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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通信200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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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通信200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国民爷爷 发表于 2005-7-7 00:00:00 浏览:  70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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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5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45元

●股权登记日:2005年7月13日

●除息日:2005年7月14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5年7月20日

(一)、本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5年5月30日召开的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红派息方案

本次分红派息以2004年12月31日总股本19,8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 5元(含税),合计9,9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18,027,099.55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分配完成后,每股净资产为4.64元。本次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本次派息后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流通股个人股东,本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实际发放红利为0.045元/股;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国有法人股、原发起人法人股、社会法人股股东实际发放红利为0.05元/股。

(三)、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及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05年7月13日

2、除息日:2005年7月14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5年7月20日

(四)、本次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05年7月1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国有法人股、原发起人法人股、社会法人股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社会公众股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其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咨询事项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咨询电话:027-67880340

联系传真:027-67880340

联系地址:武昌珞瑜路546 号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大楼17 层

邮政编码:430070

(七)、备查文件: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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