制售(含凉菜、含裱花蛋糕、含生食海产品);住宿服经营范围务;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红豆杉庄的股东为红豆集团和江苏红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中股权结构
红豆集团直接持有红豆杉庄80.13%股权。
(十六)农银无锡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名称农银无锡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农银国联无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场所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5855947046成立时间2011年11月15日合伙期限自201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14日通讯地址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投资管理;为所投资的企业提供管理服经营范围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农银股权基金的合伙人为自然人孙丁丁和无锡国联金融投资集
出资结构团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法人,基金管理人为农银国联无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
红豆集团的股东为周海江等27名自然人,其实际控制人为周海江、周耀庭、周海燕、顾萃、刘连红,合计持有红豆集团82.58%的股权,其中:周海江、周海燕为周耀庭子女,刘连红为周海江配偶,顾萃为周海燕配偶。综上所述,红豆集团、周海江、周耀庭、周海燕、刘连红、顾萃构成一致行动人。周鸣江为周耀庭之子,戴敏君为红豆集团董事,冯振标为戴敏君配偶,王竹倩、顾建清、顾晓红10为红豆集团监事,喻琼林为王竹倩配偶,红豆杉庄为红豆集团控股子公司,农银股权基金于2015年4月27日与红豆集团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亦构成一致行动人。蒋雄伟、陈永强为红豆集团已辞任监事褚菊芬之子、郭建军为红豆集团已辞任监事郭小兴之子、朱文玉为红豆集团已辞任监事,本次权益变动前构成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会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红豆集团设有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主要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曾用名性别职务国籍居住地其他国家居留权情况1周海江无男董事长中国无锡无董事兼总经2周海燕无女中国无锡无理3龚新度无男董事中国无锡无4戴敏君无女董事中国无锡无5刘连红无女董事中国无锡无6陈坚刚无男董事中国无锡无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对红豆股份的持股比例超过5%之外,红豆集团持有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1500.SH)50.23%股份。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5%以上的情况。
11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
(一)红豆股份回购股份注销、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一致行
动人范围调整、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红豆集团可交换债券换股等原因导致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累计上升10.0946%。
(二)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红豆股份已回购股份的用途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241885060股已回购股份将于2021年9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具体情况详见上市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已回购股份注销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5)。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红豆股份总股本将由2533256912股变更为2291371852股,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数量保持不变,仍为1664204376股,占回购股份注销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2.6292%,持股比例被动上升6.9349%,触发本次权益变动及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二、未来十二个月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没有增持或减持红豆股份股份的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增减持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2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红豆股份权益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红豆股份普通股股份1131543987股,占当时红豆股份总股本的62.5346%;本次权益变动后,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红豆股份普通股股份1664204376股,占红豆股份已回购股份注销后总股本的72.6292%。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上市公司于2017年9月4日披露了《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86),并于2017年9月16日披露了《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95)、《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于2018年1月9日披露了《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2)。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自2017年9月4日起12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红豆股份A股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低于当时红豆股份已发行总股份的1%,不超过当时红豆股份已发行总股份的5%。增持计划于2018年1月8日实施完毕,自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日至增持完成日,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周海江、周耀庭、红豆杉庄累计增持上市公司股份60106926股,占上市公司当时总股本的3.3218%。增持完成后,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191650913股,占上市公司当时总股本的65.8564%,持股比例较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日上升3.3218%。
上市公司于2018年1月9日披露了《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3),并于2018年1月20日披露了《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7)。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自2018年1月9日13起12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红豆股份A股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低于当时红豆股份已发行总股份的1%,不超过当时红豆股份已发行总股份的2%。增持计划于2018年1月19日实施完毕,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周海江累计增持上市公司股份21450442股,占上市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1855%。增持完成后,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213101355股,占上市公司当时总股本的67.0418%,持股比例上升1.1855%。
(二)上市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上市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披露了《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9)。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市公司以2017年度末总股本1809469223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0股。新增无限售条件流动股份于2018年5月9日上市,上市公司总股本由1809469223股变更为2533256912股,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数量由1213101355股变更为1698341898股,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三)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范围调整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蒋雄伟、陈永强的母亲褚菊芬、郭建军的父亲郭小兴均辞任红豆集团监事,蒋雄伟、陈永强、郭建军与红豆集团之间已不存在一致行动情形,自2018年7月7日起不再认定为红豆集团一致行动人。一致行动人范围调整后,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695311654股,占上市公司当时总股本的66.9222%,持股比例下降0.1196%。
(四)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上市公司于2019年9月6日披露了《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农银股权基金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60),并于2020年1月17日披露了《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农银股权基金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8)。农银股权基金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于股份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3109787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23%。减持计划14于2020年1月16日实施完毕,农银股权基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3109787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23%。减持完成后,农银股权基金不再持有公司股份,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664213784股,占上市公司当时总股本的65.6946%,持股比例下降1.2276%。
(五)控股股东可交换债券换股上市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披露了《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换股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6)。红豆集团于2018年1月完成了“红豆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交换债券”)的发行工作,标的股票为上市公司部分A股股票,换股期自2018年7月30日起至2021年1月25日止。截至2021年1月25日,可交换债券累计换股168股(换股时间:2020年3月6日),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0000066%,换股完成后,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664213616股,占上市公司当时总股本的65.6946%,持股比例下降0.0000066%。
(六)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范围调整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朱文玉辞任红豆集团监事,自2020年10月10日起不再认定为红豆集团一致行动人。一致行动人范围调整后,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64204376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65.6943%,持股比例下降0.0003%。
(七)公司回购股份注销上市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披露了《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已回购股份注销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5)。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已回购股份的用途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上市公司将于2021年9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已回购股份241885060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将由2533256912股变更为2291371852股,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数量保持不变,仍为1664204376股,占回购股份注销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2.6292%,持股比例被动上升6.9349%。
15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红豆股份变化情况详见下表:
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名称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红豆集团无限售条件股份105487589258.2975156672541868.3750
周海江无限售条件股份247027661.3652580634912.5340
周耀庭无限售条件股份99492140.5498147284400.6428
周海燕无限售条件股份22212760.122831097860.1357
顾萃无限售条件股份13816000.076419342400.0844
刘连红无限售条件股份33214850.183646500800.2029
周鸣江无限售条件股份53869440.297775417210.3291
龚新度无限售条件股份25111460.138835156040.1534
戴敏君无限售条件股份13811600.076319336240.0844
王竹倩无限售条件股份3000000.01664200000.0183
顾建清无限售条件股份9097100.050312735940.0556
喻琼林无限售条件股份1100000.00611540000.0067
冯振标无限售条件股份83600.0005117040.0005
顾晓红无限售条件股份1006100.00561408540.0061无锡红豆杉
庄会议中心无限售条件股份00.000018200.0001有限公司农银无锡股权投资基金
无限售条件股份222127641.227600.0000
企业(有限合伙)
蒋雄伟无限售条件股份14787400.0817--
郭建军无限售条件股份3997200.0221--
陈永强无限售条件股份2860000.0158--
朱文玉无限售条件股份66000.0004--
合计113154398762.5346166420437672.6292
注:
1、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数量指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日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按照当时红豆股份总股本1809469223股为基数计算。
162、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数量指本报告书披露日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按照已回购股份注销后红豆股份总股本2291371852股为基数计算。
三、最近一年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一)最近一年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一期,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的重大交易具体情况请参见红豆股份披露的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除在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中已披露的重大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与红豆股份之间未发生其它重大交易。
(二)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红豆股份未来不存在其他安排。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红豆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红豆集团共质押上市公司股份1172762762股,周海江共质押上市公司股份43000000股,刘连红共质押上市公司股份3800000股。
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中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其他任何形式的权利限制。
17第四节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红豆股份交易股份的情况。
18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19第六节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会及主要负责人成员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3、备查文件置备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红豆股份办公地点。
20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周海江红豆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9月16日
21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上市公司所在上市公司名称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地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股票简称红豆股份股票代码600400
红豆集团: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兴港路
周海江: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锡港东路*号
周耀庭: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运河北路*号
周海燕: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昇平巷*号
顾萃: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陈墅村河北*号
刘连红: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号
周鸣江: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红豆集团、周海江、周耀庭、东港镇港下村冯巷上*号周海燕、顾萃、刘连红、周鸣龚新度: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江、龚新度、戴敏君、王竹倩、信息披露义务东港镇港下村唐家塘*号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顾建清、喻琼林、冯振标、顾人注册地戴敏君: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晓红、红豆杉庄、农银股权基东港镇勤新村彭庄里*号金王竹倩: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锡港东路*号
顾建清: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勤新村后墅*号
喻琼林: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锡港东路*号
冯振标: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勤新村彭庄里*号
顾晓红: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三联村徐家巷*号
红豆杉庄: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紫杉路1号
农银股权基金: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增加□减少□有无一致行动
是□否□变化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是□否□信息披露义务是□否□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红豆集团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人是否为上市周海江、周耀庭、周海燕、顾22东公司实际控制萃、刘连红为上市公司实际控人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权益变动方式(可多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选)
□继承□赠与□
其他□:红豆集团的一致行动人范围调整、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红豆集团可交换债券换股、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注销红豆集团:持股数量:1054875892股持股比例:58.2975%周海江:持股数量:24702766股持股比例:1.3652%周耀庭:持股数量:9949214股持股比例:0.5498%周海燕:持股数量:2221276股持股比例:0.1228%顾萃:持股数量:1381600股持股比例:0.0764%刘连红:持股数量:3321485股持股比例:0.1836%周鸣江:持股数量:5386944股持股比例:0.2977%龚新度:持股数量:2511146股持股比例:0.1388%戴敏君:持股数量:1381160股持股比例:0.0763%王竹倩:持股数量:300000股持股比例:0.0166%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顾建清:持股数量:909710股持股比例:0.0503%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喻琼林:持股数量:110000股持股比例:0.0061%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冯振标:持股数量:8360股持股比例:0.0005%行股份比例顾晓红:持股数量:100610股持股比例:0.0056%红豆杉庄:持股数量:0股持股比例:0.0000%农银股权基金:持股数量:22212764股持股比例:1.2276%蒋雄伟:持股数量:1478740股持股比例:0.0817%郭建军:持股数量:399720股持股比例:0.0221%陈永强:持股数量:286000股持股比例:0.0158%朱文玉:持股数量:6600股持股比例:0.0004%注: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指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按照当时红豆股份总股本1809469223股为基数计算。
红豆集团:持股数量:1566725418股持股比例:68.3750%周海江:持股数量:58063491股持股比例:2.5340%周耀庭:持股数量:14728440股持股比例:0.6428%周海燕:持股数量:3109786股持股比例:0.1357%本次权益变动后,信顾萃:持股数量:1934240股持股比例:0.0844%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刘连红:持股数量:4650080股持股比例:0.2029%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周鸣江:持股数量:7541721股持股比例:0.3291%比例
龚新度:持股数量:3515604股持股比例:0.1534%戴敏君:持股数量:1933624股持股比例:0.0844%王竹倩:持股数量:420000股持股比例:0.0183%顾建清:持股数量:1273594股持股比例:0.0556%23喻琼林:持股数量:154000股持股比例:0.0067%冯振标:持股数量:11704股持股比例:0.0005%顾晓红:持股数量:140854股持股比例:0.0061%红豆杉庄:持股数量:1820股持股比例:0.0001%农银股权基金:持股数量:0股持股比例:0.0000%注: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指本报告书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按照已回购股份注销后红豆股份总股本2291371852股为基数计算。
时间:2017年9月16日至2021年9月17日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方式: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一致行动人范围调整、一致行动人减益或表决权的股份变
持股份、红豆集团可交换债券换股、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注销导致红豆集团及其一动的时间及方式
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累计上升超过5%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
是□否□来源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是□否□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内是否在二
是□否□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是□否□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是□否□(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是□否□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24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25(本页无正文,为《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红豆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周海江签署日期:2021年9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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