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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沙隆达A(B)
股票代码:000553(200553)
信息披露义务人:荆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住 所:湖北省荆州市
通讯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江津西路68号
联系电话:0716-4166519股份变动性质:出让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国有资产(含上市公司国有股权)
签署日期:2005年9月8日特别提示
一、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第15号—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第一章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沙隆达:指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或出让方:指荆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受让方:指中国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
本次持股变动:指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协议出让沙隆达的控股
股东沙隆达集团公司全部国有资产,含沙隆达集团公司持有的沙
隆达8,172.6625万股国有法人股(占沙隆达总股本的27.52%)的行为;
《资产转让协议书》:指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05年5月
20日与受让方签署的《沙隆达集团公司资产转让协议书》;
元:指人民币元。
第二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名称:荆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注册地:湖北省荆州市
3、法定代表人:刘贤平
4、组织机构代码: 01105519-7
5、机构类型:机关法人
6、通讯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江津西路68号
7、联系电话:0716-416651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高级管理人员概况荆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
特设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代表市政府履行国有出资人职责,负责人为刘贤平先生。
第三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本次持股变动基本情况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05年5月20日与受让方签署了《沙隆达集团公司资产转让协议书》,协议出让沙隆达的控股股东沙隆达集团公司全部国有资产,含沙隆达集团公司持有的沙隆达
8,172.6625万股国有法人股(占沙隆达总股本的27.52%)。本次资产转让完成后,沙隆达的国有股权持有人不变(仍为沙隆达集团公司),国有性质不变,只是沙隆达的实际控制人由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变为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
二、资产转让协议的基本情况
1、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转让范围:沙隆达集团公司本部、沙隆达集团公司持有的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和湖北大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国
有股权、荆州市福德食品总厂。
转让方式:经转让双方聘请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按国有净资产进行有偿转让,转让基准日为2004年12月31日。转让后沙隆达集团公司成为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国有性质不变、名称不变、地址不变、经营主业不变、纳税关系不变。
2、协议生效。
此次转让将按照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有关规定履行有关报批程序,进行规范操作。2005年8月14日,湖北省人民政府以鄂政函〔2005〕94号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沙隆达集团公司国有资产有偿转让的批复》正式批复,同意荆州市人民政府将沙隆达集团公司国有资产全部有偿转让给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2005
年8月18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鄂国
资产权〔2005〕177号文批复同意将沙隆达集团公司国有资产全部有偿转让给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
第四章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提交本收购报告书前六个月内,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买卖沙隆达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第五章 备查文件
1、《沙隆达集团公司资产转让协议书》;
2、资产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荆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负责人签字: 刘贤平
签注日期:2005年9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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