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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5年7月18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05年7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出席会议的有竺韵德、杨齐、郭峻峰、曹国平、张维民、仝广利、聂秋华、钱伟琛、胡维朗,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浙江韵升技术研究有限公司30%股权的议案》。浙江韵升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为6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宁波韵声精机公司以现金投入18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金的30%。现宁波韵声精机公司将该公司20%的股权,按截止2005年6月30日账面净资产6000万元的同比例作价1200万元转让给公司,将该公司10%的股权按截止2005年6月30日账面净资产6000万元的同比例作价600万元转让给宁波韵升高新技术研究院。本公司原持有浙江韵升技术研究有限公司70%的股权,本次转让完成后,将持有浙江韵升技术研究有限公司90%的股权;宁波韵升高新技术研究院将持有浙江韵升技术研究有限公司10%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三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此议案。
(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3票回避)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7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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