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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049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731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1.11 元。截至 2014 年11 月 19 日止,公司实际己向包括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在内的九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1,732,673 股,募集资金总额 796,949,997.03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13,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783,949,997.03 元,己由海通证券于 2014 年 11 月 20 日存入本公司开立在中国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营业部账号为 23001685151059799999 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账号为 175197888888 的募集资金专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600,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81,349,997.03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14]000484 号验资报告。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440,926,170.20 元,其中:2014年 12 月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投入资金共计 189,693,502.31 元,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核字[2014]005185 号《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验证,2015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67,558,012.05 元,2016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44,567,878.65 元,2017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32,090,329.06 元,2018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40,612,783.75 元,2019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30,475,943.16 元,2020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33,471,825.13 元,2021 上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2,455,896.09 元。2(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并出售天津佳电募投项目以及拟将部分募集资金变更用途用于建设新项目和拟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天津佳电飞球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佳电”,现已更名为“天津中车四方所科技有限公司”)大型防爆电机和防爆节能发电机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并将该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建设新项目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项目原计划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5,000.00 万元,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700.00 万元,用于建设新项目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9,300.00 万元,其中 9,880.00 万元用于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用于建设子公司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的屏蔽电泵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和发电机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19,42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三)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1、原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拨付及使用情况公司原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天津佳电、苏州佳电飞球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佳电”)实施。截止2019年12月31日,原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4,097.75万元(含已完成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资金 18,969.35 万元,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核字[2014]005185 号《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验证),其中:天津佳电大型防爆电机和防爆节能发电机研发生产基地项目投入金额 14,332.76 万元;苏州佳电高效电机及低温潜液电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入金额 19,764.99 万元,均系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10 月 13 日、2017 年 11 月 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并出售天津佳电募投项目以及拟将部分募集资金变更用途用于建设新项目和拟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出售天津佳电募投项目。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日,天津佳电募投项目已出售。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拨付及使用情况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截止2021 年 6 月 30 日,下属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9,994.87 万元,其中:屏蔽电泵生产技术改造项目投入金额 4,959.44 万元;发电机生产技术改造项目投入金额5,035.43 万元,均系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3、使用募集资金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3(1)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2014 年 12 月 29 日,第六届第二十二次董事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以 7,000.00 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15 年 6 月归还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7,000.00 万元。2015 年 7 月 1 日第六届第二十六次董事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以 9,000.00 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16 年 6 月归还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9,000.00 万元。2017 年 3 月 1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以 1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8 年 3 月归还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0,000.00 万元。截止 2021 年 6 月末,公司不存在使用募投项目剩余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2016 年 3 月 25 日公司第七届第三次董事会、2016 年 4 月 20 日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结束苏州佳电募投项目建设并将剩余部分募集资金 13,461.38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延缓天津佳电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公司已使用苏州佳电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400.00 万元。2017 年 10 月 13 日公司第七届第十六次董事会、2017 年 11 月 2 日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并出售天津佳电募投项目以及拟将 9,880.00 万元募集资金变更用途用于建设新项目和募集资金19,42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17年公司已使用苏州佳电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9,061.38 万元。2018 年公司结束苏州佳电募投项目,于 2018 年 6 月将苏州佳电募投项目剩余部分募集资金 371.99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8 年 5 月将天津佳电募投项目 19,420.0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19 年 8 月、12 月将天津佳电募投项目剩余部分募集资金 5,032.72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使用募投项目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8,286.09 万元。3、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2014 年 12 月 29 日,第六届第二十二次董事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37,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2014 年 12 月 29 日-2015 年 12 月 29日)内滚动使用。2014 年度、2015 年度,公司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7,000.00 万元分别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累计购买 18 笔保本型理财产品。42016 年 3 月 10 目,第七届第二次董事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7,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2016 年 3 月 10 日-2017 年 3 月 10 日)内滚动使用。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37,000.00 万元。本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6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7,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滚动使用。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0,000.00 万元购买理财产品。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半年度本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4、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327,802.05 元。(包含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净额 42,764,873.92 元,其中:2014 年度 235,838.76 元、2015 年度12,199,549.62 元、2016 年度 12,031,097.18 元、2017 年度 14,194,244.99 元、2018 年度2,873,572.86 元、2019 年 776,291.36 元、2020 年度 439,849.12 元、2021 半年度 14,430.03元。)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已经作为募集资金投入使用。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及执行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4年第六届第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2014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因高效电机及低温潜液生产基地项目实施主体为本公司子公司苏州佳电,故本公司与海通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苏州佳电签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因大型防爆电机和防爆节能发电机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实施主体为5天津佳电,故本公司与海通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青支行、天津佳电签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因屏蔽电泵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和发电机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实施主体为本公司子公司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故本公司、海通证券、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营业部签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监管协议的主要条款,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二)注销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1、苏州佳电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开立)的注销情况公司分别于2016年3月25日、2016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结束苏州佳电募投项目建设并将剩余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延缓天津佳电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终止苏州佳电高效电机及低温潜液电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后续建设,并将苏州佳电高效电机及低温潜液电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上述募投项目结束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实施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23001685151059799999)中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结算利息人民币共计13,833.37万元已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办理完成该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海通证券签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2、苏州佳电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苏州佳电开立)的注销情况苏州佳电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32201997346051503805),为苏州佳电高效电机及低温潜液电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支出账户,该账户资金来源为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23001685151059799999)转入,共计转入募集资金19,696.19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收益共计68.80万元(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该募集资金账户转入的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收益已全部用于支付工程款,账户余额为0元。公司已办理完成该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苏州佳电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海通证券、公司签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3、天津佳电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天津佳电开立)的注销情况公司分别于2017年10月13日、2017年11月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并出售天津佳电募投项目以及拟将部分募集资6金变更用途用于建设新项目和拟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出售天津佳电募投项目。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天津佳电募投项目已被中车青岛四方车辆研究所有限公司摘牌,北京产权交易所于2018年8月9日出具了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凭证,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公司业已实施完毕,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建设的新项目尚处于建设期。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账户(银行账号:0302085529100015984)为天津佳电募投项目工程支出账户,该账户资金来源为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175197888888)转入,该账户募集资金项目支出14,332.76万元,其中产生的收益共计22.53万元(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已全部用于支付工程款,账户余额为0元。公司已办理完成该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天津佳电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青支行、海通证券、公司签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4、天津佳电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开立)的注销情况公司分别于2017年10月13日、2017年11月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并出售天津佳电募投项目以及拟将部分募集资金变更用途用于建设新项目和拟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出售天津佳电募投项目。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天津佳电募投项目已出售给中车青岛四方车辆研究所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175197888888)中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结算利息人民币共计5,032.72万元已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2020年5月19日办理完成该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海通证券签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三)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 23001685151059799999 333,949,997.03 - 已注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 175197888888 450,000,000.00 - 已注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 32201997346051503805 --- - 已注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青支行 0302085529100015984 --- - 已注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营业部 173975086080 --- - 活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营业部营业室23001685151050513110 --- - 活期哈尔滨银行龙青支行 1276013594286288 --- - 已注销7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营业部 23050168515100000415 - 活期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营业部 172736858050 327,802.05 活期合计 783,949,997.03 327,802.05注: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未扣除的发行费用2,600,000.00元。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2021上半年度募集项目资金实际使用245.59万元,其中:1、天津佳电大型防爆电机和防爆节能发电机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5,000.00万元,变更后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15,700.0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实际投入金额14,332.76万元,投入进度为计划的91.29%。2018年该项目出售,本期该项目未发生投入。2、苏州佳电高效电机及低温潜液电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4,695.00万元,变更后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9,673.62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实际投入金额19,764.99万元,投入进度为计划的100.46%。2018年该项目已终止,本期未发生投入。3、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屏蔽电泵生产技术改造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900.00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实际投入金额4,959.44万元,其中:本期投入195.87万元,投入进度为计划的101.21%。4、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发电机生产技术改造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980.00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实际投入金额5,035.43万元,其中:本期投入49.72万元,投入进度为计划的101.11%。(二)补充流动资金2014年12月29日,第六届第二十二次董事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5年7月1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7年3月16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6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结束苏州佳电募投项目建设并将剩余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延缓天津佳电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并出售天津佳电募投项目以及拟将部分募集资金变更用途用于建设新项目和拟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38,286.09万元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期不8存在使用募投项目剩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 年 8 月 18 日9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编制单位: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募集资金总额 78,135.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45.59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48,166.09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2,378.71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61.64%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1、天津佳电大型防爆电机和防爆节能发电机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否 45,000.00 15,700.00 - 14,332.76 91.29% 延缓项目 --- --- 是2、苏州佳电高效电机及低温潜液电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否 34,695.00 19,673.62 - 19,764.99 100.46% 2015 年 9 月 936.63 --- 是3、屏蔽电泵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是 4,900.00 195.87 4,959.44 101.21% 2019 年 1 月 --- ---4、发电机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是 4,980.00 49.72 5,035.43 101.11% 2019 年 1 月 --- ---补充流动资金 --- --- 32,881.38 38,286.09 ---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79,695.00 78,135.00 82,378.71 --- --- --- --- ---超募资金投向银行定期存款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 --- ---理财产品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合计 --- 79,695.00 78,135.00 245.59 82,133.12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由于公司产品销量及销售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下滑,公司本着对全体投资者高度负责的态度,为规避募投项目所带来的投资风险,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有效性,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公司第七届第三次董事会、2016 年 4 月 20 日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终止苏州佳电高效电机及低温潜液电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后续建设,并将苏州佳电高效电机及低温潜液电机生生基地建设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决定天津佳电大型防爆电机和防爆节能发电机10研发生产基地项目缓建。于 2017 年 10 月 13 日公司第七届第十六次董事会、2017 年 11 月 2 日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终止天津佳电大型防爆电机和防爆节能发电机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并将该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建设新项目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由于国内宏观经济放缓,石化、钢铁、煤炭等多个下游行业产能过剩,项目停建、缓建严重,公司本着对全体投资者高度负责的态度,为规避募投项目所带来的投资风险,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有效性,2016 年 3 月 25 日公司第七届第三次董事会、2016 年 4 月 20 日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终止苏州佳电高效电机及低温潜液电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后续建设,并将苏州佳电高效电机及低温潜液电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决定天津佳电大型防爆电机和防爆节能发电机研发生产基地项目缓建。2017 年 10 月 13 日公司第七届第十六次董事会、2017 年 11 月 2 日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终止天津佳电大型防爆电机和防爆节能发电机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并将该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建设新项目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终止天津佳电大型防爆电机和防爆节能发电机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并将该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建设新项目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终止苏州佳电高效电机及低温潜液电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天津佳电大型防爆电机和防爆节能发电机研发生产基地项目。9,880.00 万元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建设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的屏蔽电泵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和发电机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2016 年 3 月 25 日公司第七届第三次董事会、2016 年 4 月 20 日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终止苏州佳电高效电机及低温潜液电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后续建设,并将苏州佳电高效电机及低温潜液电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决定天津佳电大型防爆节能发电机研发生产基地项目缓建。2017 年 10 月 13 日公司第七届第十六次董事会、2017 年 11 月 2 日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终止天津佳电大型防爆电机和防爆节能发电机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并将该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建设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的屏蔽电泵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和发电机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14 年 12 月 29 日第六届第二十二次董事会议决议公告: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增资方式将募集资金分别转给天津及苏州,以总额 18,400 万元对苏州佳电飞球电机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其中包含 11,049.44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以总额 8,000 万元对天津佳电飞球电机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其中包含 2,919.91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以及 5000 万元直接从募集资金账户置换出的自筹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进行了专项审核,截止 2014 年 11 余额 30 日公司预先投入金额共计人民币 189,69.35 万元,出具了大华核字[2014]005185 号《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就本次置换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17 年 3 月 1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次会议、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以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8 年 3 月归还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0,000.00 万元。截止 2021 年 6 月末,公司未使用募投项目剩余资金暂时流动资金。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2016 年 3 月 25 日公司第七届第三次董事会、2016 年 4 月 20 日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终止苏州佳电高效电机及低温潜液电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后续建设,并将苏州佳电高效电机及低温潜液电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7 年 10 月 13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终止并出售天津佳电募投项目,以及拟将部分募集资金变更用途用于建设新项目和拟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18 年公司结束苏州佳电募投项目,于 2018 年 6 月将苏州佳电募投项目剩余部分募集资金 371.99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9 年 8 月、12 月公司将天津佳电募投项目剩余部分募集资金 5,032.72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本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6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7,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滚动使用。截止 2021 年 6 月末,本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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