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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信诺: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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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信诺: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补充公告

粤港游资 发表于 2021-9-16 00:00:00 浏览:  52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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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52证券简称:金信诺公告编号:2021-117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补充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黄昌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金信诺”)于2021年9月1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1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昌华先生(以下简称“出让人”或“甲方”)于2021年8月31日与盐城大丰高鑫金诺产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高鑫金诺”或“乙方”或“受让方”)及国泰君安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质权人”或“丙方”)对相关股票质押
采用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处置事宜及《股份转让协议》的条款达成一致,黄昌华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高鑫金诺转让其持有的公司179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3.10%,占回购后公司总股本3.11%。2021年9月11日,黄昌华与高鑫金诺及国泰君安完成《股份转让协议》的签订。现就《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补充公告如下:
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
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17%转让价款即25500340.00元人民币,甲方收取后应用于缴纳其本次股份转让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
乙方应于甲乙丙三方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标的股份转让
过户手续当日、甲乙双方缴纳标的股份过户产生的印花税、手续费之前向指定账户支付剩余83%转让款即124501660.00元人民币(以收款账户实际到账为准)。
经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乙方将该部分标的股份转让价款(即124501660.00元人民币)分别划付至甲方、丙方银行账户。具体为:其中的93690942.33元人民币划付至丙方银行账户。该等划付款项用于现金偿还甲方在丙方的股票质押
功崇惟志,业广惟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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