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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地集团股东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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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地集团股东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梦醒 发表于 2005-5-21 00:00:00 浏览:  38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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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383 股票简称:金地集团 编号:2005-012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于 2005年 5月 20日接到公

司第二大股东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金信信托”)的通知,金信信

托已于 2005年 5月 19日与深圳市福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福田建设”)

签订了《金地集团股份转让协议》。金信信托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3540万股法人股全部转让给福田建设,转让价格为 6.55 元/股,总价款为人民币 231,870,000元整。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金信信托不再持有本公司的股份,福田建设将持有本

公司 3540万股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9.57%,成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据了解,福田建设主要股东广东浩和创业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浩和投资有限公司的主要股东和法定代表人均为张和灿。广东浩和创业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第五大非流通股股东,持有 1120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 3.03%;深圳市方兴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第八大非流通股股东,持有 88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 2.38%,法定代表人张和灿。广东浩和创业有限公司是福田建设的控股股东,持有福田建设 74.7384%股份。深圳市方兴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张奕夫(持有股份 65%)也是广东浩和创业有限公司的参股股东(持有股份 8%)。

如上述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在本公司 2004 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200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每 10股转 8股)正式实施时仍未完成,则上述股份

数量将相应增至 6372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9.57%。

本公司将根据本次股份转让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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