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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79 股票简称:黑化股份 编号:临 2005-005
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度股东大会于 5 月 10 日上午
10 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阎树忠先生委托董事张学发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8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09,863,7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63.60%,其中非流通股股
东黑龙江黑化集团公司持有国有法人股 209,841,730 股,占总股份的
63.59%;流通股股东 7人,持有股份 2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
份的 0.0067%、流通股股东中关联股东 4人,持有股份 2000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061%、流通股股东中非关联股东 3人,持有股份 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006 %。
三、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就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以记名方式表决,并逐项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 209,863,730 票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票弃权,0票反对的审议结果通过了《公
司 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 209,863,730 票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票弃权,0票反对的审议结果通过了《公
司 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以 209,863,730 票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票弃权,0票反对的审议结果通过了《公司 2004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四、以 209,863,730 票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票弃权,0票反对的审议结果通过了《公
司 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以 209,863,730 票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票弃权,0票反对的审议结果通过了《关于续聘 2005年审计机构及支付 2004年审计费用的议案》;
六、以 209,863,730 票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票弃权,0票反对的审议结果通过了《公
司 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七、以 209,863,730 票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票弃权,0票反对的审议结果通过了修改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八、以 209,863,730 票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票弃权,0票反对的审议结果通过了修改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九、以 209,863,730 票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票弃权,0票反对的审议结果通过了修改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十、以 209,863,730 票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票弃权,0票反对的审议结果通过了修改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十一、以 209,863,730 票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票弃权,0票反对的审议结果通过了修改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十二、以 209,863,730 票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票弃权,0票反对的审议结果通过了修改后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十三、以 209,863,730 票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票弃权,0票反对的审议结果通过了《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十四、以 209,863,730 票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票弃权,0票反对的审议结果通过了《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办法》;
十五、以 209,863,730 票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票弃权,0票反对的审议结果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铭泰律师事务所姜山赫律师现场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载有本公司与会董事签字的此次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铭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五月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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