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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南自2004年度分红派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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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南自2004年度分红派息公告

沐晴 发表于 2005-5-12 00:00:00 浏览:  467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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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分红派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5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实施办法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经本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按2004年度末总股本118000000股为基数,向本公司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对于社会公众股中的个人股东,本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0元。对于法人股股东和流通股中的机构投资者,实际每股发放现金红利为0.150元。

二、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和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05年5月18日 (星期三)

2、除息日:    2005年5月19日 (星期四)

3、红利发放日:2005年5月26日 (星期四)

三、分红派息对象

截至2005年5月18日 (星期三)下午3:00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国电南自”全体股东。

四、红利领取办法:

1、国有法人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社会公众股东的现金红利,本公司已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代理发放,在现金红利发放日2005年5月26日前一个交易日,已将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的红利金额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本公司股东可以在现金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现金红利发放日前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登记公司保管,不计息。当本公司股东办理指定交易并生效后,由登记公司将该股东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该股东在办理指定交易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即可领到现金红利。

五、咨询机构:本公司证券部

电话:025-83410173      传真:025-83410871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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